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亲,孩儿已记住了。”萧天触点点头。
从乔木上下来,三个人朝着远处去,老远看到一群乞丐,季春璃来了主意,“走,混迹到他们里头。”季春璃很快就混在了这一群人中,更换了破衣烂衫后,用黄泥巴和污垢涂了脸颊。
不许久,那一群咋咋呼呼的卫兵已风卷残云一般席卷了过来,跑出去一段距离,有人折返,那人握着一把刀横在了萧祁煜脖颈上,“臭要饭的,刚刚有没有看到一男一女一小孩到远处去了,方向呢?”
“正南面,那三个人跑的可快了,那男人还受伤了呢。”萧祁煜口若悬河,甚至于还描述了那几个人的装束,这士兵一听顿时哈哈大笑,率了小分队去抓人去了,看这群人离开,春璃和萧祁煜互望了一下。
他们浑然没感觉恐怖,倒是感觉好玩儿,看到那群人被他们玩儿的团团转,三个人都笑了,这群士兵在此地寻找了许久,差不多要将这地方给掘地三尺了,但就是没能找到他们三个人。
实际上他们甚至于没怎么躲避,所谓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最安全。季春璃发现萧祁煜很能做小伏低,而萧祁煜发现季春璃很是古灵精怪,在萧祁煜眼中,春璃是个多面体,思想复杂极了,而在季春璃眼里,萧祁煜也横看成岭侧成峰,是个完全不简单的人。
在这小镇子盘桓了三天,萧祁祯之人无功而返,春璃和萧祁煜依旧准备到东胜国去,中京距离这里十万八千里,步行起来难上加难,而如今他们已床头金尽,此地处处凶险,更不敢抛头露面,春璃将窘况说了,萧祁煜决定去赚钱。
但春璃却发觉萧祁煜身体每况愈下,他最近带了他们奔波,一路上提心吊胆犹如惊弓之鸟,身上多处伤口都溃烂了,真是举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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