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桌子后面坐着一个年龄四十岁左右,脸上挂着算和蔼的笑容,却是满目都是精明加狠戾的男人,他就是洪爷。

只见洪爷朝两旁的手下使了个眼色,那些人就招呼也不打,纷纷向他攻击。也是他那时年轻气盛又血气方刚,骨子里有着不服输的傲气,即便明知这个中年男人可能来意不善,却仍然出手去回击,心想着打倒一个是一个。

那些人招数都是些地痞流氓式的打发,毫无章法,自然不是他的对手,不过几分钟,七八个人都已经被他打趴在地上起不来。

“啪——啪——啪”掌声传来,转眼去看,只见洪爷笑着拍手,眼中含着满意。

“很专业的自由搏击,没想到我这场子里还有这样的高手。”洪爷顿了一顿,忽然问:“认识向君帆吗?”他漠然而望,置之不理,却见洪爷也不恼怒,而是笑着转移话题:“你在这里打拳,一场拳赢了也不过是500块钱,我这里有五万,今后跟着我混,缺钱了只管跟我拿,怎么样?”

他终于有了动容,到这种地方来打拳,无非是为了赚钱。五万块可不是个小数目,他打赢一场拿五百,可是要打一百场才能赚到的。洪爷把一打钱仍在了办公桌上,他迟疑了几秒后走上前把钱拿在了手上,抬眼轻唤:“洪爷。”

洪爷放声大笑,完了拍着他的肩膀对一帮手下命令:“叫枫哥!”

“枫哥!”众人异口同声。

从那以后,他就成为了小弟们口中的“枫哥”。没有人会去想他为什么总是独来独往,为什么要去打拳,为什么要昏黑,为什么会缺钱。只有他清楚,踏上这条不归路,是为了一个人,一个女人。

她的名字叫洛夏。

洪爷常常会对他说:以后这个江湖是他聂云枫的,等他洪景天退隐后,就把场子交给他。之所以洪爷会这么信任自己,不为别的,是因为他一次次拿命拼回来的。

黑暗的世界,并不是他以为的那般没有血腥,也不像他打黑市拳那样只有输和赢。一个人如果想要稳稳站住脚,让大家心服口服喊你一声“枫哥”,没有实力和势力支撑,根本是寸步难行。

一次次,每当他身历险境的时候,脑海里总会浮现一个身影:柔顺飘逸的长发,白皙素净的小脸,笑起来羞羞怯怯的,却娇俏动人。而她总喜欢连名带姓唤他“聂云枫”,语调与别人不同,有着她独有的别样枫哥。

想到她,他就会无所畏惧,肯定的告诉自己:他要活着!正是有着这样一种心境在,每次他都靠着自己敢于搏命的毅力,化险为夷的回来了。

指尖的剧痛,把聂云枫从黑暗的回忆里抽离回来,烟久久未吸,已经燃到了手指,食指上焦黑一片。却因为酒精麻痹了神经,连疼痛的来袭都变得后知后觉,又灌下一杯酒,心里空空的,把剩下的烟尾按在了桌上。

当初他那么笃定的要与夏天在一起,与她相爱,可终究还是因为这条不归路,失去了她。

细细回想,他们的故事,是用时间的数据来度量的,十年,漫长而又短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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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的梦,都来得及实现,不是所有的话,都来得及告诉你。疚恨总要深植在离别后的心中,尽管他们说,世间种种最后终必成空。我并不是立意要错过,可是我一直都在这样做,错过那花满枝桠的昨日,又要,错过今朝。


状态提示:4.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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