李顺问:“很冷吗?”
暗哨说:“不……不是,这风不停的刮,刮得我有点受不了。”
李顺脱下大衣扔过去:“穿上吧。”
暗哨吃了一惊:“这不行,营长,我穿了你的大衣,你不得冷坏?”
李顺说:“我扛得住。”抬头看着天空中那轮半月,露出缅怀的神色:“你们啊,在关内过了几年好日子,就变得娇贵起来了!在老家,这样的天气算冷吗?简直称得上暖和。我还记得,五年前那个冬天,鬼子出动五六万人马,疯了似的扫荡北满,我们无法与他们抗衡,只能不停地转移……那年北满的冬天可真冷啊,动不动就是零下二三十度,我们连件像样的棉衣都没有,更不能生火取暖,到了晚上只能整晚不睡觉,咬着牙硬熬。我让队员们互相监督,看到谁闭上眼睛的就用雪团砸醒他,因为一睡过去,就再也醒不过来了……可即便是这样,还是有很多人冻死了,睁大眼睛冻死了。你们现在这身骨子,回到北满的荒野过我们那时候的日子,只怕三天都撑不下去。”
暗哨崇拜的说:“营长你可是全旅闻名的好汉,我们哪能跟你比呢?”说到这里,他忽然问:“东北的冬天真的很冷吗?”
李顺反问:“冷不冷你不知道?”
暗哨有些惆怅的说:“九一八的时候跟着我爸妈逃进关内,到现在已经有十二年了,我都快不记得家乡是什么样子了……”
李顺也是一阵怅然:“快不记得了么……可我记得很清楚呢!我家在辽南山区里,下山走不了多远就是一条大河,我们百十户人家开垦荒地,种上玉米、大豆、高梁和土豆,平时靠种地捕鱼为生,到了秋天就上山采野参捡鹿茸,到了冬天则冒着风雪在山林里追熊猎虎……冬天,山上山下都被冰雪覆盖,白茫茫的一片,到春天了,冰雪消融,河岸,山间,苍翠欲滴;夏天田里的玉米高粱,河边的芦苇,杆子都比一个人还高;秋天,山里的桦树树叶都变成了金黄的颜色,河边望不到头的芦苇也开花了,风一吹,芦花漫天飞舞,能飞出十几里开外去,好美呢……”
他咂咂嘴,接着说:“我最喜欢跟我爸,我爷爷他们上山打猎了,尤其是秋天,山里的野猪、野山羊、野鹿甚至熊瞎子都很容易撞见,打了一两头,那肉又肥又嫩,我一口气能吃下至少一斤。河里的鱼到了芦花满天飞的时候也特别的肥美,叉一条回来烤一烤,油一个劲的往下滴,腩部那层鱼脂啊,能馋死人。对了,河边还有蒲笋,采回来晒干了能保存很久,到了冬天,跟野猪的肉一起炖至烂熟,味道极佳……你怎么哭了?”
暗哨一开始的时候听得很认真,听着听着眼泪就下来了,呜呜哭着:“营长,咱们……咱们还能回到东北吗?”
李顺说:“一定可以的,那是我们世代居住的土地,我们的根在那里,我们就算是爬,也要爬回到东北去!”
一个低沉沙哑的声音突然响起:“想回到东北去吗?”
这个声音来得是如此突兀,别说那暗哨,连李顺这种已经在战场上厮杀了十年之久,早已身经百战甚至千战了的老兵都给吓了一跳,闪电般转身,拔插在腰间的毛瑟手枪!
然而,他的手刚刚摸到枪柄,一支冰冷的手枪就顶住了他的脑袋:“别动,你的枪可没我的快!”
那名暗哨猛地跳起来,擎起步枪!然而,一只大手从背后探来,捂住他的口鼻,接着,一把匕首架在了他的脖子上。李顺很快就冷静了下来,压低声音问:“八路军?”
用枪顶住他脑袋的人说:“没错,八路军,说起来我也是辽南的,跟你算是半个老乡,我不想伤你,所以你最好别轻举妄动。”
李顺举起双手,说:“我不动,我不动。”
那名侦察兵卸掉他的武器,这才收回手枪。借着月光,李顺总算看清楚了,他和袭击暗哨的那名侦察兵一样,戴着套了盔网,就算放到烈日下暴晒都不会反光的钢盔,一张脸涂得花花绿绿,犹如黑夜中的恶鬼,反挎着一支装了一个很长的弹匣的冲锋枪,腰间别着手枪的枪套,右大腿外侧还别着一把匕首。他们的军装也很奇怪,有很多口袋,每个口袋都插着弹匣,腰间更是插了六七枚手雷,肩后还斜挎着一柄类似榔头那样的玩意儿,可以说是武装到牙齿了。他看得一阵心惊,这就是传说中的缺枪少弹的八路军?不像啊!
那名八路军笑笑,问:“愿意跟我们一起干吗?”
李顺不说话。
侦察兵说:“从这里到辽东半岛,不过几百里路,跟我们一起打回去,怎么样?”
这句话终于打动了李顺,他狠狠的点了一下头:“好!”
侦察兵收起手枪,说:“本来想逮个哨兵回去套口供的,不过现在看来,用不着了。听说你之前还是营长,这支部队的情况肯定很了解吧?”
李顺点头:“是的,很了解!”
十几分钟之后。
被李顺时刻惦记着,恨不得扒他的皮,拆他的骨的沈星摇摇晃晃的从房子里出来,哼着小曲来到门口的一棵大树下,拉开裤子。刚才他和几个亲信一起弄了几壶酒,两斤猪头肉,美滋滋的喝了一顿,再怎么说也是沈鸿烈的亲信,哪怕是在战场上,该享受的还是要享受,不能委屈了自己。不过抢来的酒似乎兑了太多水,好几碗喝下去,醉意没几分,尿意倒是强烈得很,这不,已经是第三泡了。
穿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