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趁中午休息时间,陆亦初又来到咖啡厅,把手中的笔记本放在桌上,点了一杯咖啡。
回来的时候,却发现一个男人居然拿着她的笔记本,坐在她的位置上,修长的手指翻过,发出纸张的声响。
陆亦初还没见过这般不知礼数的男人,居然偷看别人的东西。
“喂,这位先生,本子是我的,请还给我。”
男人继续翻阅,似乎根本就没有注意她一般,嘴角扬起,仿佛对笔记本上面的内容的质疑。
陆亦初直接伸手夺,男人站起身,整整比她高一个头,她踮起脚,也够不到。
“喂,你这人怎么这样,那是我的东西,你都看了,还我总行吧!”
“小兔子,小爷我可不叫什么喂。”
“我管你叫什么,把本子还我。”
陆亦初抱住他的手臂,一直努力去够到那个本子,而男人脸上全是戏谑,单纯觉得好玩。
男人退后几步,一不小心被沙发绊倒,直接铺在男人的身上,一起重重落在沙发上,已经陷在里面。
陆亦初看准时机,伸手去夺,另一只手放在他身上。
“小兔子,别乱动。否则我可不敢保证发生些什么!”
男人嘴角噙着笑,眼睛望向陆亦初的手掌,正放在他的腹肌上,即使隔一件白衬衫,还是能感受到他经常锻炼,肌肉很结实。
“我从小是被吓大的,还会怕你不成!快点还给我,否则我会让你后悔的。”
一张小脸因为抢夺,而红红的,平添几分可爱。
“小兔子,你就这般对待你的救命恩人,昨天若不是我救你,你恐怕,啧啧……”
陆亦初当时意识模糊,哪还知道谁跟谁,只知道是沈辞救了她。
“我若是个傻子,才会信你。别废话,还给我。”
陆亦初在他身上乱动,男人有些我忘得一干二尽,害我还苦苦等你。居然敢偷偷和沈辞订婚,就那么喜欢他。”
她眨眨眼,这人怎么什么都知道。
“你到底是谁?什么小兔子?我们很熟吗?”
男人深情万种地盯住陆亦初,“站起来,我告诉你。听话!”
她知道自己的力气没有男人大,硬抢是没有丝毫用处。只好听他的话,站起来。
男人整理衣服的褶皱,一边漫不经心地回答,“当初是你先追我的,还写了封情书。别告诉我,你忘了?”
陆亦初在高中的时候,有一位学长,是全校公认的校草,而且名字还很好听,她现在还记得住,裴瑾。
当时裴瑾是所有女孩子心目中的男神,不仅长得帅,学习成绩优异,每年在学校里准备的盛典上,他都会脱稿发言。但是他为人冷清,喜欢独来独往,身上没有一丝八卦的气息。
陆亦初作为高一新生,也被他的颜值所吸引。当时和赵雅打赌,一定追上裴瑾。大晚上不睡觉,直接拿只笔在纸上写情书,不满意就直接扔在垃圾桶。经过重重构思,反复推敲,最终很满意。
可是递给裴瑾后不久,他就离开了学校,一直没有音信,当时还伤心了一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