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警警察属于一个非常特殊的工种。
他们的日常除了超出常人的训练之外,还要学习各种各样的城市知识。
比如道路,地图切面,安全通道口,等等,各种各样。
而之所以要学习这些内容,完全是取决于‘火警’这个工种的特殊性。
火警,不仅仅是在发生火灾后进行灭火行动,同时间他们最重要的工作是要救人,安排行人的疏散。
当然了,除了这些之外,有人跳楼自杀也得需要他们出手营救。
王海光在火警警队的这些年,见过不少这种事情,他们所救的那些要跳楼自杀的人,甚至比他们执行灭火行动都要多。
我真的想不明白,那些跳楼自杀的人,连死的勇气都有,为什么却偏偏没有活下去的勇气呢?
生命诚可贵,翻来覆去的也就这么一次,好好的活着不好吗?
好死还不如赖活着呢,蚂蚁都知道生命的价值,难道人类还不如一只蚂蚁?
大概在两年前的一个冬季,王海光所在的警队接到了一次出警行动。
这一次的行动不是去灭火,而是救人。
据报案的人讲述,他晚上下班回家的时候(夜晚九点左右),从他家对门中闻到了一股很浓烈的煤气味道,味道很大,几乎开始扩散在整个楼道之中。
他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于是便去敲邻居家的门,但是敲了许久也不见屋内有人回应,他便不敢再耽搁,直接报了案。
据王海光回忆,当时他们去了一个中队,两辆消防车。
因为他们救助的对象可能有煤气泄漏的情况,为了防止意外发生,他们必须要做好全面的作战方案。
他们中队分成两股行动,一股负责附近人员疏散以及接应,而另一股则是进行屋内救援。
王海光正是屋内救援的一员。
救助的对象住在十二楼,从楼外破窗而入是一种不理智的做法,于是他们选择了一种最稳妥的方案——直接破门而入。
刚一打开门,一股浓烈的煤气味便扑面而来,众人纷纷带上了防毒面具。
屋内一共有五个人,一位年过六十的老人(女),两个中年人(夫妻),一个十岁左右的女孩儿,以及一个不到周岁的婴儿(男)。
这五个人都呈一种熟睡的状态,老人和女孩儿在一个房间里睡觉,男人躺在沙发上,身前的饭桌上摆着酒菜,女人和婴儿在另一个屋里。
当王海光他们赶到的时候,这五个人都已经没有了意识。
其中,躺在沙发上的男人已经完全没有了生命体征,其余四人似乎还可以抢救。
事不宜迟,王海光他们迅速进行救援行动。
他们的同事先把老人和女孩送往楼下待命的救护车进行抢救,其间过程很顺利,并没有发生任何意外,但是当王海光他们准备去救女人和婴儿的时候,意外却发生了。
躺在床上的女人,左手怀抱婴儿,右手却紧紧的攥着手机,而手机的另一头还连接着充电器插在插座上。
这就形成了一个问题。
煤气和氧气掺杂在一起,若是遇到明火的话,会有百分之百的概率发生爆炸!
在这个充满煤气味道的房间里,他们不敢贸然去将充电头拔出来。
因为充电头与插座接触或者是拔开的瞬间,都会有概率产生火花,稍有不慎,这整个房间就会在瞬间被炸成火海!
屋内的灯已经被关闭,窗户打开,煤气阀也已经被他们关好,可是尽管如此,在这短时间内,整个屋子泄露的煤气没有那么快就会消散的。
这该怎么办?
难道要把这个女人的手砍掉吗?好像不应该有这种想法。
但是时间已经不能再耽搁了,再耽搁下去,恐怕这个女人就彻底没救了。
经过他们紧急商议,剩下的五个人分成两队。
两个人先把那个婴儿送下去,留下的三个人进行‘犯险式’方案。
而留下的这三个人正巧是王海光,他们的中队长陈明,以及另外一位战士汪晓坤。
这三个人决定用最冒险的方法将这个女人救出去。
怎么个冒险法儿呢?
首先,他们将女人和插座往靠近门口的方向缓慢移动,直到插座的线达到极限不能再动的时候停下。
然后他们三个人分成三个点。
一个点是靠近女人最近的地方,方便于在插座和充电头分开的瞬间进行撤离。
第二个点的人是站在第一个点人的正前方,用自己的身体作为掩护。
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万一在分离充电头的瞬间,插座产生明火造成爆炸的时候,第二个点的人可以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一波爆炸的冲击,掩护在第一个点的人带着女人撤离。
而第三个点的人,则是负责分离充电头与插座的任务。
第三个点的人是最危险的,如果不会发生意外还好,若是真的发生了意外,第一个死的保证是他。
于是,谁去做这个危险的任务便成为了他们三个人的争执点。
留下的三个人都抢着要去完成这个最危险的任务,因为他们都知道,一旦失手,就必死无疑!
他们都不希望自己的战友死在这里,哪怕有一丝的希望,他们都希望对方能活下去!
但是现实留给他们的时间不多了,在有限的时间里已经不允许他们再争执这个问题!
经中队长陈明决定,这个最危险的任务由他来完成,而在第二个点进行掩护的人由汪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