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宁脸色一变,还想婉拒,谢继晏却已将她抱到椅子上坐好,然后蹲在她脚边,不由分说地将绣鞋脱下,突然失声惊呼道:“咦?宁儿,你怎么没穿袜子?”
唐宁吞吐道:“今、今早上赶得仓促,没、没来得及顾上穿。”
“现在天气这么冷,不穿袜子怎么受得了?等会儿记得穿。”谢继晏温柔地叮咛了几句,又问道:“扭的是哪只脚?”
众目睽睽之下,唐宁被他握住脚,觉得怪不好意思,有些扭扭捏捏的,脸上也泛起了潮红,十分羞赧地道:“左、左脚。”
萧籽术此时此刻已从书房出来,步入正厅,恰巧撞见了谢继晏正给唐宁揉脚这一幕,乍一看两人这般亲密接触,不禁掩嘴噗嗤一笑,俄而再仔细一看唐宁的右脚脚掌,陡地瞪圆了双眼。
唐姑娘右脚脚底上怎么会有血?
是刚才不小心划伤的吗?
不对!
她只是左脚崴到了而已。况且,瞧这伤口也不像是新的。
难道说......
殷子胥见萧籽术一直愣在门口,感到奇怪,便唤了她过来:“籽术,快进来,傻站在那干嘛呢?”
待萧籽术近前,殷子胥忙问她:“是不是发现了什么重要线索?”
萧籽术似乎还沉浸在自己的思索中没有脱离出来,仰起小脸,不答反问道:“殷世子解开了凶手在雪地上留下脚印的疑团吗?”
“大概吧。”殷子胥轻咳一声,淡淡地道:
“依照我的推断,昨夜子时之前,谢二公子应是穿着一双平底鞋,借着夜色的掩护走到了凌苍阁,因与谢将军发生争吵,萌发了杀意,趁他不备用七星剑将其刺死。
然后,他便把木架上的明光铠穿在自己身上,小心翼翼地踩着他来之前所留下的脚印,一路回到书房。但是由于那副铠甲和战靴都太重了,将之前的脚印完全盖住,所以看起来雪地上就好像只有他从凌苍阁回到书房的脚印了。
至于谢二公子到底是不是自杀的,目前还难以下定论。”
“嗯,我心中所想与世子所说,基本没有什么出入。”萧籽术如梦方醒,微微颔首,又道:“但我总觉得,谢将军并非二公子所杀,二公子也并非自杀。”
“哦?你有什么依据吗?”殷子胥剑眉一轩,饶有兴致地盯着她看。
“当然,有四个。”萧籽术伸出四根指头,正色道:
“首先,如果二公子是凶手,他为何在杀害谢将军之后把铠甲穿在身上,明目张胆地走回去?尽管西跨院夜里没有下人值夜,但保不准不会被旁人看见。
假设二公子杀害谢将军的目的可能是为了那副明光铠,杀完人之后,直接将铠甲藏于某处,或者偷偷带回房便是,二公子又不是个蠢的,缘何要冒这个险?
第二,按常理,死者遇刺后,应该会有血喷到凶手身上才对。可是,我检查过二公子的尸体,他身上所穿铠甲以及铠甲内里的衣服上都没有沾到血迹。
第三,二公子素有失眠症,书房里的书案上还搁着剩了半壶的地黄酒,二公子的嘴里也有地黄酒的味道,这地黄酒是唐姑娘特意为二公子的失眠所调配的药酒,二公子杀了谢将军之后,若真有自杀谢罪的打算,一个将死之人,应该没必要在死前还喝酒吧?
第四,我问过二公子房里的下人,二公子平日里的个性并不软弱胆怯,相反却是心狠手辣、视人命如草芥的主,根本不像是个会因杀了人而自我了断的人。
所以,我才认为二公子也是被凶手所杀,他不过是凶手用来嫁祸的挡箭牌,替罪羊罢了。”
“原来如此。”殷子胥沉吟片刻,忙问道:“那,你觉得真凶会是谁呢?”
萧籽术侧过身,目光在谢继晏、唐宁和卫氏身上滚了一圈,直言不讳道:“昨天晚上将谢将军和二公子陆续杀害的,除了在佛堂祭拜的覃老夫人,二夫人、三公子、唐姑娘,你们每个人都有可能作案。”
三人闻言,皆是一怔,不约而同地望向萧籽术。
“萧姑娘为何断定凶手就在我们三人之中?”谢继晏以一种惊诧且质疑的口气问道。
“理由很简单。”萧籽术迎上三人的咄咄目光,不慌不忙地道:
“首先,谢将军的死状是眼瞪大,嘴张大,面露震惊之色,显然是没料到凶手竟会对他下手,换言之,凶手是不会令他产生防备的关系亲近的人,也即不会对他的生命构成威胁的人。就这一点而言,二夫人与唐姑娘都是女眷,三公子又是弱不禁风,故而符合条件。
尽管当时谢将军已经喝醉了酒,但作为军人,基本的防范意识是肯定会有的,他之所以丝毫没有提防凶手,就是因为他以为凶手是不会也无法伤害自己的。结果,当凶手用剑将他刺死后,他才会露出那般难以置信的表情来。
此外,昨天晚上二公子会待在书房过夜这件事,只有二夫人和唐姑娘知道,所以你们二人才有可能利用二公子将杀人罪名转移到他的头上,将书房巧妙地设计成密室,营造出二公子在书房里自杀的假象。
而三公子与谢将军向来父子失和,心存芥蒂,又因近来姜云策索取兵符一事闹得极不愉快,况且,谢将军似乎也还没有同意你与唐姑娘的婚事,于此看来,你的杀人动机,则是三人中最强烈的。”
谢继晏听得喉头一梗,喉结上下滚了几滚,才点点头地道:“萧姑娘果然牙尖嘴利,你所言也相当有道理,我们三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