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玄幻奇幻>大帝修仙>第一百三十八章 和氏璧和传国玉玺
没有用城换璧的诚心。现在宝玉在我的手里,如果大王硬要逼迫我,我情愿把自己的脑袋和这块宝玉一块儿撞碎在这根柱子上!”说着,蔺相如举起“和氏璧”,面对柱子,就要作势摔过去。

秦王本来想叫武士去抢,可是又怕蔺相如真的把宝玉撞碎,连忙向蔺相如赔不是,说:“大夫不要着急。我说的话怎么能不算数哩!”说着叫人把地图拿来,假惺惺地指着地图说:“从这儿到那儿,一共十五座城,都划给赵国。”蔺相如心想,秦王常常会耍鬼把戏,可别再上他的当!他就跟秦王说:“这块和氏璧是天下有名的宝贝。赵王送它到秦国来的时候,斋戒了五天,还在朝廷上举行了隆重的赠送宝玉的仪式。现在大王要接受这块宝玉,也应该斋戒五天,在朝廷上举行接受宝玉的仪式。我这才能把宝玉献上。”

秦王本不想这样做。但见蔺相如态度坚决。只得无奈地说:“好!就这么办吧!”说完,他就派人送蔺相如到旅店去休息。

蔺相如拿着那块宝玉到了公馆里。叫一个手下人打扮成一个买卖人的样儿,把那块宝玉包着,藏在身上。偷偷地从小道跑回到赵国去了。至于秦王会把他怎么样,他一点也没有考虑。

后来秦王发觉这件事,后悔已经来不及了.想发兵攻打赵国吧,赵国在军事上作了准备,恐怕打不赢。最后,秦王十分恼怒,可又见蔺相如机智勇敢,是位难得的人才,也没有为难他。便放他回到赵国去了。这件事情在历史上就叫作“完璧归赵”。此事在司马迁《史记》中有详细记载。同时是记载廉颇与蔺相如将相和与将相不和故事的是(廉颇蔺相如列传)。

“石以人贵,人以石显。当年若不是和氏之璧,绝不会演绎一出‘完壁归赵’故事而使蔺相如青史留名,他极有可能如草木之人,厕身缪贤之门而老于换之下;若不是有胆有识携璧使秦的蔺相如。和氏璧也许不会从此身价陡涨而价值连城,充其量也不过是诸侯或帝王手中玩物而已。如今蔺相如早已荒冢草没,但那块曾经留下蔺相如手上温热的和氏璧今在何方呢?”林易听完这司马干的故事,感叹道。这司马遹是从小熟读经书,自然对这其中的故事耳熟能详。但是出于这司马干是长辈,因此还算是非常耐心地听完。

“非也,非也!老身所述和殿下所知皆是这正史所载或是民间野史,殿下难道没有发觉这故事其中的矛盾吗?”

“请皇叔太祖高见!”林易又十分地恭敬道。

“在春秋战国时期,许多诸侯国都有自己的镇国之宝。周有砥厄,宋有结绿,梁有悬愁,楚有和璞。和璞即和氏璧的别称。这和氏璧就是这其中最出名的镇国之宝,在它流传的数百年间,被奉为‘无价之宝’的‘天下所共传之宝’,与随侯珠齐名,共为天下两大奇宝。

以那秦王贪婪成性的性格,遇到如此无价之宝,只怕比那猫儿见了腥还要挠痒痒,如何能放过此宝?那蔺相如所居住之使馆,是守备森严,只怕是连个苍蝇都飞不出去!而那蔺相如竟能使一下人化为买卖人带着和氏璧突破重重关卡,逃出秦国,这岂不是怪哉之事。况且以那秦王睚眦必报的性格,这蔺相如是当着宫内大臣和宾妃的面上让其受辱,当时也不过是占着玉石俱焚的勇气,才留下一条性命。

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布衣之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这蔺相如固然智勇双全,但一时之勇却不能用一世,他不过是那秦王刀俎上的鱼肉。如此欺君大罪,秦王最后竟是放了此人,这更是不可思议!”司马干又是侃侃而谈。

“莫非这和氏璧,并不是这普通的珍宝,竟有通灵之宝的效应!”林易一听这司马干分析,果然觉得这其中有很大的疑问。看来这史书也并不是完全可靠,这其中故意是含糊其辞,隐去了那许多见不得人的秘密。

“不错,这和氏璧就是件通灵之宝,虽未经雕琢,却可自动护主,这蔺相如是如此智勇双全的忠义之士,这和氏璧自然要保其性命,护其安然离开秦国。”司马干又接着道。

“通灵之宝!”林易惊道。他只是随口猜测,想不到却果真是如此。林易是曾在一些古籍中看到过这关于通灵之宝的记载,传说这通灵之宝是上届仙人的炼器材料,即使是仙界也是十分宝贵之物,每一件通灵之宝的问世,都要惊起一番血雨,连上界真仙都不能幸免!

“最后这和氏璧最终还是为秦国所得,至于何时、如何被秦国拥有。现在已查无记载。后来秦始皇横扫六合,荡平宇内,为了体现自己前不古人、后无来者的功绩,命玉工将宰相李斯书写的‘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鸟虫形篆字雕刻在和氏璧上,作皇帝的玉印。

这样,和氏璧就成了国玺。代代相传。有人甚至还找到了用刻玺的边角料所制作的玉块。秦始皇死后,赵高篡权。刘邦率兵攻入咸阳时,国玺落到了他的手中。刘邦建立汉朝后就把玉璧作为汉朝的国印,从此和氏璧成为“传国玺”。刘邦之后。传了九代皇帝。

西汉末年。王莽篡权。当时因小皇帝刘婴年幼。传国玺由皇太后代管。王莽让弟弟到长乐宫去要玉玺,皇太后气愤地把传国玺摔到地上,骂道:得这块亡国玺,看你兄弟有什么好下场!传国玺被摔缺了一角。后来王莽用黄金镶补,但无济于事,还是留下了缺痕。”司马干又接着道


状态提示:第一百三十八章 和氏璧和传国玉玺--第2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