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那位孙姑爷来接贾家二姑娘了。”
风华微微挑眉,这货可算是来了,她还以为他彻底不想要贾迎春了呢,竟停了这大半个月的时间不曾来接。
这大半个月里,发生了很多的事情,史湘云早早的便离开,只有贾迎春一直住这里。不过,贾迎春不同于活泼好动的史湘云,她一向很安静,安静得没有多少存感。所以,就算一直住这里,也不会让觉得生厌,反而让忍不住多怜惜她一些。
“请孙姑爷略微坐一下,然后,打发去请二姑娘过来。”风华很随意的吩咐着,然后柔声安抚了一下略显不悦的林陌玉,打发他自己和黑一起下去顽了。
林陌玉毕竟是男子,而且,外貌上还是个年纪不算小了的男子,贾迎春身为女子、妇,自然应该避讳一些,不该与他相见。
其实,就算是风华自己也该避讳一些才对,莫说林陌玉表面上跟她无甚关系,便真的确定是亲姐弟也该有些避忌。
可是,没办法,谁让风华自己是这林府的主呢,这个家里她说得算。这府里,有谁敢质疑风华的决定呢。
其实,苏嬷嬷也有暗示风华注意的,可是,风华只假装听不懂,或者坚定的强调林陌玉是她弟弟,所以,苏嬷嬷也只能败北了。
其他从林家带来的,都唯风华之命是从,不需要担心。
等了许久,贾迎春始终不见踪影,风华心下有些疑惑不解。
终于,风华差不多等急了之后,贾迎春带着绣橘出现了。
贾迎春微微低着头走前面,面上没有半分喜色,眼角隐隐的还有泪光闪烁,绣橘抱着包袱紧紧地跟贾迎春身后,眉头狠狠的拧成了一个“川”字。主仆两个这般模样,看起来十分的可怜。
风华看眼里,原本的忍不住浮现的不耐烦也都变成了心疼。如果可以的选择的话,贾迎春而言,她只怕是宁愿被遗忘而老死于此的。
这么想着,风华对那孙绍祖不禁更起厌烦之心。
贾迎春走到风华身边,强忍着心中的伤感,努力挤出一抹笑容,将手中一套崭新的衣衫送到风华面前,“林妹妹,这段时间多有打搅,做了一件衣服给以表谢意,请千万别推辞。”
风华微怔,低头细看贾迎春手中的衣衫,她自认自己的针线活已经是很不错的,可是,跟贾迎春一比就差远了。且不说这绣工是如何的精细,花鸟是如何的活灵活现,只这通体没有一点针脚,完全的无缝拼接而成,不消说,自是费了极大心力的。
想到这里,风华心里止不住一暖。说实话,从来没有亲手为她做过衣服,就算是来到了这个手工制衣的时代,也只是她给林陌玉做衣服。
“谢谢!”没有多余的话,风华只有这句最真心的致谢。
这衣服的料子是沈君实送的,风华不需要去看着料子的质量,也知道能他特意出手的必定不是凡品,所以,特意命送给了贾迎春三匹。她想着,孙绍祖若是能认出这料子珍贵之处,指不定能为此稍微善待贾迎春一些。如此,那料子才算是用了刀刃了,才算是真的值得了。
只是,风华怎么也没想到,贾迎春竟给她做了衣服。
贾迎春不多话,却能看明白风华的感动,心里自然也是很熨帖的,心情略好了一些,柔声道:“林妹妹,穿给看看罢?”
看着贾迎春这个样子,风华暗暗叹气,不管怎样,她已经嫁给了孙绍祖,就算再怎么心疼她,她也没有改变命运的机会了。不过,也正是因为如此,她才更容易心疼贾迎春一些。
“二姐姐特意为做的,自然是要立刻换上的。只是,二姐姐自己怎么不穿呢?难道竟没有为自己做吗?”
贾迎春面上有些羞赧,“自己也做了一件,只是,想着这样好的料子,又是林妹妹送的,若没什么大事,还是先保存着比较好。”
贾迎春孙家的日子过得甚是艰难,当初嫁的时候也没什么嫁妆,连件得体的衣服都没有。突然得了那么好的料子,她心里感动之余,也舍不得用。思及自己的处境,更觉得那样的好东西给自己都浪费了。只是,她毕竟是个爱美的年轻女子,对这料子实爱不释手,所以,才给自己和风华做了一件。至于其他的料子,都还完好的保存那里。
不过,衣服纵然做了,却也舍不得拿出来穿。她想着,如果有什么大场合,拿出来撑门面才算是物尽用。如果没有那样的机会,就让这件衣服做她的陪葬之物也是好的。
风华并不能完全猜到贾迎春的心思,却也大概猜到她是不舍得的,于是,故意道:“保存着做什么?衣服本来就是做来穿的嘛!第一眼看到那料子就觉得这世上除了二姐姐再没配得上了,二姐姐该传出来让看看的!”
是个都喜欢听好听的话,更何况,贾迎春还是年轻美丽的姑娘。听到风华这么盛赞她,顿时忍不住心中大喜,只是她的个性向来较为内向,所以面上表现更多的则是羞惭,“林妹妹,别这么说……”
风华也不待贾迎春多说什么,只上前亲昵的挽着她的胳膊道:“二姐姐,不如们一齐换上这衣服罢?们打扮得跟亲姐妹似的,一定很有趣!”
贾迎春面上一动,爱美之心皆有之,她心里其实多多少少也是有些向往穿着那件精心缝制的衣服的。
于是,风华和贾迎春出现孙绍祖面前的时候,她们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
如果不是两的发型不一样,而风华又因身为未嫁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