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菊一直当个旁听者,在老太太与于珊意见相左的时候都没有开口,可听于珊这么说,她受惊之下,手上有些控制不住力道,扯疼了老太太。
而正是这份疼痛,使得老太太确认她没有听错于珊的话。
“怎么回事?”老太太突然沉寂了下来,脸上焦急的神色通通收了起来,在那一瞬间,老太太从担忧孙儿的祖母变成了于府的另一边天。
看着老太太丝毫不露的神色,一时半会的,于珊竟猜不透老太太在想什么。
“孙女也不是很清楚。昨晚哥哥回来的时候已经过了子时,我看哥哥满身尘土,也就没有多问。”
“可严重?”
“自左耳一直延伸到左边的嘴角。”
“好了,此事我已知晓,可还有别的事?”
于珊犹豫了片刻,最终还是交代道:“哥哥不是自愿回京的,是孙女请了谢表哥帮忙强行将他绑了回来。”
老太太听罢,失望之余,却是神色一松,说不出为什么突然放了心。可能是放心于珊不曾有任何事欺瞒与她,也可能是放心于华并不是自暴自弃,灰溜溜地借坡下驴。
老太太将府出身,比于珊更了解将士这个物种。若是于华在容貌已损的情况下还自愿回京,虽然可也说是对老爵爷感情深,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有些失了将士的骨气。
在老太太看来,于华四年不回京,定是想着能拖一天是一天,而之所以肯这么想,是因为于府里的老老少少还是他最在乎的人。另一方面,怕也是想着功成名就后,用成就遮掩关心他的人的伤痛。
想及此,她忍不住轻笑起来,只是不论于珊还是秋菊春香,都不能忽视老太太眼角的眼泪。
“罢了,他既然已经留在了府上,一时半刻怕也跑不了,让他休息吧……”
天色还早,于华又是子时后才睡下,她们这边以为于华还未起身,实际华院的于华早就起了身。于华自小就磨练出了‘闻鸡起舞’的生物钟,便是四年前还待在于府的时候,他醒后就不会赖在床上。
身边没人伺候,于华也不需要别人伺候,便自己打了冷水洗漱完毕,穿上夜间备下的淡紫色衣衫,出了院子闲闲的溜达。
于府今日很热闹,他走着走着便到了外院,一路上碰见不少忙忙碌碌的丫鬟小厮,看着于华都有些反应不过来,于是于华就在一路不敢置信地“大少爷?”的问候声中,到了外院。
“对,再高一些,右边的矮一些……好,好,就这样!”
“寿字贴歪了,把右边的边角扯直了……不是这样,不是……算了,让我来,你去将红绸扯开……”
于华到正院后,正见于简指挥着仆人挂彩绸,他站住脚,抬眼看去,只见于简亲自上阵,将寿字扯的高高的,只他还没有寿字宽,拉扯间有些捉襟见肘,好不容易贴平了,矮梯子却晃荡开了。
于简这两年也是抽长,身长一米七八,这些年倒将大半的时间用在读书上,武学上的造诣,便连九岁的于通都不如。他的所有的才华和心智都长在了‘文化课’上。
时至今日,于华已经不会看不上文官,也不会不喜喜文之人,行行出状元,想来小时候的他的确偏激了。只是,便是与军营里的军师相处,也是君子之交淡如水,深交不了。
于简去年就已经考取了秀才,名列前三,陈先生已为他报了院试。因于简已经有了功名,所以穿的是青色孺衫,越发显得文质彬彬。
于华看着于简,却有些神色复杂,虽说徐姨娘的事怪不到于简身上,可他心里还是存了疙瘩,演不来兄友弟恭。正待抽身,就见于简放开了扶手,接过红绸就要去挂。
“二少爷小心!小心!”于简自小习武不精,底盘不稳,这些年没人逼着,越发疏忽了武学,眼下梯子不稳,小厮仆人看的很是胆战心惊。
于华光听这稀里哗啦的声音就有些嘲讽,他嘴角微撇,若是由他来挂,不过是分分钟的事。不过他也没准备相帮,左右那么多小厮,还扶不起一个于简,挂不好一道彩绸?
只是凡事都有例外。
其中一个小厮左扶右看间,就发现一个颇似于华的少年站在门口。
“大少爷?”
于华听这不伦不类的问候已经一早上了,没什么神色的点了点头,就转身要走。
“二少爷!”
于简听到小厮的话,不顾脚下不稳就转身去看。若是平地上当然不要紧,可他这会站在梯子上,所有人都忙着看于华,直到于简摇摇晃晃跌了下来才有人发现。
于华正对着正室,倒成了第一个发现于简险境的人。他眼见于简果真要坠下,没什么犹豫地将衣袍撩起,借力院子里的圆桌,飞身而起,在于简落地之前拽了他一把,好歹没让他直直倒地。
“大哥……”于简落地前用手支了一下,手上磨破了皮,除此之外倒没受什么伤。
却说于华听了于简的称呼眉头一挑。四年前,他走之前,于简对他的称呼一直是于华;这让他很难相信,四年后,于简潜意识里开口的第一句称呼竟是‘大哥’。
果然是酸腐孺生,守规矩的很!
初秋的太阳出的很早,眼下微暖的阳光照在于华的脸上,那伤疤在他小麦色的肌肤上,凸显地越发明显了。
“大哥,你的脸?”于简的声音带了些颤抖。
“于简,几年不见,你倒多事了!”
说完也不管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