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的几天,任宇新并没有每次都打电话给林晓汇报在南高丽那边的情况,而是选择了在每个有进展的当日,发一个邮件给林晓。
亘古网络本就是网络公司,再加上foxmail现在也属于公司邮箱,大家工作上发邮件也都属于比较频繁,像小马哥更是个邮件达人。
林晓也习惯了每天都看看邮箱,也通过邮箱了解了任宇新那边的最新进展。
9月5日,任宇新发来邮件。
林总,娱美德这边表现出了对售卖海外运营版权还是比较有兴趣,但是并没有开出具体的报价,他们需要和亚拓士公司进行商谈,预计两三天才会有结果反馈。
9月7日邮件。
林总,娱美德那边反馈消息,亚拓士对于转让海外运营版权没有任何兴趣,直接拒绝了,我们正在沟通,希望娱美德继续做做对方的工作,如果需要的话,我们再主动找过去。
这些天,我也趁机多玩了几款南高丽的游戏,发现他们的游戏确实有非常多的可取之处,正好趁着这等待的时间,我准备多了解南高丽游戏的运营和市场风向。
9月8日邮件。
林总,娱美德那边答应会再次就版权转让与亚拓士公司进行沟通,争取明天让对方过来和我们进行初步会面。
9月9日邮件。
林总,今天我们在娱美德公司,与亚拓士公司的人进行了初次见面,他们的态度还是是比较坚决,还是想自己做海外运营版权。
听亚拓士公司意思,他们似乎在这方面已经有所进展了,所以娱美德那边现在也有所动摇,我们还在沟通争取。
9月11日邮件。
林总,娱美德公司那边答复,暂时不想和我们进行关于海外运营版权的合作。
娱美德提出如果我们愿意的话,他们可以说服亚拓士公司和我们谈谈华夏代理权的问题。
考虑到如果我们太急切于得到海外运营版权,反而是让他们怀疑从而引起警惕心,所以我口头答应了他们就这方面进行交流。
我也想了解一下两家公司大概的价格是什么样的。
9月13日邮件。
林总,这两天,在娱美德牵线搭桥下,我们和亚拓士公司进行了接触。
他们应该是了解过我们公司在国内游戏市场的影响力,所以都提出了代理合作的建议。
关于代理这一块,他们的想法20万米元每年的代理费,再加上运营收入的40作为提成,简直是狮子大开口,我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为了争取主动,接下来几天,我不准备再与他们接触。
9月16日邮件。
林总,《传奇2》在南高丽上线公测已经满一个月,这款游戏在南高丽成为爆款的可能性几乎没有,整个数据不太好。
娱美德应该也是看清楚了这个事实,所以今天主动的联系了我们,想重启洽谈华夏代理的事。
因为这一次我们占据主动,我直接开出了海外运营版权500万米元的价格,希望娱美德再次考虑版权转让的问题。
9月17日邮件。
林总,好消息,娱美德那边应该是从我们的报价中看到了利益,所以今天反馈已经说服了亚拓士那边,明天再次和我们进行谈判,可能会有一定的进展。
9月18日邮件。
林总,谈崩了。对方确实表示可以转让海外的运营版权,但是提出了两个条件。
一个是费用要1000万米元,而且运营的时间只有3年。
第二个是要连着《传奇1》的运营版权一起购买,这个要600万米元。
……
在看到9月18日的邮件后,林晓的眉头微微皱了皱,亚拓士这边还真是狮子大开口啊。
1000万米元也不是什么大问题,林晓拿得出来,而且如果真的能拿下,这笔买卖也是稳赚不亏的。
可关键是,对方提出整个的版权运营时间只有3年。
一款游戏如果火了,运营个5年左右肯定是没问题,而且5、6年后并不是这个ip就没有价值了。
别的不说,二十年后,还有一些传奇私服存在,而且推出了传奇手游,这代表只要操作的好,这款游戏的生命力绝对不止5年。
林晓如果真的想要,他自然是想要永久性的版权。
老实说,要不是国内现在做游戏这一块的人才确实还不多,大家都还没有经验,而这样一个庞大的游戏,他自己是无法整个架构出来的,他都情愿在国内做一款这种游戏了,省得再和南高丽那边扯皮。
更扯的是,对方竟然捆绑还要销售《传奇1》的海外运营版权。
任宇新之前已经在电话里告诉过林晓,他试玩了几天的《传奇1》,整个游戏的制作和可玩性完全无法和《传奇2》相比。
而且自己都要买《传奇2》了,还把《传奇1》买回来干嘛,上灰吗?
琢磨完这一切,林晓直接打了个电话给任宇新。
“宇新,对方愿意谈,这代表中间还是有操作的空间,接下来你再辛苦一下,和他们谈谈,争取还是把永久的运营版权给拿下来。”
“好的,林总,那我们的底线大概是怎么样的?”电话那头,任宇新紧跟着问道。
林晓想了想,回答说道:“只要能拿下永久的运营版权,3000万米元我还是可以接受的。”
“这么高?”任宇新听完很是惊讶。
3000万米,那可是2.5亿华夏币啊,现在的《石器时代》一个年的营收也就勉强这个数,更关键这里面还得除去成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