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荆州版图上,南阳郡西通巴蜀,为交通要道,自古便是兵家必争之地。从南阳郡始,襄江流出,途径南郡、襄阳郡,长达几百里,最终在江夏郡处汇入长江。而襄江也成了从南阳到达江夏最便捷快速的道路。
由于江夏到南阳是逆江而上,因此赵云放弃了水路选择陆路。他的坐骑并不普通,而是一匹浑身银白如月的白马。细细看去,那马身上竟无半根杂毛。这便是他用月魂幻化而成的东西。银月精魂可以幻化为一切有实形之物,化形堪比神兵。赵云在夺得月魂之后,思索再三,暂时将其化为了坐骑。如今自己已有冰玉,武器又有龙枪,在这些方面并不缺少什么。要说最缺的,倒是一匹好马。
赵云也是征战多次的人,他明白一匹好马对于行军打仗之人意味着什么。战场上,形势瞬息万变,千军万马奔腾,这个时候,你个人的修为再高也左右不了什么,哪怕是凌云决那般速度也会因为大军的阻拦而慢下来。那个时候,胜负取决于士气、阵型以及兵力。而如果卷入了战场,在那般混乱的场面下,一匹好马可以大大提高突围和奔袭的能力。当年温侯吕布带着军队,只用一杆鬼神方天戟就在虎牢关下挡住了十万大军。这般战绩,一来是因为他个人能力以及军队的骁勇,另一方面,也与他那匹赤红的赤兔马有着莫大的关联。
所谓人中吕布,马中赤兔。浑身如火炭的赤兔是当今天下速度最快的马。吕布之所以势不可挡,里面也有赤兔的原因。
而银月幻化成的这匹马洁白如玉,速度较普通马匹快了不少。虽然赵云可以再费些力气将它重新化为月魂,但是这匹马一被幻化出来之后,蔡琰就特别喜欢它,还给它取了个名叫做白龙驹。于是赵云就把它和平日的战马一起喂养了起来。
在当阳的东北方向,靠近襄江的地方,有着一座规模不小的城市,唤为麦城。此城已有些历史了,传闻是春秋时楚昭王所著。到了春秋末期,吴人伐楚,伍子胥为了攻破此城,还特意修筑了两座小城。麦城的易守难攻可见一斑。到如今,麦城四周的战火早已平息,沿着襄江,倒不失为一个消遣的好去处。
赵云便是一路疾行,在麦城停了下来。离开江夏快三日了,路程也已经走了多半。便在这里歇一歇吧。这么想着,赵云连人带马走进了麦城。
牵着白龙驹走在略显空旷的街道上,赵云抬头望了望天。已是黄昏了,街边的人都在收拾摊点回屋了。一些店铺也已经打烊。拐过几个街角,赵云找了一家适中的客栈,走了进去。
与客栈掌柜的说了几句,赵云将房间定好。闲来无事,便跟着一个伙计,将白龙牵到客栈后面的马厩里。马厩不大,里面有几个杂役在给马匹喂草。赵云抚摸着白龙驹的头,把缰绳交给杂役,闲走了一会儿。
靠在马棚的柱子上,赵云索性看起了眼前这个杂役喂马。杂役是个少年,年纪和自己相仿,身板也很结实,衣服上有着些许杂草,还有点马粪的味道。他正认真地给刚牵来的白龙报来一堆杂草。
“咦?客官,你怎么在这里?”少年将杂草放好,看了一眼赵云。
“我不能在这里吗?”赵云疑惑地问。
少年笑了笑,略显昏暗的马棚下,那排牙齿却是很洁白:“不是,我从没见过愿意待在这里的客官啦!”
“那你现在见到了吧。”赵云嘴角一扬。
两人说笑了几句。
“你是哪里人?叫什么名字?”赵云问道。
“我家在麦城西边的一个小村子里,你肯定没听说过。”少年挠了挠头。这个时候已经没有什么人来了,赵云的白龙驹便是最后一匹牵进马棚的,所以少年和赵云闲聊了起来。
“我叫陈亮,家里还有个5岁的弟弟。爹死于战火,娘体弱多病,就靠我一个人支撑。”少年道。
赵云点点头,没说什么。这个少年如今的情形,和大多数百姓都是一样的吧。天下大乱,诸侯纷争,你争我夺的时候,总会留下无数受灾的人们。并不是每个人都像自己一样,有着师父左慈,有着哥哥,有着那么些人的保护……
“客官你呢?”陈亮问道,“你不是本地的吧?”
“我啊,我是常山的。”赵云笑了笑,“来荆州有点事情。”
“常山啊那么远,客官来这里一定是有很重要的事吧。”陈亮道,“离家这么远,家里人一定会想念的吧。真好啊……”
家里人么……赵云被陈亮无心的一句话拨动了心弦。哥哥……
“你们这家客栈,生意可好?”赵云道。
陈亮点了点头:“平日还不错,只是今日人少一点。今天只来了客官你和另外一人。”
“哦。”赵云没说什么。马棚里的大约有二十几匹马,也就是说,住在这里的人还不少。
“今日来了一名女子,看那装饰,倒像是富贵人家的。”陈亮自顾自地道,“好奇怪啊,一个女儿家,为何穿一身黑色长袍?看那模样只有十八光景,头发却是白色的……”
“黑色长袍?”赵云回过神来,压低了声音,“长袍外可有一朵莲花?”
陈亮回想了好一会儿,点点头:“似乎是有的……”
赵云眉头一凝:是曦的人么?!
“她在哪个房间?”赵云凑到陈亮耳边,问道。
陈亮望向客栈的方向,用手指了指。顺着手指的方向,赵云看到了那间亮着灯的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