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雅跟尉迟的婚礼很简单,见证人就是董小漫母子以及大马。简简单单的拜堂,热热闹闹的吃了一顿饭就算完了。
婚后也没有什么蜜月期,两个人依旧跟从前一样相处。只是眉眼之间举手投足之中,处处吐露着新婚小夫妻的甜蜜。
董小漫继续过着自己的小日子,放手锻炼小儿子玮儿的能力。玮儿也着实给她娘争气,或许这就是古人所说的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吧。
经历了磨难,孩子们才会成长起来。玮儿每天跟着猎户们一起出去打猎,开始有些急躁,慢慢的连心思都沉稳了。
董小漫不懂得怎么打猎,却想起了前世看过的某本书。里面讲了一只狼跟一个人的故事,进而讲述了一个种族狼群的生活形态。
“你知道么,能够在这个世上生存下来的都有一定的本事。”董小漫拉着儿子站在村口,这是她每天必做的事情。
每当傍晚,她都会守在村口等着儿子回来。玮儿看见自己的母亲每天都在等待自己,那种被人守护被人期盼的感觉让他的内心膨胀起来。
正因为董小漫的这种举动,在她三个孩子里只有玮儿变成了最听母亲话的孩子。也许在某些决策上,他的两个哥哥姐姐还会跟母亲有一定的矛盾。只有玮儿,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什么事情他都会坚决的站在母亲身边。
就是因为他从能想起年少困苦的时候,夕阳西下母亲笔直的站在村口。大风吹乱了她整齐的头发,吹冷了脸庞。每一次,她都会伸出手紧紧地握着自己的双手。每一次都会说:“这手冻得冰凉,娘给你捂一捂!”
那样的心情是旁人所不能够了解的,姐姐可以快意江湖哥哥可以肆意沙场。自己却可以将母亲照顾的非常好,让她既可以享受天伦之乐又可以做自己喜欢的美食事业。
“我从前听人家讲过。草原上的狼群是最聪明的动物。它们喜欢群居生活,里面有狼王有巨狼有老狼有幼崽。当狼群发生危险的时候,会让母狼跟幼狼先跑公狼紧随其后,体积大的巨狼断后。就好像退潮一般有规有矩,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军队。”
听闻母亲的话,玮儿有些疑惑:“您的意思是要我不要捕狼是么?他们很厉害?”
董小漫笑着拍拍儿子的手,看向夕阳:“我的意思是,狼群之所以强大是因为它们的狼王很厉害。而狼王的决策决定着一个种族的命运,什么时候攻什么时候守什么时候要伏击什么时候撤退都是有讲究的。”
玮儿点头:“大哥最喜欢看兵书里,我觉得他特别适合研究这些。”
董小漫点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想当寨主的山贼不是好山贼啊。”
玮儿想了想,点头道:“我要想好好地带领他们打猎,必须要自己做到最好。不能因为咱们家是东家。就要肆意妄为。”
董小漫搂着儿子,此时的玮儿已经跟自己一边高了。这个孩子长得实在是太快了,在这样物资贫乏的年代居然壮的跟牛犊子似的。
“你既然想当最好的猎人,自然要学会一切手段。光靠蛮力是不行的,我听说有的动物很聪明总是能绕过你们设好的陷阱?”
玮儿点点头很是为难:“是呀。不知道为什么呢。”
董小漫想起一个说法:“会不会是因为那兽夹上的气味不一样呢?那兽夹用的是纯铁打造,沾满了人类的气息跟纯铁的味道。动物闻到了不一样的气味,自然就要避开一些。”
玮儿点点头:“娘说的很对呢,没准真的是这样也说不定啊。”
董小漫笑道:“村子里能出来跟你一起干的都不是最厉害的猎人,你可以去跟老猎人们拜师学艺。”
玮儿蹙眉:“他们会愿意教我么?不是说教会徒弟,饿死师傅么?”
董小漫轻声道:“没有绝对的事情。这要看你的心够不够诚恳。你想做一件事情,光靠想当然是不行的。你可以去试一试,不去尝试谁会知道发生什么事儿呢?”
第二天玮儿一个人带着礼物去了村里最厉害的猎人家里。请求拜师学艺。不知道玮儿说了什么,做了什么。一向严肃寡情的老猎人,居然破例受了玮儿为自己的徒弟。
“他今天没有教我什么,只是要我给他劈了一天的柴。”累了一天的玮儿回到家,就嚷嚷着自己的膀子疼。
董小漫猜测孩子可能是肌肉拉伤了。赶紧给儿子揉一揉筋骨。
“既然收了你做徒弟,就肯定有他的道理。你先不要急着抱怨。若是累的狠了就去洗个热水澡好好地泡一泡解解乏。然后换身衣服回来吃饭,吃完饭咱们再去睡觉可好?”董小漫柔声的哄着儿子,玮儿转过头瞪大眼睛看着母亲。
“怎么了?”董小漫问道。
“师傅家里没什么人,他自己脾气差不喜欢热闹所以也不跟子女住在一起。我瞧着他挺可怜的,不如我每天给他送饭吃好不好?”
玮儿的请求在董小漫看来就跟天籁一样,自己的孩子是个有孝心又侠义的哪个母亲不高兴?
“好呀,反正家里不过就是多了一双碗筷。你大可送过去给师傅吃,你可以打听打听你师父都喜欢吃什么。反正都要做饭,问了个人喜好做起来也方便。”董小漫将儿子的衣服给他披上,温柔的交代着。
“其实也没什么的,我师父就是喜欢喝酒吃肉的。跟我的脾气一样,娘就做我平时喜欢吃的菜吧。”看来玮儿是打探过了,董小漫满意的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