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市的门垣下,是孤身静立的殷子枫,他面对着殷咛消失的那条街道,一阵衣袂微凉。
“哎!卖马卖了足足两天哪,”始终蹲坐在垣下的那个卖马老汉袖起手,突然看着酒楼,感慨自语道:“公子这番心机,总算没有白费。”
这一声,猛然拉回了殷子枫飘远的目光,他蓦然抬眼,跟着望向酒楼。
楼栏边,陆逊与破,正在相视而立。
“既然逃了,就不该再次出现。”破的目光冷淡地盯着对方。
“可为了能见到那个让某惊服的刀客,那个破城浴血,独杀千人的猛将,某宁愿在此,搏上一搏。”陆逊扶着楼栏,一身温文尔雅的书生气里,透着股沉稳与执着。
“摆这么大的热闹,冒这么大的风险,只为了见我?”
“对。”陆逊抬起头,勇敢地对视着破的犀利与冰凉。他知道,面对这个充满侵略性的男人,任何一丝紧张与懦弱,都会令自己失去高度,功败垂成。
“如果你是一个女人,我会以为这是痴情。如果你是一个孩子,我会以为这是游戏。”破轻浅地打量着对方:“可你是一个曾经败在我的刀下,被送入大牢的男人。我很想知道,你是为了什么?”
“为了说服你,弃曹投孙,共赴江东。”
“是吗?那可需要一个足够好的理由。”破的嘴角卷起一个懒散的嘲弄。
理由?对,当然需要一个理由。陆逊张了张嘴,却突然沉默了。
因为曹操挟天子以令众臣,狼子野心、天下昭然?因为自己行刺曹操不成,震惊中才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从而对破心生仰慕?因为孙权正在“招延俊秀,聘求名士”1?还是因为自己就要被召入孙权幕府,需要与他一起效力江东,纵横天下?
这都是些什么狗屁理由?陆逊一阵恼恨,正闷声沉吟着,一个玲珑活物的身影忽然自楼外嗖地疾掠而来,惊得陆逊不待看清便霍然起掌飞劈过去,不料,竟另有人影自楼下同时飞蹿而来,一个衣袂飘洒,闪电般踢开了陆逊的掌锋。什么人?好快的身手!陆逊暗吃一惊,顺势旋身,于瞬间抽出一把颤抖微鸣的长剑,光华挽起,纵身就是一记绝杀!
忽听一声古怪的大叫自半空中拔高而起:“不要哇!手下留鸟!”
剑光挥处,一轮青铜刀影,外加两根犀利沉着的手指,倏然交叠。在下一个刹那,半枚剑身突然间随着刀光“铛”然一声了断,数根白色的羽毛也跟着霍然齐飞。
一切,陡然定格。
陆逊半跪着手持断剑,半截剑身被殷子枫的两根手指静静地压在案榻上,而破的锯齿圆刃则顿在陆逊持剑的腕部。三人皆是,一动不动。
“各、各位江湖老大,”沉寂中,一只貌似鹦鹉的白鸟正惊恐地以翅遮眼,自陆逊那把微弯的断剑上嗖然滑落:“我、我可还是一只没机会偷腥的处处处处……处鸟啊!”
三人的目光,一同刺在它的身上。
“三!”破突然于寂静中吐出一个字。
“三?不,准确的说,我连1只以上的母鸟都没见过,在我的世界里到处都是人,毫无疑问,这对一只鸟而言,实在是太摧残了。”公公颤巍巍地立在三个人中间,以翅捂脸,摇头感慨道。
“二!”
“好吧,据那位抢人的美女所说,她大约是喜欢上了某人,认为自己比咱家姐姐更配得上某人,所以要拉咱家姐姐去比划比划,没错,这就是原因,我跟在她们后面,听的可是一清二楚三妻四妾五颜六色七灾八难九九归……”鹦鹉公公继续低头埋脸。
“一!”破的圆刃倏然闪起一道杀气寒光。
“食色谷!”公公连忙趴倒在案榻上,狂叫一声。
破的圆刃陡地一顿,硬生生停在了半空,眼里,是一个怔怔的惊诧与悚然。
“没错,食色谷!那个疯女人说她们要去食色谷,所以我没有再追,而是飞回来报信,你们看,一只好鸟就是这样,它知道该如何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去做正确的事情……”公公双翅捂头,趴在案几上兀自絮叨着。
“天!怎么会?她们怎么会去了那里!小破,小破……”阿紫蓦然而起的声音随着破刹间收紧的心脏,不敢置信地扭曲起来:“快点告诉我,还有什么比这更糟?!”
破没有回答她,而是深深地吸了口气,再缓缓抬头,看向殷子枫:“你是对的,那些战马还值得一用。”
殷子枫静默地瞥他一眼,突然间一个转身,手撑楼栏跃下楼去。
“七天,”破再一个转眸,望向莫名所以的陆逊:“七天后我会离开邺城,你在江东等我。”
“啊?”陆逊不免一怔,还不待回过神来,破已飞身掠走了。
“喂,等等我啊!”公公连忙从案几上爬起,慌慌张张地跟随着,飞出酒楼:“你们不能这样对待一只宠物要知道,有些事是不可逃避的,从接收宠物的那一刻开始,你们就必须对这条娇贵的、多情的、敏感的小生命付起自己应有的责任……”
作者有话要说:1句出《三国志·吴书·吴主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