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会儿,刘家人一通抱头痛哭,出来时看到白晓梅,齐齐向她鞠躬道谢:“谢谢您,白总,谢谢您救了我们全家!”
白晓梅摇了摇头,笑道:“你们该感谢的,不是我,而是这个发明了这治疗精油的人。”
刘家人赶紧点头应是,那个人的确是该好好感谢,但白总也是他们的恩人。
七天的密集治疗过后,他们可以带小水回家了。约好五日后再来,一家人齐齐红肿着眼睛上了停在店门口的车。
回家的路上,刘茵茵好奇的问她妈:“妈,这个发明治疗精油的人是谁啊?”
刘夫人听儿子讲过,所以知道:“是忘忧馆的另一个老板,好像叫余瑾!”
余瑾?
刘茵茵愣住了,不会那么巧,刚好是那个“余瑾”吧?!
“妈,这个余瑾是谁啊?多大年纪了?”她的声音,有着不易察觉的颤抖。
刘夫人也没见过余瑾,于是她问坐在前头的儿子:“阿佟,你知道吗?”
刘佟想了想,说:“我只知道她是白总儿子的女朋友,年纪嘛,十八、九岁的样子,好像还是中医大学的学生。”
“哟,还是学生呐?可真了不得,还是学生就这么厉害了……”
后头妈和哥再说了些什么,刘茵茵已经都听不见了。她的脑海里一直盘旋着她哥刚才说的话——余瑾,白总儿子的女朋友,中医大学的学生……
刘茵茵的脸不觉白了几分!
而这时的她还不知道,等她回家,还有个更大的“惊喜”在等着她!
*
几日后,余瑾的四合院来了几位意想不到的客人。彼时,她正和谢明煜在院儿里给一个姑娘“面试”。
自从那回她在小巷口遇险后,谢明煜就与她提了找保姆的事。一开始她还不同意,后来经不住他一直劝说,最终还是松口了。这姑娘便是那个要给她找的保姆,听说还是谢老爷子亲自去找的,厨艺很好,也会些拳脚功夫,对付几个普通宵小不在话下。
既是谢爷爷给亲自寻来的,余瑾自然没什么意见,但一些基本情况还是要问清楚的。
“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哪儿人啊?”
“回余小姐,我叫莫笙,26岁,是川市人。”
“川市啊,你们那的火锅很出名哦!”
莫笙笑笑,点头应是:“我也会做,等哪天余小姐想吃了,就跟我说,我做给你吃。”
“好啊!”
就在两人继续说话的时候,院门被敲响了。谢明煜示意他去开门,余瑾便没有起身,继续和莫笙聊川市的美食。
不过等门真正打开,她们还是停下了讨论。
不一会儿,谢明煜领着三个面生的人进来,余瑾疑惑地看着他:“他们是……”
谢明煜:“说是刘家人,来找你有事的。”
刘家人?哪个刘家?她在京市有认识什么刘家人吗?
其实也不怪余瑾不认得刘家人,毕竟她连刘佟和小水也只见过两次。后来她学校的事情多,就没再过去忘忧馆了,自然也没见过他们的父母家人。
“你们好,请问你们找我有什么事吗?”
刘父的姿态放得很低,他先是介绍了自己一行三人的身份,然后严肃地令女儿给余瑾道歉。若非前两天收到的那封匿名信,而女儿也当着他面承认了,他还不知他的女儿居然是那般荒唐和愚蠢之人,连被人利用了都还不晓得。
刘茵茵苍白着一张脸,嗫嚅的样子看得刘父的脸又黑了几分。最后,她还是吞吞吐吐地对余瑾道了歉,并说出缘由。
余瑾这才知晓,原来那天在小巷口碰到的坏人竟不是普通的抢劫犯,而是受眼前这女孩的指使而来。原因还很好笑,说是她玩得好的闺蜜告诉她,因为余瑾的善妒,派人去“欺负”了那所谓的闺蜜……
“所以刘小姐,都不先确认一下事情的真假,就如此鲁莽行事的吗?那也不怪你会被人当木仓使了!”余瑾的话里满是讥讽,听得刘茵茵的脸又白了三分。
谢明煜的脸色也不好看,他沉声问刘茵茵:“你那个闺蜜是谁?”
刘茵茵犹豫了几秒,最后还是小声道出了一个名字:“沈,沈芳芳!”
闻言,余瑾和谢明煜的脸色都变了。尤其是谢明煜,想去杀沈芳芳的心都有了。
“原来是她!”余瑾冷笑出声,随即让莫笙把刘家人都请出去,她是不会原谅这个女孩的。
刘家三人都因她的态度而慌了神,担心她会因此就不再给小水治疗了,那……
仿佛看出他们的想法,余瑾的表情像结了冰:“行了,少拿自己的标准去衡量别人,我可不是你们所想的那种小肚鸡肠之人。”
一句话,说得刘家夫妻面红耳赤,真恨不得当场刨个坑,把自己给埋进去。
送走刘家人,谢明煜转头便向余瑾道歉,都是因为他,才会害得小瑾遇到那种事。若非她机灵……
只要一想到小瑾没有逃脱的后果,谢明煜就害怕得浑身颤抖,因此对那沈芳芳也更厌恶了。他一定要给她一个终生难忘的教训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