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捷的消息飞快地传遍了艾罗兰。

人人欢欣鼓舞,我们所到之处,都热闹得像过五月节。

精灵们很少这样兴奋的。可如今,不但我们次次进城都是夹道欢迎的阵仗,居然还有当地居民扶老携幼,载歌载舞,鼓掌撒花,掷果盈车——

开什么玩笑。在我们那个世界里,“掷果盈车”可是对一个男人俊美皮相的最高褒奖,在我看来,那个绿色古板严肃肌肉男可没俊美到足以令观众掷果盈车的地步。

我紧随他的马后,气闷地望着路旁热情的群众居然一捧捧地把鲜花和水果往他马上丢着递着,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一缩头,及时避开一个向我当头飞来的水晶瓜——嗯,这种小瓜的长相和味道都很像原来那个现实世界里的白兰瓜或者小香瓜一类,只是瓜皮如水晶一般晶莹剔透,漂亮得很,所以得名水晶瓜。此刻若不是我眼疾手快躲得及时,那只晶莹剔透的水晶瓜几乎变成了世界上最美丽的凶器,要温柔地杀我——

砰的一声,那个水晶瓜险险地掠过我的头顶,重重砸在我所乘坐的马车地板上。

我本来打算骑着鼻涕泡儿,与芬丹并驾齐驱,一道入城。我雷德,已经在城中最好的裁缝那里定做了一身新的酒红色吊带长裙,来替换我先前那袭已经烂得不成样子,像破布条一样的旧裙子。

虽然纳格雷德的裁缝手艺十分杰出,甚至各附送了一只红宝石制成的胸针别在两侧吊带的尾端以作装饰,使得我穿上新衣服之后更加精神焕发光彩照人——但是,我在最终歼灭吸血鬼王尼科莱的一战中受的那些伤虽然结了疤,不过还是看着很狰狞,不算痊愈。于是,芬丹下令让我不得乱跑乱跳,必须坐着由鼻涕泡儿拉着的敞篷马车入城。

我十分不服。但是我清楚,和这人争辩没什么用。于是我就气闷地坐了一路的马车,直到今日的吉勒丹城外。虽然我的伤已经完全好利索了,疤也都掉了,不仔细看也看不出先前那触目惊心七横八竖的印痕遗迹了——可是我仍然没有获得骑马的许可。

所以我只能更加气闷地坐在舒适的车里,懒洋洋坐没坐相地半倚在软垫里,躲闪着这些失去准头,往我的车里飞的鲜花水果。

鼻涕泡儿却是典型的人来疯。虽然据说像它们这样高傲的银色独角兽自诩天生神兽,清高劲儿不同寻常,只容许最纯洁的chù_nǚ碰触它们,但是鼻涕泡儿的好奇心可是也超乎寻常得很。它不让别人碰是一回事,有热闹它还非要看个分明不可。此刻它正蹦蹦跳跳,脚步轻盈,看上去乐得很。

不过——我支着下巴,瞪着芬丹想,那为什么他那匹银色独角兽会心甘情愿给他当坐骑?亚山人都知道他是响当当的男子汉,大英雄,那么,莫非他还是……嘿嘿嘿嘿。

我胡思乱想中,摸着下巴,邪恶地笑了几声。那天我们与斯芬克司石像的对答又忽然浮现在脑海中。那时,斯芬克司丢给芬丹的问题是,当一个精灵成年时会发生什么事。而选项有三:他将进行一次先知的探索;他会制作自己的弓箭。或者,他会结婚——

嗯。看来这人是大龄未婚滞销品了。我越过鼻涕泡儿的头顶,望着前面马上雄赳赳气昂昂的芬丹的背影。

他的那袭树叶大披风被我裹了好几天,本来我是打算随便经过一个城镇,不管这个城镇是不是仍被尼科莱或者马卡尔的亡灵法力影响而尚未净化好,我都先找一件大黑或者大白袍子穿着,好把那袭树叶大披风洗洗干净还给芬丹。但是芬丹这个人头脑一贯死板得很,坚决不同意我打扮成什么吸血鬼或者大尸巫的样子,所以我们直到回师纳格雷德,我抓住于尔辛帮我找了一件衣服换上,那袭树叶大披风这才算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

不过我洗得真够干净。那些尘土和血污一点都看不到了。我托着腮美滋滋地赞赏着自己做粗活的手艺。

忽然耳中听到破空声响,我下意识向旁一侧身,嗖的一声,居然是一个刺儿果——我以前在丹拉德的时候用来整过芬丹的宝器,这会儿可是贴着我的身躯就飞了过去,撞到马车的车壁上,又反弹回我的脚下,骨碌碌滚了几个圈才停下。

我一阵愤怒,这刺儿果要是落在我身上,就是绝对的一个天雷啊,得把我扎出几个透明窟窿!这是谁这么单蠢小白,心黑手辣?

我往外一探头,才发现路旁热情的群众原来基本上都是把大束的鲜花双手献给入城的凯旋之师,大串或者大捧的水果也都是拿在手里递过去的,其他人生命安全都无虞;只有我和芬丹,因为是骑马或乘车入城,又是此次大捷的领军人物,所以受到的欢迎也格外——呃,特殊些。

鼻涕泡儿的独角上都挂了好几个鲜花绿叶编成的花圈,看着很有夏威夷度假风。芬丹虽然大约是不习惯被当成众矢之的地这样被热烈欢迎,但是他怎么会拒绝他热爱的艾罗兰的人民们呢?所以他虽然背影看上去绷得紧紧,肩膀的线条也僵硬得很,但是好歹还没有发作,仍然维持着他的风范和气度。

我缩回了头,向道路两旁欢呼雀跃的人们敷衍地招招手,眼疾手快地接住几束向我抛掷过来的鲜花,并报以热情洋溢的笑容和飞吻,顺便脚下一踢,将刚才那个不知被谁丢进来的刺儿果踢开一点距离。

话又说回来,为什么芬丹要日夜兼程,马不停蹄地赶往吉勒丹呢?

吉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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