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军事历史>裂土美利坚>第七十九章 自由裁量权的检察官
对选民负责。检察官具有了独立的法律地位,有权独立地进行诉讼,幷且获得了必要的自由裁量权。

南北战争后,美国检察制度明显地朝两个相反的方向发展:一方面,美国加强了联邦政府的权力,这也在联邦的检察系统中得到反映。1861年,国会通过法律,规定联邦总检察长有权监督和指导各联邦地区检察官的工作,总检察长对联邦检察官的控制得到加强。另一方面,地方检察官的权力及独立性都得到进一步的扩展和强化。地方检察官拥有“广泛的”、“不得复议”的自由裁量权,幷因此成为刑事诉讼中非常关键的角色。

一些美国学者指出的,美国地方检察官将英国检察长、法国公诉官及荷兰司法官的权力集中、糅合在一起。如同法国公诉官,他可以发动对所有刑事犯罪的起诉;如同英国检察长,他有终止诉讼的权力,如果他不愿意将诉讼继续进行下去,他就可以通知法庭终止诉讼;如同荷兰司法官,他是由地方选举的官员,可以在本辖区内自由适用法律,只要他认为能够最好地为他的选民服务。而且,由于自由裁量权是由州宪法或法律赋予的,这使得检察官的决定在实际上变得不可制约。

之后许多年,美国一系列的司法判例都确认了检察官那种广泛而不得复议的专有权力。即便是有无数的美国民众强烈要求,只要检察官能抵得住压力,那么,他就可以不起诉任何人,也没有其他人能命令他。因为,检察官享有刑事起诉的“独有”权力。

也就是说,在美国,检察官在行使不起诉权时,幷不受案件性质、犯罪轻重、个人情况的限制,对任何案件都可以裁量不起诉。即使是对于重罪案件,检察官如果认为提起公诉不利于犯罪行为人改造、不体现公众利益、无助于遏制犯罪或耗费司法资源太大时,都可以不予起诉。而且检察官决定不起诉一般勿需附任何理由,且告诉人不得申请再议。检察官若作错误或不当之决定,被害人也通常没有任何救济途径。

所以,只要能够把检察官给拉到自己这一边,那么,在很多时候,被告就可以逃过法律的制裁。至少在这一任检察官的任期内不会有任何的被起诉的危险,而如果案件过了诉讼时限,那么,就永远都不会有被起诉的危险了。

这也是为什么夏洛特可以不理州长格兰特,不理会州首席法官,甚至还敢与之顶嘴,对着干,却又不得不重视西蒙?威尔森的原因。因为,西蒙?威尔森是州检察官,他之前的所作所为会否进入法律程序,完全取决于这位老兄的一念之间。只要在诉设时效之内,西蒙?威尔森随时都可以把他送上法庭。之前,他知道西蒙?威尔森跟格兰特是一党,会不会送他上法庭要看格兰特的意思,可现在,西蒙?威尔森却直接当着他的面提出可以免予对他的起诉,这简直就等于是直接送了一个特赦令到他面前,他怎么可能忍得住?

“夏洛特,你知道丹佛这一次到底遭受到了什么,免予对你的起诉,我要承受巨大的压力,甚至下一届也将难以再继续担任检察官,你知道吗?”西蒙?威尔森知道夏洛特的心里有多么的焦急,在提出免予起诉这句话的时候,他就预料到了。对一个随时都有可能被送进监狱的人来说,还有什么比能维持现有的自由更加珍贵的?没有。可是,这么轻易地就让夏洛特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这也不是他想要的。

“那你们到底想要什么?我说过,我可以帮你们的忙,只要免予对我的起诉,我可以尽我的全力。”夏洛特叫道。

“你想要我的保证,甚至是字面上的保证,这没有问题,”火侯差不多了,跟格兰特交换了一个眼神,西蒙?威尔森又沉声说道:“可是这个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夏洛特,我们也需要你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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