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您真的要带上吴公子?咱们跟他又不熟,都不知是不是好人!”趁着陆黎诗让吴长卿去买干粮的空挡,信儿小声的嘟囔着。
陆黎诗笑了笑,“那你觉得我是好人吗?”
信儿用力的点点头:“小姐自然是天底下最最好的人!奴婢能活到今日都是小姐和老爷的恩泽!”
陆黎诗轻轻摇了摇头,“当年你带回家,不过是多养活一个人而已,不差那个钱,可后来你看我阉了柳阳明,砍了方大友的手,还以死要挟二娘,你还觉得我是好人吗?”
听到这话,信儿急得直跺脚,“那是他们欺负咱在先啊!”
陆黎诗又笑,“所以任何事都不是绝对的,何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连自保都难的前提下我宁愿当一个恶人,因为我只想活着,只想让我在乎的人活着,比如阿爹,比如你,仅此而已,懂吗?”
也许只是表面话,也许她谁也不在乎,可在她最无助的时候有人站出来保护她,对她不离不弃,她会记着他们的好,不管将来又如何,她做到无愧于心就好。
“小姐……”当信儿听到她也是小姐在乎的人后,感动得眼眶都湿润了。
“好了,有很多时候女子总不如男子方便,他也是孤身一人,你就当做是与人方便便是与己方便可好?更何况咱们境遇这么恶劣,人家也不一定会一直跟着咱们不是?”其实陆黎诗在说这话的时候,余光看到买东西回来的吴长卿,所以是故意说给他听的。
转头望向墙角,微微笑了笑,“回来了?可还顺利?”
“这包是干粮,这包你要的东西。”吴长卿听到陆黎诗在喊他,磨蹭了会才走向她走去,而那表情显得有些闷闷不乐。
“信儿,你快进去叫阿爹起来,这些是给他乔装的东西,你去帮他弄上,咱们差不多该启程了。”陆黎诗扫了袱交给了信儿。
“好的小姐,奴婢这就去。”信儿欠了欠身就转身进去了。
支开信儿后,陆黎诗才又说道:“怎么了这是?不高兴?”
吴长卿看了陆黎诗一眼,摇了摇头,继而将另一个包袱递给了她,“这是长卿的衣物,阿姐和长卿身形差不太多,阿姐随便找一件换上吧,穿裙子走远路总是不方便的。”
“……谢了!”这话让陆黎诗确定他有听到,也不多话,接过包袱就朝里走,只是在临进门前想想又停下了,却也没转身。
“若是因我方才说的话而不高兴,我不会解释,怎么想随你。”
“阿姐莫小看长卿!长卿即以拜过阿姐,阿姐到哪,长卿便会到哪!”可能是气急了,吴长卿难得的扯着嗓子喊道。
陆黎诗微微一愣,她没想到这孩子的关注点会是这个,默默的叹了口气便进去了。
不过她终于知道自己为何拒绝不了他了,因为看到他就像在看前世的自己。那世她也是孤儿,也太渴望亲情,谁对她好一点她便掏心掏肺,而身后的那孩子不就是这样吗?她只想到替陆逸卓乔装,没想自己,而他替她想到了,但太容易对一个人好会很可怕,所以她不解释,适当的拉开些距离对他是好事。
半个时辰后,一行四人走在了出城的路上。本来没什么大问题,可陆逸卓一路太闹腾,看到什么都要去瞧瞧,虽然他们乔装算成功,但京城是什么地方?都是达官贵人,谁没个眼线?被陆逸卓这么一闹,暴露身份也是迟早的事。
实在没办法,陆黎诗就苦着脸和吴长卿商量着能不能先拿点银子顾辆马车,好歹等出了城再说,吴长卿立刻拿银子,可刚刚走到驿站,竟看到陆宿并着他的妻子站在了那里。
“陆叔陆婶?”陆黎诗将包袱递给信儿后就朝着他们走去。
“……小姐?可算等到你们了!”陆宿听到声音,赶紧抬头寻人,然在看到男装打扮的陆黎诗后细细辨认了半天,接着又认出了信儿和老人打扮的陆逸卓,不由得激动的快步走向她。
陆黎诗微微皱眉,“陆叔陆婶,您们背着包袱是要去往何处?”
陆宿牵了牵妻子的手回道:“小人夫妇俩自然是来追随老爷和小姐的!”
陆黎诗听到这话惊讶道:“您们知晓了昨夜的事了?可如何得知我会来这里?”
陆宿苦笑道,“小人一听说小姐带着老爷走了,想您无去处应该会离京便来了,不止是小人夫妇,小人的两个孩儿也分别在另两个驿站等着。”
陆黎诗突然有些头疼,不得不叹一句都是天意弄人!
说实话,她其实一个都不想带,陆逸卓是完全没办法,而信儿没了她也难过活,再说吴长卿,即便就当做同伴,至少年轻,然陆宿比陆逸卓大很多,他妻子虽年轻,但因生育时难产而一直落着病根,也不是个能劳累的,加上那两个还在念书的孩子,就更不可能带上了。
“陆叔陆婶,您们在京城还有房子,陆叔常年跟着阿爹,认识的人多,找份能养家糊口的差事不难,所以您们留下总好过跟着我吃苦。”沉默了片刻,陆黎诗便发自肺腑的说了这番话。
陆宿急了,但他妻子更急,“小姐错了,妾身虽是妇道人家,但也知知恩图报,陆老爷当年救了相公,又一直很器重他,如今陆老爷和小姐落难了,妾身夫妇俩自然不能做那白眼狼!再则小姐马上就要及笄了,还是要嫁人的,有妾身和相公在,虽比不得在陆府,至少能照顾老爷啊!”
“就是!小人生是陆府的人,死是陆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