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紫铜近乎是自问自答,她指着身后的那棵梧桐说:我呐,秦昱笙,我要做一棵树,梧桐树最好了,哪里也不去,一辈子就在这里。
如果有下辈子,要做一棵树。
做树最好了。
哪里也不去,一辈子就在这里。
……
忽然有人在碰触他,秦昱笙从梦里醒来。天已经亮了,朦朦的透着光。他一抬头,看见了林如思,微眯着眼睛,冲着他微笑着,温柔无比。一时间忘记说话,林如思却颤着手,抚摸上了他的脸庞。
那是一片温润的湿意。
很安静,只听见她说,“小笙,你怎么了,怎么哭了呢。你……你从来不哭的……”
在之后的很多个日子里,秦昱笙都过着寻找的生活。他并没有独立门户,只是作为分公司搬离了秦氏总部,分公司取的名字叫蓝天,主要负责集团地产行业的建设投资。而宋嘉行成了董事新公司的之一,也搬出了秦氏过去。
只是两人在谁当总经理一事上有了争执。
到了最后,还是赵菲菲想出来的办法,不如就猜拳吧。
谁输了,就谁来当。
天知道这两人,竟然全都无意去当这个总经理。
最后的结果,宋嘉行大胜。
秦昱笙无可奈何的,就当了总经理。
这年的蓝天建筑,发展很好,各界媒体都纷纷报道。
这年的盛夏,蓝天建筑投资的其中一期项目,是古城的渡假村工程。
早年就已经商谈过,也确立了项目合作计划。而此次,则是秦氏的第二期工程。然而这次,本来不用再亲自前往,因为基本上都没有什么问题了。不过,秦昱笙还是去了,他是一个人去的。
天气炎热,入夜了才稍稍凉爽些。
可之前来的时候,不是晚春,就是冷冬。
那时候的气温,都是凉寒的。
却还能记得,古城窄道,握着她的手走过。也还能记得,那一夜的疯狂,在大冷冬的夜里,下了河去替她捡鞋。却也还记得,也就是在这里,她给他送的花。虽然,那也许只是误会一场。
其实,这些疯狂的事情,如今想起来,会让他忍不住扬起嘴角微笑。
古城的夜晚是酒红灯绿的,眼前也有些破朔迷离起来。
秦昱笙漫无目的地这么走着走着,竟然就走到了酒吧街的路上。那条长长的河岸,笔直朝前。他的脚步却放慢了,不再像当年那样急促。那一年是知道她辞职离开了,才会这样的焦急赶来。
而如今,没有了方向,所以就需要耐心。
只是不知道,不知道还会不会有一个突然冲出来献花的女孩子。
也就是在这个河岸边,她还会再出现,出现在他的面前,给他送上两朵花吗。
如果,如果再撞见她,他一定牢牢抓住她的手,再也不让她走了。
哪里还肯放她走。
早就应该,牢牢抓住她才对。
秦昱笙在古城逗留了两天,第一天过来,第二天留宿,第三天就要赶回去。他走在街上,许多游客,放眼望去,人海茫茫。只是也习惯了,在人海里找寻着那张记忆里的脸庞,那张朝思暮想的容颜。
忽然,橱窗里闪过一道身影。
真是像呢。
秦昱笙心中一紧,几乎是慌忙的,他拨开人群,追着那道身影,朝她奔了过去。
简紫铜。
简紫铜,是你吗?
秦昱笙终于追到她,他一下抓住她的胳膊,将她反转向自己,那眼底的惊喜,却在瞧见那人的刹那,忽然褪却了颜色。
身形,倒是极其相似的。
可是,可是不是她。
秦昱笙垂眸,而后放开了手,抱歉说道,“对不起,我认错人了。”
对方瞧见他是个英俊男人,只是笑笑,也没有多说什么。
秦昱笙站在原地,怔愣了一会儿,而后转身朝着机场的方向,他往左去。
只是又一次的认错,他也已经习惯了。
***************
然而隔了一个转弯,在那弄堂里有一家客栈。
客栈很小很简洁,古色古香的。
客栈是个老婆婆开的,儿女都已经出国,平日里也就一个人。
客栈的掌柜是个穿着波西米亚长裙的女孩子,她是a城人。在来这儿之前,是在英国旅行的,后来又去了很多地方,最后来到了这里。
而后,就住了好久。
婆婆一个人十分寂寞,就和她很聊得来。
婆婆问她,为什么一个人在旅行呢。
她说:想要看看外面的世界。
婆婆又问她,为什么不回家呢。
她说:我的家,太远了,回不去了。
婆婆就觉得奇怪了,不就是a城吗,怎么会远呢。然而看着她一双眼睛,有着朦胧的水气,却也不再追问了。想来也是有着不为人知的原因,只是心中怜惜,就待她更加好了。
她在这里住了一些日子,又打算要出发,去另一个地方。
婆婆就对她说,我这里正好缺一个人帮我管管店算算账,你要是不嫌弃工资少,不如留下来怎么样。
于是,她就这么留了下来。
有一天,她突然开始反胃呕吐起来,难受到不行。
婆婆就很的,立刻带着她去医院看病。检查出来的结果,却是让两人都吃了一惊。
有了。
她怀孕了。
那是一个孩子。
孩子还很小,不过是三个月大的孩子,却酝酿在她的身体里。一点一滴地长大,慢慢地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