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宏认为,合情合理的事情,就一定要合法。像后世的很多法律,他都不能理解。不说别的,法不容情这个观点,刘宏就不敢苟同。
法律,不过一个治理国家的手段而已,有必要一点儿人情味都不讲吗?容一下情又能怎么着?充满人情味的法律,不是显得更和谐吗?像那些必须要大义灭亲的规定,多么残忍。可是你要不这样,你就犯罪了,窝藏罪,这真的很要不得。
这方面咱先不说,后世的法律,有很多时候,在刘宏看来,不是在保护百姓,而像是在保护犯罪。
就那那个防卫过当来说,这就相当的扯淡。相骂无好口,相打无好手,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吗。普通老百姓,又不是专业人员,真打起来了,那么紧急的情况,哪里还有能力考虑别的。可是万一一失手,立即就成了防卫过当了,成了罪犯了,你这不是在逼着老百姓不要出手吗。
你可能觉得,那个罪犯可能罪不至此。可是在刘宏看来,这就应该是犯罪的代价。只要你正在实施犯罪,别人就算把你打死,也是你活该。不想死你就别犯罪,这和乱世用重典是一个道理。只有这样,才能震慑住罪犯,才能保护住好人。所以刘宏,让国会把那些不合情理的法律全都改了,首先以保护善良的百姓为主。
可能有人,会觉得这对罪犯不公平,不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可是刘宏认为,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到处都充满了不公。人生下来,就是分三六九等,人人平等的说法,在刘宏看来,完全就是一句屁话。这东西,大人物说说可以,小老百姓可千万不要相信。人家大人物说人人平等,那是因为政治需要,小老百姓要是真的信了,那纯粹就是傻蛋。
国家领导人的儿子,可能和农民工的儿子平等吗?事情显而易见,所以这样的事情,完全都是当不得真的。
刘宏既然知道,两千年之内,是不可能实现人人平等的。所以,他根本就不可能在汉朝搞这个。而且刘宏也清楚,老百姓只要能确保自己得到公道就行了。对于别人是不是公平公正,他还真是不一定在乎。所以刘宏制定的法律,不讲究平等,旨在保护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