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戊伯摸着自己的小心脏。
如此奢华的房间,让他感觉到十分不自在。
特别是他不像是富贵人家子弟,穿着也只是简简单单的书生模样,再戴一顶瓜皮帽。
而他进入这家客栈的房间,仿佛就像皇宫楼宇,里面极度奢华,奢侈品制成的帘布,透明的玻璃窗,加上柔软舒适的大床。
样样都是真金白银打造的。
特别是玻璃窗,在他看来如同白银镶嵌上去一般,这年代琉璃可是如同银子一般昂贵。
特别是如此做工精细,内部也未见有气泡,更是无价之宝。
江戊伯颤颤巍巍道:“看了宜兰的首长待我如兄弟啊!”
他一阵莫名其妙地感动。
觉得如此好的环境,除非是兄弟,才会让他住在这样的地方,要是平常人家早就打发他们到犄角旮旯里。
随便一间客栈住住就得了,还会有如此好的待遇。
这让他倍受尊重,感觉兰芳公司的未来就是他们,而不是那高高在上的大清。
此时他的使团成员也是一样的表情。
个个都在自己的房间发出惊叹,甚至有些人流连忘返,都不想回到兰芳那个艰苦卓绝的地方。
从心底里,他们已经被人收买了。
并冒出了在此地安家落户的念头。
他们瞧着透明的玻璃窗,以及窗户外繁花似锦的街道,更是坚定落户此地的心。
翌日。
江戊伯在宜兰的政务厅,终于见到了郑轩,此时的他气质比以前有所不同。
更有一丝王侯将相的风范,或者说是帝王气吧,不过对方可不这么认为,毕竟郑轩对帝制没有什么热爱。
“江兄,在此地生活得如何?客栈还满意吗?”郑轩客气地寒暄起来。
“郑大人,你这是折煞我了,我不过是一名小小的兰芳公司官员,当称不起兄弟的称呼。”
此时的江戊伯变得谨慎许多。
他此时早已经知道宜兰的势力庞大到何种地步,把安南王国打得服服帖帖,甚至还咬下一块地方。
就连弗朗机人占据的吕宋,也被他抢了过来,如今宜兰势力的面积,岂能是他这小小的兰芳公司能比得了?
郑轩瞧了他一眼,微微皱起了眉头,但还是非常客气,并不做作地说道:
“江兄,你还是太客气了。”随后转移话题,“罗老先生的身子骨怎么样?”
“承恩大人的挂念,罗总长的身体不错,只是年老色衰,做事有些心力交瘁。”江戊伯半遮半掩说道。
他并没有告诉郑轩,罗芳柏打算处理好兰芳共和国的事务,之后告老还乡,回到梅州府好落地归根。
郑轩微微点起的头,心想都已经在这个年份了,他也差不多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老先生都这把年纪,确实不容易。”郑轩感叹了好一会。
在华人的心目中,他可是算得上一位英雄,至少带着流浪海外的华人,找到一个归宿之地。
只是后面的人不争气,该丢的还得丢。
此时江戊伯使团也告诉了郑轩,此行来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购买兵器,也寄希望于能得到宜兰势力的帮助。
帮助他们一起剿灭和顺公司,让他们可以统一整个婆罗华人地区,甚至他们不惜俯首称臣。
郑轩只是在桌子上敲了敲,思考着到底要不要帮忙,他如今有兰芳公司详细资料之后。
就觉得这个公司未来以后没有多大的出路,说白了与美利坚的制度没什么差别。
这就意味着这样的制度下,容易出现党争,甚至是群体之间的矛盾,难以扭成一股绳,几乎是离心离德。
这届领导说的事情,下届领导就推翻掉。
毫无信用可言。
只是他们第一代和第二代领导人有卓越的才能,才勉强地压制住这种制度下的弊端,但在未来就不敢说了。
所以说洋人的东西不一定是无上之宝。
比如制度这一项,曾经被国人吹捧得天花乱坠,最后还不是被人踩得一文不值。
在他看来就是如此。
也就是比封建帝制厉害了这么一点,仅此而已。
“这件事并不着急,你们都在此地停留歇息,好好见见宜兰的风光。”郑轩还没想出一个结果,所以打算搪塞过去。
随后众人攀谈一会。
便散了。
等他们离开之后,陈南好奇地走了过来,看着在桌子上沉思的郑轩。
“首长,我们有实力,为何不答应他们的要求?似乎他们能付得起很多银子,而且和顺公司比西班牙人差太远了。”
郑轩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兰芳公司看起来现在蒸蒸日上,日子过得有模有样,
不过依旧是烂泥扶不上墙,他们组织架构,虽说比大清厉害许多,但迟早也会出现弊端。”
陈南露出了疑惑的神色。
他觉得兰芳公司确实厉害。
十几年时间从一个小小的散装公司,混成了现在婆罗洲第二大势力,已经是不容小觑了。
而且在它统治下的华人,人数已经多达十几万人,还有几十万人的土著,与五六年前的宜兰不遑多让。
郑轩接着解释起来,“现在兰芳公司不过是靠罗芳柏,未来真不好说,
说不定等他们做大做强之后,就会出现内斗,为了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将整个公司撕得四分五裂。”
陈南似乎捕捉到什么,但没有直接开口问,而是静静地听着。
郑轩靠在椅子上,“与其帮他们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