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言情总裁>南宋枪魂>坟前撕拼

细雨暖风,草长莺飞,百花争艳。

驱车走了一天的泥泞小路,高仁浑身湿漉,脏水缀身,但是,于傍晚时分,他和完颜金铃终于到了杨河集。

跨过市集外的那条河,便是牛头山了。

虽然,他今非昔比,由一根被世人嘲笑的“废柴”,脱胎换骨长成了虎汉,又怀揣十几片金叶,但是,高仁阔别三年,重回故里,既激动,又伤感,还有些凄凉的感觉。

小贩都散了,市集里亮起了灯火。

时隔三年,市集并没有多大改变,街道仍然是坑坑洼洼,到处是积水。

但是,高仁和完颜金铃都是百感交集。

三年前。

高仁在此街头说书骗钱。

完颜金铃前来围观,也是第一次看到他这根敲着烂铜锣、嚷嚷着说书骗钱、又似小混混般地与姚石青难看地撕打的“废柴”,并且准备动持高仁,威逼他交出“高家枪谱”,尔后真把他逼“死”于南山悬崖下。

算起来,完颜金铃是高仁的仇人。

三年后的今天。

高仁长成了帅气的虎汉。

完颜金铃竟然和他在一起,而且一路上斗智斗勇,还相互看了对方的“赤诚”。

世事无常,天意巧合,相依相伴前来为高宠扫墓的竟然是一对仇人。

“明义,咱俩先在小镇上住一晚吧,吃好、喝好、睡好,养足精神,换套漂亮衣服,明儿一早,再去见令尊,让他在天之灵高兴高兴。这次,你也算是衣锦还乡啊!”完颜金铃对他的语气越来越温柔,对他的称呼越来越亲切,但是,她的话却蕴含越来越重的杀机。

进入市集的刹那间,她掀开车帘,提出一个建议。

她如此称呼高仁,俏脸发热,满脸艳红,挺不好意思的。马上,她又缩回了马车里,双手扶住了双颊,芳心怦怦作响。

她心思瞬间万变,暗道:奇怪?本郡为何如此称呼他?难道,我喜欢上他了?呸,他不配!他武功再好,也只是一个小混混。哼,我只是利用他,玩耍他。我和他在一起,我就是耍猴的。

嘻嘻---------

她又咬咬银牙,移开双手,握握拳,镇定下来,妙目露出了阴狠和杀机。

“好!”高仁闻言,感觉有理。

他心绪处于波动之中,也没留意完颜金铃称呼他什么,便在市集最好的“恋家客栈”停下马车,与完颜金铃走进客栈,要了两间上房。

这一晚,两人饭后都早早回房。

他们俩没有再斗气,没有再明争暗斗。

因为隔了一天一夜,两人的心思都有了改变:

高仁心思集中在为父亲扫坟上,在忆苦!

完颜金铃则在苦思瞑想如何说服高仁反宋,给宋室江山制造麻烦,以便金国趁乱而入。

虽然是回房了,但是,高仁睡不着,时候亦早,又自恃武功还成,便穿窗飞越而出。

快到父亲坟前了,不回家一趟,他心里不舒服。

于是,他沿着屋顶,飞纵点跃,在市集里抓过一根竹杆,跑到杨家河前时,双足一点,凌空翻飞,身子快要落到河面上时,他用竹杆一撑河床,身子借力飞腾,几个动作下来,便落在了牛头山下。

“我要看看发叔。他可是个大好人啊!---------唉,算了,天黑了。或许,此时此刻,他在和他的寡妇儿亲热呢。明天吧,扫墓之后,我在市集里购置一套房子给他住,买卡店铺给他,助他富起来,以感谢他以前对我母子的照顾。”望着山下破烂乡村透出来的微弱灯火,高仁感慨万千,想起了十几年来一直无私照顾他母子的发叔。

他于村庄前,驻足良久,才疾步上山。

细雨已停。

天边缀着几颗星辰,似黑夜里的眼睛,闪闪烁烁,注视着尘世间每个角落。

清风徐徐,蛙鸣阵阵。

高仁迈步上山,来到“千紫坟”前,掏出“錾金为折子”,却看到父亲的坟,被打扫得干干净净。

以前,坟头被木花骨朵挖了一只小坑,坟旁被姚石青的家丁挖了个大坑。

但是,这一大一小的坑,都已经被填平。

新堆上的土。

坟前还立了块新碑,碑前有一只很大的铜香炉。

新碑上书:抗名英雄高千子之墓。

立碑署名者:南山白家庄白富美敬立!

“白富美来过?她怎么会来祭典我爹?”高仁透过微弱的火折子之光,环视一会,驻目于新碑上,心头甚是震骇,既有疑惑,又对白富美肃然起敬。

他喃喃自语地道:“她是来查看我的真实身份的?她是专程来祭典我爹在天之灵的?她这么快就查出了我的真实身份?----------唉,无论如何,都是我对不起她。或许天意如此,只能让我再活三年。”

“唰唰唰---------”

就在高仁驻目于新碑,心思如潮之时,忽然,身后一阵风响。有人偷袭少爷,他娘的,难道是木花骨朵又来了?

高仁奇快反应,双足一点,身子一躬,往坟头上空一蹿,闪开了身后的偷袭。

瞬息之间,他的火折子也随风而灭了。

眼前漆黑一团,伸手不见五指。

不过,高仁在南山悬崖秘道里练就了闪闪金睛,在黑暗中仍然视物。

他又瞬间转身,目视着偷袭者,本能地把右手移至腰间,摸那条世上非常奇特的兵器--------玉带。

可偷袭者似乎不放过他。

在高仁转身的刹那间,那团黑影挥舞着一柄拂尘又迎面扫来,并且凌空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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