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寒水村30勇士乘坐巨狼狂奔出村时,距离他们700里外的官道上,另外一群维京勇士正手提大斧纵马驰骋。
为首的一人正是雾鸭镇的少城主:达斯·贡克。
“快啊!都他妈给我跑!兄弟们辛苦几天,等到破城的时候所有的银币都是我们的!”
“必须要抓紧时间!万一去的晚了,那鬼精的小白脸子听到风声再特么给老子跑了!到时候咱们每一都逃不了公爵大人的制裁!”
伯纳德公爵分给了老贡克300盾斧兵,外加200匹军马。他将这些部队组成了200名骑兵,全部拨给了达斯指挥。
他只有一个目的:让儿子尽快赶到寒水村,在10天之内解决这场战斗。否则一旦拖得久了进入零下70度的深冬严寒....就算自己掌握着绝对优势的兵力,也必然会因为过于寒冷而产生减员。
基于这个理由,尽管所有带兵征战的统领都都知道无故分兵乃是大忌。但此时老贡克的兵力已经优势到可以任意挥霍的程度。
就算仅凭这200骑兵,突然出现在寒水村外围,灭掉毫无准备的寒水村也不费吹灰之力!
反观达斯,他的心中有许多其他的想法。
老贡克身为雾鸭镇统领,他思考的是如何为雾鸭镇的是侵占一处能够建造船只的出海口,为雾鸭镇的百姓谋福利。
但达斯·贡克却是个22岁热血冲动的青年人。他心中此时只装着一个人:“海妖”葛琳。
他不明白自己是怎么输给盲山的。
盲山是神选者,我也是!
盲山是序列7,我也一样!
身为山民,我比盲山更加高大,也更加强壮!为什么葛琳就看上了那个傻木桩子,而对我不闻不问?!
每当想到这个问题,冲天的妒火能烧的他浑身燥热,以至于他经常在半夜的时候迎着风雪发出撕心裂肺的吼叫。
这次出兵,就是他解决这个问题的机会。
按照达斯的算计。如果自己仅仅以200骑兵出现在寒水村外围。拥有600精锐部队的血鸽镇极有可能出兵援助。而出兵援助的救兵很可能是盲山·血鸽和“海妖”葛琳两人。
这两人躲在血鸽镇中,达斯拿他们一点办法都没有。但是只要他俩走出血鸽镇的城门参加战斗,自己坚守几日,待到和后续赶来的300盾斧手会和,一定能打赢这场遭遇战!
你看不上我?那好!我先砍死你的丈夫,再把你抢走!
这就是维京人的生存方式。
想到葛琳那如同葱根般白嫩的身体。达斯只感觉自己热血沸腾,就连脸颊吹过的寒风都无法抚平自己暴躁流动的兽血。
和盲山结婚了两年,她还没有生过孩子,依旧还是豆蔻年华!
如果自己能得到她...两人从此就会居住在寒水堡中夜夜笙歌。脑补着邪恶的一幕幕,他只感觉全身上下忽然涌现出使不完的力气。
“快!快他妈给我我跑!不要心疼马匹!公爵说了,只要攻破村庄,我们先遣部队可以屠城三日!”
“今年的寒水村富得流油,只要这些马匹能支撑到村庄外围,村子里抢到的金银够我们花上三年!”
“还想什么呢!赶紧给他我冲!”
二百多名骑兵高举火把,如同一道黑夜中的火流奔向寒水镇。半岛本地出产的“苔原高脚马”虽说优良,但骑在马背上的维京大汉普遍身高两米,每人更是携带了重量超过数十斤的装备和补给。
这些马匹单次奔跑的距离最多也就是跑上一百五十公里左右。
寒水镇距离风息堡大概500公里,马匹正常奔跑需要3天。但达斯如同厉鬼般督促全军疾行,一路上几乎没有让手下人有任何休息。
“骑兵的关键在一个快字!咱们这么大张旗鼓的进军,走到半路寒水村的那个黄毛村长必定会知道我们在前进!如果他带着银币和金条跑路了...这该死的冬天里我们上哪抓他去!”
“一定要赶在他还来不及逃跑的时候,将寒水村团团围住,将所有人憋在村寨之中!”
“两天之内,我们一定要到达目的地!”
达斯化身为一头恶魔,怒吼着为身边的所有队员打气。200名骑兵皆是来自风息堡的部队。他们也想早一点攻破寒水村,早一点参加劫掠。反正屁股下的马匹并是那位公爵大人的,就算真累死了自己也没有损失。
所有人都卯足了力气纵马奔腾。
马蹄奔跑扬起阵阵雪花,200匹马同时呼出的热气让这一支部队如同管道上的一列火车。达斯昼夜兼程,整整两天休息了不到八个小时。在部下和马匹全部濒临崩溃时...他终于进入了雪坟谷外围的针叶林。
此地距离寒水不过十几公里。
达斯虽说冲动好色,但毕竟也是一名战龄接近十年的老兵。跟随在老贡克的身边耳濡目染之下,他再心急此时也看的出来部下在连续纵马跑了数日后饥寒交迫,体力不支。
胯下的军马更是口吐白沫,连站稳都非常困难。
他的部队继续休息。
抬头看了眼天空。此时的天边已经泛起鱼肚白。达斯愤懑的啐了一口,下达寻找营地的指令。
“今天白天,我们暂时休整!”
“斥候们外出寻找一处背风的盆地或者洞穴当做日后的大营。其他人将马匹拴好,把帐篷围在一起!”
雾鸭镇的骑兵们跳下马匹。他们用熊皮将马匹盖上,随后将二百匹军马围成一圈形成一道围墙。产于半岛北部苔原的高脚马御寒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