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实在入学仪式上认识他的,带着对生活的兴奋和激动,他名字叫宫洺,和顾哲一样,有着干净阳光的微笑。迎新会很热闹,热闹的有些不真实,歌舞华丽,释放着高中时代带来的压抑和紧张,街舞很酷炫,炫耀着活力四射的青春。
我坐在观众人群中,普普通通,简简单单,平平凡凡,我沉迷于这种感觉,心中想着如果顾哲在,这晚会肯定会更热闹,像他那种性格唯恐天下不乱,也唯恐我不开心。想到这,我觉得很开心,同时也有些自豪,原来我还遥控着远方城市里的一个人,他因为我的快乐而快乐,悲伤而悲伤。
刹那间,整个迎新晚会突然寂静下来,宫洺抱着吉他走向舞台,动作轻轻浅浅,像是一颗石子投入湖面荡漾起层层涟漪。我瞬间被这个男孩所吸引,他穿着一身牛仔裤,牛仔褂的袖子微微挽起,刘海搭在眼睛上面,脚上是一双很干净的帆布鞋。
我似乎很久之前就认识这个男孩,在梦境的深处,在幻想的极限里,不是因为相貌,而是一种感觉,心跳加速的感觉,似乎我的一切思想在宫洺面前都是透明的,他可以轻而易举的看透我,我的悲伤,我的快乐。
他在舞台上轻轻撩拨琴弦,眼睛在台下的人群中轻轻掠过,然后定格在我的身上,不再转移,不再漂浮,然后宫洺的脸上露出那种微笑,似乎在和我说:“我终于找了你。”
突然间,我的眼中溢满了泪水,仿佛多年行走在茫茫沙漠中,突然看到了绿洲。看到了清泉,看了绿色,看到了活下去的希望。
不得不承认,顾哲和宫洺是我生命中最为重要的两个人,顾哲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男孩,而宫洺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男人。前者陪我走过了茫茫沙漠,走过了艰辛和苦涩。后者是我的终点。是我的天涯海角,是我寻找的光明。
顾哲和宫洺都有干净阳光的笑容,但是又略有不同。顾哲的笑容是绚烂狡黠的,像是在密谋着某些坏事的小孩子,但是宫洺的笑容是绚丽皎洁的,平静而且真诚。仿佛水落而出现的石头,圆润光滑。
我和顾哲之间是友情、是亲情。是习惯,是在岁月积累中不断沉淀的浓于血水的姐弟之情,但是我和宫洺是一见钟情,是上天注定。是展现在对方面前的通明,我无所遁形,也无从隐藏。
我在台下听着宫洺的声音。如同沐浴在阳光下面,像是多年前我将顾哲拉上我的床。抢过他的泰迪熊一般,无论脸上做出了多么凶巴巴的表情,但是我的心里是开心的。顾哲是因为我的悲伤而悲伤,因为我的快乐而快乐,而宫洺决定了我的悲伤和快乐。
顾哲和宫洺都很了解我,但是顾哲了解有时间的积累,可是宫洺的了解只需要一眼,他便知道了我的所思所想。
顾哲是亲情,宫洺是爱情——这是我做出的结论,也是我选择的依据。我曾经思考过,如果要在顾哲和宫洺之间选择一个话,我会选择顾哲,因为在我潜意识里,亲情是永恒的,是可以摧残的,是经历过风吹雨打的,但是爱情是脆弱的,是需要呵护的,像是水晶鞋不经意之间会被时光打磨的不再晶莹剔透——可是,我错了,自从认识了宫洺之后,我和顾哲的距离就越来越远,命运或者说时间根本就没有给我一个极端的选择机会,潜移默化过程中,我和顾哲中间有了更多的隔阂,不厚,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厚。…
迎新晚会结束后,我回到宿舍,宿舍里一切都是新的,新的室友和环境,对于这些事情谈不上多少的兴奋,但是心中还是挺高兴的。冥冥之中有个声音告诉我,明天早上宫洺会在楼下等我,于是我忘记了和顾哲打电话,忘记了我浸泡在脸盆中的衣服,忘记了当年我还在追看的《十年一品温如言》,我渐渐进入梦乡,梦见了生活的色彩开始绚烂,不在单调。
第二天,大雨,我失望的望向窗外,灰蒙蒙的天空,倾盆而下的大雨,宫洺不会在楼下了。我环抱着双膝坐在床上,将折了角的书拿出来,轻轻翻开一页,闲来无事的时候我会,这是我在孤儿院里养成的习惯,顾哲也喜欢,但是和我喜欢的书籍不同,他更倾向于积极乐观的书籍,我却更喜欢弥漫着淡淡忧伤的书籍,我们在书籍上有不同的看法,但是却同时喜欢《平凡的世界》,在那本书中我和顾哲都能找到自己的归宿。
顾哲在读完《平凡的世界》之后,曾经瘪了瘪嘴巴,有些感慨的说道:“书的题目不好,应该该成《世界的平凡》。”
我微微一愣,像是醍醐灌顶的苦修士,明白了我自己生命的意义,不在于多么绚烂和丰富,在于平凡,我所追求的生活是平凡的世界所带来的平凡。
一个室友猛的推开门,大声说道:“那个叫宫洺的帅哥冒雨在楼下,好像在等人。”
我微微一笑,我知道他是在等我,迫不及待的跑出宿舍,宫洺站在雨中,打着一把像是花儿一样的伞,雨水击打在伞面上,四散开来,也像一朵盛开的花朵。宫洺站在两把伞下,轻轻对我笑着。我看了一眼他的鞋,即使在雨水中,还是那样的一尘不染,干净的像是刚刚吸饱阳光一般。
他绅士一般向我走来,伸出手:“你好,我叫宫洺。”
我也伸出手去,轻轻握住宫洺的手,那双手很温暖,让我感动的想哭,我那颗悬着的心突然归于平静:“你好,我叫……”
我和宫洺的相识很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