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小歌和李海燕,今天晚上,原本是要去潘多拉酒吧的一间包厢内,参加一次聚会的,现在碰到了林氏集团的公子,自然是想邀请他也过去,通过在一块玩,来增进彼此之间的感情,变的熟络起来。
朱小歌说"林公子,今天晚上,雪城许多有头有脸的人物,都在潘多拉酒吧聚会,你要不要一块去?"
李海燕也跟着讲道"是啊林公子,你也跟着去热闹热闹吧,也算我们在雪城,尽些地主之谊。"
林夕本来想拒绝的,但他考虑到自己要想在雪城,暗中保护好林诗诗,就离不开这些有头有脸的人物。
见见也好。
不过?
林夕抬起手腕,看了下表,他答应林诗诗的,一个小时内要回去,自然不会在外边逗留太晚,他打开地图,查了下潘多拉酒吧的位置,还真是巧了,若是送朱小歌他们回家,自己来回就得花三十多分钟,但这个酒吧,却距离很近。换句话说,跟着朱小歌他们去酒吧,反而可以节省时间。
嗯,就这么办吧。
"好,但我只能在那里待十分钟,时间一到,我必须回来。"林夕讲道。
朱小歌和李海燕很开心,还不忘了夸赞几句林夕,道"林公子就是自律啊,去酒吧只待上那么一会儿。和别的公子哥比起来,林公子强太多了。"
林夕摇了摇头"并非我自律,而是,她在等我回家,答应她一个小时之内陪在她身边,我绝不会超过哪怕一分一秒。"
林夕讲完后,发动了车子,朝潘多拉酒吧驶去。
朱小歌和李海燕在后排,听了林夕的话,面面相觑。彼此点了点头,心里面,都充满了羡慕。
是啊,以林公子的身份,如果想的话,多少性感美丽的女人,都会主动投怀送抱,可他却弱水三千,只取一瓢,林诗诗,可真是太幸福了。
潘多拉酒吧内,一个豪华包厢里面,已经坐了十几个人,这些人,全都是西装革履,打扮华贵,一看便是上游社会的。
而这些人中,最为有影响力的,莫过于双阳公司的老总,勾日德了。
勾日德的双阳公司,不仅吞并了暴风集团,还在今天晚上,差点吞并了陈诚的服装公司,按照这个节奏,怕是过不了多久,雪城排的上号的公司,都要被双阳公司给吃掉了。
当然,大家心里面都明白,双阳公司发展这么快,最主要原因,是他的背后,有林氏集团这个超级家族。
"勾哥,照着眼下这个态势看,双阳公司成为咱们雪城的龙头公司,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了,到时候,你可千万要照顾一下兄弟们啊。"
"就是,勾哥,我们对你,啥时候都是为马是瞻!"
"哈哈哈,勾哥,当时暴风集团还想跟您斗,我压根就没把他们当回事,也知道,他们肯定不是您的对手。"
如今双阳公司得势,这些人是变着法的吹捧着勾日德,当然,这些勾日德也很受用,他都觉得有些飘了。
这时,酒吧门口,一辆电动版的奥迪a3停住,林夕跟着朱小歌,李海燕两个人走了下来。
林夕去口袋里摸了下,本想掏出烟抽上一根,结果发现自己的烟抽完了,他皱了下眉,咋关键时候没有了?
"你们两个,有烟没?"林夕看了下朱小歌和李海燕。
他们两个人摇摇头,表示自己也没有。
林夕说"你们先进去,我去买包烟,立刻跟进去,你给他们说一下,我只能待十分钟,让他们到时候不要强行留我。"
"啊我跟你一块去买吧。"
"是啊,林公子,让我们跟您一起去吧,顺便,我们也可以进一下地主之谊什么的啊,对不对。"
林夕有点生气了,道"怎么?莫非我连一盒烟都买不起。需要你们跟着去买吗?让你们进去就进去。"
"不是不是,那当然不是。"两个人急忙摆手,见推辞不下来,便答应先进潘多拉酒吧,到时候,再把房间号什么的,给林夕发过来,让他直接去找就可以了。
林夕在旁边的小卖铺,买了一盒散花后,就抬脚走进了酒吧里面。说实话,林夕虽然是林氏集团的公子,但前二十年他并没有过啥有钱人的生活,所以酒吧这种地方,也没有去过几次。
潘多拉酒吧,跟米克斯酒吧,风格是截然不同的,这里有几根很高大的柱子,上面站着穿着性感的女人,正在跳着舞蹈,气氛烘托的要比米克斯酒吧好,也更有嗨的感觉,在这种环境下,人会更容易放得开。
林夕觉得新鲜,就欣赏了一下,可这时候,在他旁边,一个桌子上响起了不友好的声音。
"呦喝?大家看看,这是谁来了!"
"不认识了吧?哈哈哈,我告诉你们吧。这位啊?"
"就是鼎鼎大名的,吃软饭大王,林夕!在伤城的时候,林诗诗本来生活很好的,但因为他,和父亲决裂,来了咱们雪城。"
林夕皱了下眉,这是谁在放屁?他转过身去,发现角落的一个吧台,坐着一大群人,为首的一个,似乎去赵氏集团谈过合作。
稍微想了下,林夕知道了,这是郭子华啊!
没错,今天,郭子华带着公司的人,又赚了一大笔钱,为表示庆贺,他特意带着公司的人,来潘多拉酒吧玩。结果刚玩没多久,就看到了林夕走了进来。
郭子华是认识林夕的,知道这是赵氏集团,那个林诗诗的女朋友,他上次被赵氏集团放了鸽子,心里面不爽,已经暗暗给赵氏集团记下了这一笔仇,所以,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