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很大,三台子很小。

老谭没想到在这遇见艳华,还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了呢,没成想今天碰到了。

他站起身,惊喜的说:“艳华——”

当老谭叫出自己名字的时候艳华知道没认错人,站在眼前的这个男人是老谭。虽然记忆中还是他二十多岁时的样子,但标志性的土匪像,深敛的眼神和棱角分明的脸一点没变。

两个人都非常激动,握紧的手微微颤抖着。

“你俩儿认识?”燕子诧异的问。

艳华看了老谭一眼,平复一下激动的心情,高兴的说:“嗯,早就认识,在一起干过,十多年没见了,没成想在这见着了。”然后好奇的问:“你们怎么会在一起?”

燕子说:“在麻将社一起打麻将了,刚玩完,出来喝点儿酒,正好你打电话。是不是得感谢我,没我你俩能见面?”

“感谢!必须感谢!”艳华忙道。

十四年前,老谭在泰山路玫瑰饭店工作。他是砧板,艳华和林燕在前面当服务员。林艳比艳华早来三个月,那时候老谭正和林燕处对象。

艳华长得漂亮,文静,很多男孩子追求她。

和老谭一同当砧板的展泽喜欢艳华,总约她出去。一个传菜生也喜欢艳华,看展泽这个情敌来气,于是找了几个朋友过来收拾展泽。

当时的场面很混乱,艳华吓得哇哇哭,展泽被三个小伙子按在地上,马上就要鼻青脸肿。正好被回寝室的老谭碰上,于是一场暴力性流血事件被制止了。

之前老谭和艳华见面只是点点头笑一下,没说过话,这件事之后才熟悉起来。

艳华,新民人,五岁时母亲因病去世,父亲把她和她哥养大。十七岁时哥哥娶妻成家,十八岁时父亲出车祸身故。跟着哥嫂过了一年,哥哥行嫂子不行,嫌乎她这个吃闲饭的小姑子,总拿话掐鼓她,于是在亲戚的介绍下到县城的一家私人小超市卖货。

从小没有母爱的孩子内心发危,没有安全感,加上心地单纯,就容易相信人。超市老板看她长的漂亮,就格外关心照顾,慢慢的产生感情,俩人私下就在了一起。后来被老板老婆发现,把她一顿撕打,然后在咒骂声中被赶了出来。

离开超市后发现怀孕了,一个人默默的把孩子打掉,然后孤零零的来到省城,和老谭成了同事。

她觉得老谭值得信赖,说了自己的遭遇。

老谭十分同情,在工作上对她很照顾,生活上也很关心,俩人渐渐成了不话不说的好朋友。可以说在艳华心里最灰暗的时候,是老谭陪着度过的。

后来,艳华发现自己喜欢上了老谭,怕管不住自己,于是离开了。

最后一次见面是十二年前,艳华当保姆,伺候个老太太。老太太看艳华老实懂事,心地善良,就给她介绍了个对象,是飞机厂的一个工段长。岁数比艳华大八岁,离婚的,有一个儿子跟着女方。

这个男的不错,对艳华呵护有加,俩人处了一年后领证结婚。

再以后,老谭转战东西南北,彼此失去联系。其实俩人都在三台子住,并且离的不远,只是互相不知道而已。

饭店打工人就这样,今天在这俩人一起工作,明天不干了就更奔东西,可能一辈子就见不到了。

是现实,也是一种无奈。

艳华就以为这辈子都见不到老谭了。

如果当年没有林燕她会义无反顾的嫁给老谭。但世事弄人,谁叫林燕先认识的老谭呢,在嫉妒的同时也为林燕找到一个好男人高兴。女人一辈子求什么?不就是找一个疼爱自己的男人吗?

在玫瑰饭店的那段时光是自己过的最充实的一段日子。虽然岁数比老谭大,但更愿意把他当成哥哥,自己像妹妹一样跟在身后,听他指挥。

当初老谭和林燕处对象,先是老谭领着林燕回了自己家,他家人对林燕非常认满意,没有意见。等快过年的时候老谭去了林燕家,林燕妈不同意这门婚事,老谭一个人灰头丧气回来的。

紧接着过年,饭店照常营业,老谭没有回家。原打算过完年和林燕一起回老家的,没成想林燕妈不同意,也没脸一个人回去。

艳华陪着他过年,对他说如果不嫌弃自己,可以给他当媳妇,和他一起回去。老谭挺感动,但是心里有林燕呢,没答应。结果林燕冲破老妈阻力,正月初三从家里出来找老谭了。

艳华离开了。

两个人谁也没有想到能再见面,我们就把这个生命中的重逢当做是老天爷的安排吧。

“你现在干啥呢?”老谭问。

“没干啥,在家待着。你呢,还是干厨师?”艳华问。

“嗯,厨师,给人家炒菜。”老谭说。

“你家孩子多大了?”艳华问。

“五周岁。”

“男孩女孩?”

“男孩。”

“你可够累的,给你儿子奋斗吧。”艳华说完笑了,然后问:“林燕干啥呢?”

“上班,在一家冷链公司。”老谭回答。

“那挺好,你们两口子都挣钱,买房子了吗?”

“还没,准备这两年买。”

为了庆祝老友重逢,刘哥提议:“今天谭老弟和故友重逢,高兴,应该庆祝一下。来,咱们姊妹四个共同喝一个,热闹热闹。”

老谭第一个带头干了。

由于高兴,老谭喝了不少酒,和艳华唠了不少过去的往事,很多事都一径提起清晰的浮现在眼前,犹如就在昨天,其实已经遥远,


状态提示:第3章 重逢--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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