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承担得起吗?”
李长生平静的声音落在李寻欢及众人耳中却如同平地惊雷,轰然炸响。
李寻欢面色不变,只是望着李长生,道:“不管后果如何,我李寻欢一力承担!”
“那我成全你!”
李长生嘴角微扬,玩味的眼神带着一抹有趣,抬起手掌,并指为剑,向前一指。
唰。
红袖抱在怀中的辟魔剑顿时出鞘,化作一道剑光爆射而出,如惊雷掣电,直刺李寻欢咽喉。
嘶!
所有人身体一颤,头皮发麻。
脑海中只剩一个念头。
完了。
世间再无李寻欢。
小李飞刀成绝响。
李寻欢瞳孔一缩,浑身每一个细胞颤抖,他没有压制住本能的反抗。
他知道他的小李飞刀挡不住这一剑。
何况他也不想挡。
就用他的命换阿飞一命好了。
嗡。
辟魔剑停在了李寻欢咽喉一寸,锋利的剑气刺破了他的肌肤,溢出丝丝血迹。
所有人背后惊出一身冷汗,大气不敢喘。
“你不怕死?”
李长生笑着问道。
“怕!”
李寻欢灿然一笑,没有在意身前悬浮的宝剑,取出腰间酒壶,大喝了一口。
“但我是他大哥!”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让在场无数人都有种当场跪下认李寻欢当大哥的念头。
“说得我都想认你当大哥了!”
李长生微微一笑,心里补充道:“毕竟做你的兄弟,你还会送未婚妻,送庄园,送家产!”
“李公子说笑了!”
李寻欢喝了一口酒,望着面前剑气凌霄的辟魔剑,赞叹道:“能够死在如此精妙的御剑术下,也不枉此生了!”
锵。
辟魔剑瞬间收回入鞘,李长生望着李寻欢和周围众人,道:“此情此景,我再!”
“此人名温华,父母早逝,跟着哥哥嫂嫂长大,因受不了嫂嫂白眼而带着一柄木剑闯荡江湖!”
“在徐奉年三年六千里游历中相识,成为兄弟,”
“他们会为了一块得来不易的牛肉争抢半天,会一起站在芦苇荡里嘘嘘,会因为尾随一位妙龄佳人而招来白眼无数,会因为偷看寡妇洗澡而被追打……”
“他们也会谈及梦想,温华说他的梦想是“做天下最豪的剑客,喝天下最烈的酒,把天下最美妞儿。”
“而此刻,他的手里只有一把木剑,那又如何呢……”
所有人都安静下来,从木剑游侠温华身上,他们仿佛都看到了自己曾经的影子。
江湖中九成九的人都是温华这种没钱没势没功法,甚至连宝剑都没有的底层江湖人。
“徐奉年二次江湖游历,白马出凉州,二人巧遇于襄樊城,昔时的落魄公子早已不再,而游侠儿却仍提着那把木剑。”
“这个游侠儿本可一步入荣华,而他,续了旧情饱餐一顿,提剑而去,只为自己的江湖。”
听到这里,无数江湖豪杰动容。
很多心里鄙视,觉得温华太傻。
有个北凉王柿子的兄弟不知道好好利用。
真是愚蠢。
也有人敬佩温华这种自食其力,不愿依赖兄弟的品格。
这在江湖中绝对是一股清流。
“之后,温华被黄龙士看重,得到怪人隋斜谷传授两剑。”
李长生喝了一口茶,缓缓道:“黄龙士又称黄三甲,春秋十三甲,独占三甲,算无遗策,算尽天下,与韩人猫,徐人屠并称为江湖人人得而诛之的三大魔头!”
“温华这是得到机缘,一飞冲天了啊!”
“春秋十三甲,独占三甲,这黄龙士也太牛逼了!”
“我有预感,温华要崛起了!”
“那是必须的,作为柿子的兄弟,岂能一直那么平庸?”
一楼大厅之中,无数江湖豪杰哗然。
他们都是底层江湖人士,心里也期望着像温华一样,得到高人看重,一飞冲天。
……
六楼一号包间。
“天下岂有免费的午餐?温华有什么值得黄龙士看重的?恐怕是想算计徐奉年吧?”
邀月冷笑。
“姐姐所言甚是!”
怜星附和道。
不仅邀月怜星,其他包间中,祝玉研、梵清惠、石之轩、包括一楼的陆小凤等人都有所猜测。
不仅因为他们见多识广,智慧不凡,更因为他们站得高度不同,所以能够一眼看穿。
那些底层江湖人士中难道没有聪明人?
有。
但他们心里有种期待,期待自己得到高人看重,一飞冲天,不愿意去想会有阴谋。
或者不愿相信有阴谋。
李长生等众人议论声小点之后,继续道:“温华学剑之后,入京城比剑,一连三败,得温不胜之名。”
“之后战平棠溪剑仙卢白颉,一举成名。”
“此时温华出江湖即达到巅峰,然而他的江湖才刚刚开始,却如彗星般一闪而逝,很快就结束。”
“因为黄龙士以温华钟爱的女子“声甲天下之声,色甲天下之色”的“莺花女神”声色双甲李白狮和教剑恩情相胁,让他杀徐凤年。”
“当得知黄龙士的阴谋,温华大笑。”
“在老子家乡那边,借人钱财,借你十两就得还十二三两。”
“我温华的剑,是你让人教的,我废去全身武功,再还你一条手臂一条腿!”
“温华自断一臂一腿,自废武功!”
“他亲手折断木剑,舍弃心爱的女子声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