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想笑道:“悦来客栈有数位武林名侠,正在公开审讯梅花盗,你说他们的抓到的梅花盗,是真是假?”
林仙儿在他怀里蹭了蹭,不满道:“你把手伸到我的衣服里,难道只为说这些煞风景的话?”
君子藏器于身,为的便是不可唐突佳人。
夏想虽不是君子,但颇具君子之风。
孙驼子的鸡毛小店。
站在风中凌乱,身边还站着一个小姑娘,令他将满口脏话都咽回去的孙驼子,若是知道夏想借他的店是用来做这样的事,他打死也不会借,便是王怜花亲至,他也不会借。
已过了一个时辰,里面的蚀骨之音依旧此起彼伏。
夏想却是没想到,他初到位面,这么快就不用自爆自器。
并且林仙儿比之傅莹的水准,有过之而不及。超过的地方,主要在于她长得比傅莹更美,身材比她更好,又身怀名…若非夏想已有三十多年,五万八千多次的经验,怕也会一时沉沦。
屋内的两个时辰转瞬即逝,好似光阴如水,屋外的就略显艰难,大抵度日如年。等的腹内饥肠辘辘的孙驼子,领着铃铃去隔壁铺子吃了碗热汤面,回来却听里面的声音尤未断绝。
但好在无论什么事,一旦开了头,就总有结束的时候。令人欣喜的事是如此,厌憎的事亦然。
店里一桌做了四个人。
脸色羞红的铃铃,黑面神一般的孙驼子,神清气爽的夏想,以及宛若连体人一般紧贴着他的林仙儿。
铃铃虽觉得林仙儿漂亮,但亦从未见过她如此明艳的一刻,她搜肠刮肚能想出的形容词,大抵就像是从画里走出来一般。只是她没什么机会读书,更是不识几个字,看的便都是林仙儿练功淘汰下来的春(和)宫(谐)图。
孙驼子脸这么黑,不光只是等的比较久的关系,还有他在这间店擦了十多年的桌子板凳,每一块地方都烂熟于心。哪里不平整,哪里有毛刺,哪里易藏污纳垢,他闭着眼睛都找得到。
是以他一进来,注意力就被好几块水迹刺到,脸色顿如后厨十年未清洗过锅底的老锅。
四人就那么坐着,谁也不说话,气氛一时有点尴尬。
“小姐,天色不早了,我们…还回去吗?”铃铃不比这些老江湖,率先忍不住开口道。她原本还想问林仙儿肚子饿不饿来着,毕竟她吃过面了,但后来忍住了。
林仙儿看向夏想,一副事事皆由他做主的架势。
夏想“受用”的拍了拍她的丰臀,没回答铃铃的问题,却是朝孙驼子道:“孙二爷,我打算把你这间店盘下来。”
虽然有些惊讶,但孙驼子瓮声瓮气道:“你变相的还了我自由,我本也打算近日便启程回家,这店子送你罢。”
“一码归一码,还你自由的报酬我收过了。这是盘店的银子。”夏想把几锭银子放在桌上道。
孙驼子知他说的报酬,一是他的内力,二是他的左手,但这些远不如夏想“变出”银子的手法,更令他触动。
因为这和他之所以败在夏想手里,和那把刀凭空出现的手法如出一辙。王怜花前辈的武功,果真神乎其神,夏想只怕尚未能学尽他的本事,便就已然令诸多江湖高手难以望其项背,这是何等恐怖。
夏想绝不会想到他一个掏银子的动作,会令孙驼子又吹了一波王怜花。待孙驼子走后,仍未与夏想有半刻分开的林仙儿问道:“你为何要买下这里?”
“你不是想让我和小姐往后住在这儿吧?”铃铃忍不住插话道。
她和恨不得挂在夏想身上的林仙儿不同,早已四处看过,店子后面还有一进院落,有一间正房和一间耳房。
耳房堆放了杂物,正房则被孙驼子住了多年,脏乱不说,还有股子挥之不去的酸臭味。这样的地方和兴云庄的冷香小筑相比,简直有云泥之别,铃铃自然是不愿意的。
夏想笑道:“买来做个纪念。只是你们的话倒是提醒我了,总是要找地方住的,趁着天色还早,去牙行置办一套宅子。”
听到不用住在这里,铃铃脸上的苦色顿消,嗤之以鼻道:“这破地方,哪有地方值得纪念?”
她作为没有一起战斗过的人,大抵理解不了这份情感,比如她之前站的地方,演过千鸟曲,眼下坐的地方,有过半幕抱之上放。
但夏想盘下这家店的因由,却绝非如此。
他意在打发孙驼子走人。
否则偌大的保定府,即使他不愿去悦来客栈,难道还找不到一间客栈,非借孙驼子这一亩三分地?
以李寻欢的智慧,兴云庄出了事,孙驼子若一直留在这里,难免会引起他的注意。夏想还不想这么早对上李寻欢。
实在他手里的刀太邪乎,夏想不愿也没必要冒险。
同样的事放在林仙儿身上,她就大为感动,她瞪了铃铃一眼,依偎在夏想身边动情道:“买宅子又不是买白菜,称心如意的俱都可遇不可求。你若不嫌弃,可以先住我那里,宅子慢慢挑选。”
“兴云庄?”夏想皱眉道。
林仙儿嗔道:“我和林姐姐虽是姐妹,但自己借住尚说的过去,哪有把男人往人家家里领的。是我自己的宅子。”
城东。
一处三进的宅子,不算阔绰,但胜在静谧。
眼下的林仙儿还未向后来那般,暗里经营数桩生意,但藏剑山庄的少庄主游龙生,只消牵牵她的手,就愿意把鱼肠剑送她,而丘独更是与她同游,就连青魔手都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