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都市现代>守陵禁忌>第173章 明水镇

这小庙十分的简单,只有一座院子和一个主殿,周围的院墙很大一部分都倒塌了,像这种小庙一般都是靠香火钱维持的,要是没有了香火钱也就离破败不远了,估计这里之前的和尚早就跑没影了,所以就破败了下来,但这里看着十分有年代,也算是个古建筑了,按理说不应该就这么破败在这里,连个维修的人都没有。/p

就在这个时候,忽然,我听到那破败的主殿里面传来了一个声音,似乎是有什么东西在撞击,我不由的更加好奇了,所谓艺高人胆大说的就是我现在的心态,自认为见着过的场面多了,也就一点都没有担心的情绪,直接快步的走进了那主殿。/p

这里面确实是破败的不像样子了,里面什么也没有,就连供奉的香炉都没了,只有一尊只剩下半个身子的佛像,也看不出供奉的是哪尊佛了,那声音又传了出来,还是“咚”的一声,我找了一会才发现,那声音就是佛像下面传出来的,那里有一个破木头箱子,我将那箱子挪开后发现,这里竟然有一个石板。/p

那撞击的声音就是从石板下面传出来的,听着就像是有什么东西要出来一样,这种感觉就有些让人惊悚了,想一下,这么一个破败的小庙,很明显已经不知道多少年没有人的地方,竟然会有一个地下室,而且地下室里面竟然还有东西在撞击上面封口的石板。/p

我心想,这不会是里面有什么怪物吧,这么一想,在看了一看周围的场景,还真就像是那种恐怖故事里面说的样子,下意识的我想离开这,但转念一寻思,又想知道下面是什么东西,难不成这世界上真会有什么怪物吗?要知道,这里看着最起码有十几二十年没有人住过的样子了,地下室里面关着什么东西也早都饿死了,怎么可能会有活物,要是真有活物那不是怪物是什么。/p

很快,我就稳了稳心神,开始半蹲下来打量起了那石板,石板上面有着一些古怪的花纹,看不懂是什么东西,但绝对不是什么符咒之类的,我拿着黑金短刀开始一点一点插入缝隙中,开始撬了起来,不到一会的功夫,我就感觉到这石板开始松动了起来。/p

在一使劲,直接将这石板开打开了一道缝隙,瞬间,一股血腥气传了出来,那浓厚刺鼻的血腥气味让我有种想吐的感觉,下意识的我想将这石板放下,可是,转念一想,不对啊,这石板也不是那么的重,刚刚那撞击声也很大,看着力气应该不小,这石板怎么会一点都没有活动的迹象呢。/p

就在这个时候,我忽然看到了一双眼睛出现在了那缝隙下面,就这么看着我,瞬间让我有些毛骨悚然,只是一眨眼的功夫,那双眼睛就消失了,我敢肯定,那绝对不是我的幻觉。/p

紧接着,我猛然间想了起来,这股气味为什么那么熟悉了,那是血尸,我曾经在古楼烦王墓里面接触过的那血尸,和这个气味是一模一样的,这里怎么可能会有血尸,难不成,这下面是一个古墓?/p

这样的猜想让我心里一惊,我以前听人说过,有盗墓贼为了做掩护,在古墓上面盖一座建筑,有的是寺庙,有的是房子,以此作为遮盖,实则偷偷的进行盗墓挖掘,难不成,这里也是同样的道理?/p

越想下去越有可能,这寺庙如此破败,明显没有人去经营香火,很有可能就是为了盗墓,不过,一想到下面有血尸,我就一个激灵,那东西的威力我可是知道的,也见识过的,实在是太过于恐怖了,想到这里,我急忙将石板盖上,重新填土,又找来了重物放在了上面。/p

做好这一切后,我还是心有余悸,这座古墓可不是我的好奇心就能去打开的,一旦放出了那血尸,可就真的是一个大麻烦了,不过,一想到下面的血尸,我就心里又是一惊,因为有血尸的墓肯定是一座大墓,最起码也是诸侯级别的,这么一座大墓就在这里,但里面太过于危险,我虽然尝过盗墓的甜头,那也只是顺带的,还没有去冒险盗墓的想法,还是将这个事情放在心底吧。/p

这么想着,我急忙走出了寺庙,上了车后发现张子峰他们几个还在睡着,就急忙挂挡离开了这里,经过之前发生的事情,我也清醒了不少,一点困意都没有了,心里不断的想着那座寺庙,和下面可能有着的大墓,但是一想到血尸,我就顿时感觉后背都发凉,刚刚可是差点就遭遇到了血尸,一想起那忽然闪现般出现的眼睛,我就浑身都有些发凉。/p

又开了大约一个小时,张子峰他们几个也醒了过来,纷纷要下车方便,我也打开了地图看了起来,虽然之前开的有些迷糊,但方向没有错,这里距离明水镇大约还有一两个小时的路程,将近一百公里,天亮之前差不多能到达那里。/p

早上四点半的时候,车子行驶到了路口,看见了一个大牌子,上面写着明水镇,终于到达了这里,我看了看手机,上面没有信息出现,也就是说,李灵他们还没有到达。/p

一路开进了明水镇,我也了解到,这明水镇是一个比较富裕的镇子,因为这里有着天然的旅游资源,还有一处国家级的森林公园,而且,这里的深山森林茂密,河流众多,但大部分地区都是常年瘴气弥漫,而且毒蛇猛兽众多,旅游资源只是开发了一小部分。/p

我们并没有去找宾馆旅店,因为我们现在没有身份证可用,我的身份现在是一个通缉犯,肯定是不能用的,张子峰他们三个更是连


状态提示:第173章 明水镇--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