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斯还没抽完这根烟就狠狠地把它碾灭在了烟灰缸里面,然后看着眼前的西蒙恨恨地说道:“千字八十我们不要了,对此我希望可以把版税分成提高到16”
他对这些出版社失望至极,果然,和他们报社一样的都是血腥的资本手段,表面上看似为你着想其实已经把你的后路给断绝了,无论是双日还是西斯特。
“不不不,马尔斯,我绝对不能这样做,这样吧,我在原有的基础上再给你加一点,千字还是80美元,版税我给你提到9,这已经是极限了,我的权限内只能做到这么多了。”
呵...所谓的权限只不过是资本家的借口罢了,马尔斯当然不可能只满足于此,于是俩人就这个问题讨论了很久,光是咖啡都喝了两壶,最后谈到的是千字60美元版税11,谈到这里之后西斯特是无论如何都不在松口了。
马尔斯知道这基本上也到达了极限了,不过他也留了个心眼,周秉昆一共是写了差不多一百多万字,而他只是拆分到哈利第一次打败伏地魔然后昆仑山学院的陈默出现,这大概是二十多万字,至于剩下的,等这一本书卖完了之后就肯定不是这个价钱了。
西蒙自然是不知道马尔斯打的什么主意,而且他也觉得对这一本书来说二十万字已经不少了,并不认为作者已经写完了,毕竟市场反应这个东西谁知道呢?
俩人签订了合同,经过计算这一本书是256千字,首印定在了两千本,本来马尔斯是很不满意的,但是奈何西蒙说他们也是要承担风险的,大概需要支付给马尔斯的是一万五千八百人民币,这样一看两千本也就是四百多块钱而已。
但是账不是这么算的,一千本如果买的比较好的情况下甚至用不了几分钟就会卖个干净,但是这毕竟是新人新书,还是需要好好的宣传一波的。
当然这一万多美元还是要交税的,要说面对这一万美元马尔斯难道不心动么?
他当然心动,但是他相信周秉昆,他觉得周秉昆绝对不止这几万美元的,因此扣除一部分无法避免的税之后大概是剩下了一万三千美元,出去自己的两成马尔斯特意在纽约银行开了个户先把周秉昆的一万美元存了进去,打算等下次取得时候再给他。
毕竟这个时候国内美元都需要兑换成外汇券才能花销,所以马尔斯只能是先给他存了起来。
西斯特的动作还是很快的,刚签定完合约就拿着准备印刷工作了,幸好周秉昆这部分没有什么华夏特有的文化,英文水平也是相当不错,所以需要修改的都是一些。
这两千本印刷出来的时候先是给马尔斯送过去了两本,一半是留在美国本地售卖,一半是在英国去进行售卖,当然了英国那一千本是在本地的印刷厂印制的,毕竟跨洋运费也不便宜。
美国的定价是在两美元一本,而英国是则是一英镑的价格,这并不算便宜,但是由于选用的纸张和油墨质量不错,因此也算不上很贵,大概就是普通人一天的饭钱,而且还是日常的那种吃喝。
在英国的宣发是由西斯特全面负责的,而美国这边本来是要马尔斯和西斯特两者联动来运营,结果双日在纽约日报里面横插一脚,导致马尔斯的文章无论如何都发不出去,因此马尔斯气的直接把这篇文章给自己出版社的死对头寄了过去。
死对头一看还挺乐呵,自己的对手纽约日报的记者寄来的一篇新闻,自然是要发行咯,这用来打击纽约日报多好,毕竟老美‘言论自由’嘛!
英国,雾都。
福尔斯是码头运输公司的一名会计,名师就喜欢看一些什么的,这天他来到书店问老板有没有什么新的推荐。
“诺,这是一本来自东方的神奇小子所写的魔法。”
???你确定不是在逗我,东方人懂什么魔法!
福尔斯虽然很不屑一顾,但是他还是想要买上一本,看看这个所谓的东方小子究竟有多么的头铁,竟然敢写他们这里的魔法,虽然面对一英镑的价格他有些犹豫,但是想想也不过即使自己去喝几杯酒的钱而已,所以还是买了一本。
等他上班的时候,实在是无聊就想打开这本书批判一下,没想到这一批判就彻底批判进去了,这不就是原汁原味儿的英伦风格么?肯定是噱头,这本书绝对不是什么东方人写的。
“福克斯,帮我把今天的工钱给结一下。”
这时有个工头突然来到办公室找他。
“哦,天哪,你应该再等一会儿的,我正看到好看的地方!”
工头知道他喜欢,所以并没有介意,不过还是有些好奇的问道:“很少见你如此的沉迷,难道这本真的很好看么?”
“何止是好看,简直是太棒了好么!”
等到福克斯下班回家为了应付他妻子的‘工作’他只能吃完炸鱼薯条之后放下了手中的书,然后去向妻子交差去了。
而福克斯的大女儿,一个上初中的小姑娘,突然看见这本书,哈利波特?一个来自东方的神奇小子写的一本魔法?
这同样有些吸引到了她,反正闲着没事,不如看一看?
结果一直看到自己的眼皮子无比的沉重,然后实在熬不住的睡了过去,第二天一早她偷偷里面想到学校继续看,于是连早饭都顾不得吃,就直接去学校了。
福克斯还和妻子好奇这丫头怎么这么爱学习了,却突然发现自己找不到那本书了,“亲爱的,你看见昨天我拿回来的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