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妃燕是个比较矜持端庄的美人,想要她做一些有违世俗的事情,确实不容易。
如果像桂文娟这种在道上混的姑娘,那就思想比较开放,对于新鲜的事情也较易接受。她也不会考虑那么多。
就因为对庄妃燕颇为了解,王小兵才觉得想要她与桂文娟一起来服侍自己,这件事真有点难以上青天的味道。
可是,越是困难的事情,如果挑战成功了,那是不是就越能得到优越的成功感与自豪感呢?
王小兵就是想尝试一下这种高难度的事情,看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达什么程度。看似没有可能发生的事情,往往会出现绝地逢生的情况。
成功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没有去做。
这是王小兵的人生哲学。他注重参与,成功更好,不成功就继续努力。绝不放弃,这是他做事一贯秉持的信念。
女人,越是矜持稳重的,一旦动了真感情,那就越炽烈,比普通女子有过之而无不及。
“只要妃燕看到我载着桂文娟没生气,那就成功了一步。要是她转头就走,那今晚只好只御一女了。”王小兵思忖道。
他是见惯大场面的人,但在这种时刻,也有些许的紧张,就是怕庄妃燕太过生气,而不理睬自己。本来约好与她共进夜宵,然后回她家里好好激情一回的,但桂文娟跟来了,情况变得有些复杂。
远远地,他已借着路灯,看到一条熟悉的倩影立在君豪宾馆门前路边的一棵茂盛的芒果树下,那正是庄妃燕。他的心提了起来,连忙深深呼吸一口气,镇定心神,做好挑战的准备。
而庄妃燕目光在街道两边来回扫视,就是寻找摩托的影子。如今,她听到摩托的声响,循声看去,只见车头灯直照过来,看不清车上的人。但她能感觉出来,车上的是王小兵。她从傍晚一直等到晚上九点多,心里盛着浓烈的欲`火,只想与他早点回去做快活的体育运动。她露出了幸福而甜蜜的笑意,在端庄高雅之中显出五分妩媚。
当王小兵的摩托停在她的身旁时,庄妃燕才看清摩托车上除了他之外,还有一个靓丽的女子。她秀美的脸蛋上的笑意渐渐敛去,取而代之的是惊讶与微愠交织成的不解之色。
怎么又和别的女人在一起?
她心里冒出一句,又想到他极有可能是去与桂文娟做了快活的体育运动,完事之后才来找自己,顿时更加不满了。
彼时是晚上九点二十分左右,她等了他一晚,不料换来的却是他载着妖艳女郎前来,心情之糟,可想而知。
不消三秒钟,她的明亮眸子射出忿然之色,来回扫视车上的二人,最后把目光落在桂文娟身上,倒想看清楚此女有何吸引人的魅力,居然敢来抢自己的男朋友。她把自己的第一次接吻,第一次床上运动都献给了他,所以对他特别在乎,也还没有心理准备与别的女人一起分享他。
是故,她心头之火颇盛。
面对庄妃燕挑战似的质问眼神,桂文娟倒显得很镇定,还向她微微一笑,算是打个招呼。
不过,庄妃燕心里本来有气,如今看到桂文娟居然还对着自己笑,那分明是在向自己下战书,无明火就更加炽烈,坚挺的sū_xiōng起伏加剧,撅着红唇,瞪了一眼桂文娟,然后把目光收回来,射在王小兵的脸庞上。
刹那间,王小兵感觉这个局面比较僵,想要打破这种尴尬的场面,倒需要大勇气与厚脸皮。
“王小兵,她是谁?”傍晚见他载着姚舒曼与杜秋梅,如今又见他载着桂文娟,庄妃燕真的吃醋了。
“我的好朋友,她开溜冰场的,叫桂文娟。她也在洪姐那里,我说要吃夜宵,她就一起来了。”王小兵指了指车后座,道:“上车吧。”
“庄经理,如果你反对,那我不跟你们吃夜宵了。”要不是与王小兵商量好的,桂文娟不会显出这么斯文的姿态。
说着,桂文娟佯装要下车的样子。
起先,庄妃燕刚看到桂文娟时,确实醋意大发,加上又见她朝自己微笑,更是有气,如今,对方这样说了,倒有些不好意思,毕竟桂文娟是王小兵的朋友,又没有真正的证据证明两人有一腿,要是这样对他的朋友,也会有损自己在他心目中的形象。
何况,庄妃燕也是个见过世面的人,也懂得不能把关系弄得那么僵,没好气地瞥了一眼王小兵,又盯着桂文娟,强挤一丝笑容道:“不用,我今天心情有些不好。大家一起吃夜宵吧。”
她说这番话,虽有挽留之意,但大半还是客气成分居多。
不过,纵使桂文娟听出庄妃燕不是真心实意邀请自己吃夜宵,但也装作听不出弦外之意,她与王小兵在进行一项艰难的计划,并且,她今晚死都要与他做快活的体育运动,如果不得到他的精华,她是不会离开的了。
是以,她笑道:“好啊。庄经理,你长得真漂亮。小兵找到你样的女朋友,不知他哪辈子修来的福份。”
果然,这一句溜须拍马起了效果,庄妃燕听了,俏脸的愠色即时消减了一半,露出动人的妩媚笑容,道:“不要笑我了。你才是大美人呢。”
“咯咯,你不信问小兵,他经常在我们面前说起你,说你是他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子。”桂文娟成人之美,再次赞了一番。
一般而言,女人是很少会主动赞美别的女人的,特别是在情敌面前,只有诋毁,少有称赞。庄妃燕听了,轻飘飘的,心里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