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都市现代>明媚庶女>第100章
也多,自然象别的姐妹一样,都交给她处理。何况大太太身在孝中,这段时间以来都不大欢实。

——只是,明玫自己个儿出嫁,好歹也得装装害羞的样子吧。

倒是三嫂张氏,拖着个大肚子布置张罗,跟明玫商量着,比照着自己嫁时的小件,一样样地安排落实。

某次还拉着明璋掂着自制点心一起过来了。

明璋看着抢着尝点心的明玫,难得地开了次玩笑,说妹妹你不要吃太多啊,如果太胖太重了,小心到时我背不动你上轿。

这哥哥次次送嫁,也没背上过谁,很是跃跃欲试的样子。

明玫看着三嫂看明璋的眼神,深深觉得这是个能人啊,那么一句话说得合宜,她都能用那种崇拜到死的眼神瞅上半天,怪不得这三哥如今看着说话行事大方了不少。

明玫院子里走了几圈,然后沐浴罢,倒在榻上。

“司水,歇会儿吧。”明玫叫道。

司水应了一声,抬起头来问道:“小姐要什么啊?”她以为明玫要她侍侯呢。

“司水,你年纪不小了,这些年,给你寻的人物你没一个满意的,你是有什么想法呢?”明玫直接问道。

司水脸红红的,半天不吱声,捻着手里的线,含羞低头的样子很好看。半天才道:“奴婢不知道,奴婢都听小姐的。”

又是这套说辞,就象那道叫做“随便”的菜,要吃什么“随便”,最后吃什么都有意见。

小厮不满意,管事儿不满意,护卫不满意。

那时在西北,明玫托了明琪大姐给她寻了户人家,有房子铺子,很经济适用。但司水不肯,只是听了人家的条件,连人都不肯见一见的。理由是,这些看着生活过得去的富户,扛不住任何一个风浪的。比如现在的匪乱,被抢个净光甚至被杀人放火,最后也不见得就能求个说法,太不稳定了。

她儿时,一个村的富户,她向往羡慕的有厚棉袄穿有肉吃的闺女,最后和她一起被卖的。这丫头被儿时的印象吓怕了,极没有安全感。随着明玫越长越大,也越来越有主意,又很罩着她。她披着大丫头的外衣,便是性子绵得提不起来,也没有人敢再欺负她半分,她便越来越把明玫当长辈一样的依赖着,什么主意也不拿了,什么心思也不操了,指哪儿打哪儿,跟着动手干活就行。

明玫让她管着新来的小丫头规矩,她也训斥不服,自己还受了气,还得司茶再调,教一遍。

自西北回来以后,明玫也没有再刻意给她寻女婿了,她自己也没有遇到合意的。

沉默了一会儿,明玫开口道:“你见过霍辰烨的,你觉得他如何?”

“霍,霍世子,自然是极好的。”司水脸红透了,磕磕巴巴地开口。

“是对我来说极好还是对你来说极好?”明玫问道。

司水白了脸:“小姐!自然是对小姐极好。”

“可他若女人很多,还会不会对我极好?”

“奴婢,奴婢会帮小姐的。”司水可怜巴巴道。

“怎么帮,说来听听。”明玫淡淡道。

“自然是,自然是,在霍世子面前讲小姐的好话呀。”帮着小姐服侍霍世子这种话,她自己怎么也说不出口。明玫那种不怒而威的劲儿抑不住地外溢,让司水觉得压力极大。如果刚才是羞得磕巴,现在就是吓的磕巴了。

“你觉得你会讲的好话,我不会自己讲么?”明玫问道。

司水不安里低头扭动了一□体,过了好一会儿才道:“可小姐也有,也有不方便的时候......奴婢,奴婢会帮着小姐,把霍世子留在房里的。”

明玫挑眉。司水很少能顶住她几句话,只要明玫一沉下劲儿,她就来一句“我都听小姐的”结束,这是第一次,能反复对辩这么久。

她很想问一句,“我不方便的时候,要把男人留在房里做什么?”想了想还是忍住了。

古人大约都这样想,也怪不得司水一个人。没办法,后宅之中,男人是女人的一切,在哪房里留的时候多,便象征着面子,地位,恩宠,实惠等等。

司水有这样的心思,原本也可以理解,她本来就喜欢打扮漂亮,喜欢漂亮男人,又是自己的大丫头,也到底留到这么大了,似乎一切都很顺理成章。

可是对明玫来说,便是找自己的通房丫头,司水也不合适:孤零零一个人在身边,没有个拿捏的办法,只靠往日的情谊和良心这种事儿,太过玄幻了。

她看着司水,漂亮,会哭,霍辰烨貌似就喜欢这一款。当初那楚惜惜,不就是三两下就哭进他怀里去的么。

如果霍辰烨还是对女人来者不拒的毛病不改,她便真抬了司水做姨娘吗?

明玫捻捻小手指,思忖了一会儿道:“最近霍辰烨还会来贺家一趟。到时我带你去见他,你可以近前去给他端茶送水。如果他对你有意,将来我便为你安排。如果没有,你能就此收起这心思么?”明玫问道。

司水脸红得什么似的,有些兴奋,又有些忐忑,软着声音道:“小姐......奴婢都听小姐的。”

。。

那李穆华家得了信儿,父母人尚没到京,就急急先托了媒人上门来请期。贺老爷深觉李家知情识趣,很是满意,到底把明琼的亲事定在了中旬。两姐妹婚期就差十天。

李家就近接亲,就接到李穆华在京住的那小院子里,如今已经在紧着张罗了。

这么潦草的安排,女儿家是会被人哧笑的。同僚问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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