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有意思了,caa需要张绍平的资金投入,弥补融资上的短板,而张绍平却看上caa旗下越来越庞大的客户资源。以及它跟cb三家电视公司的良好互动。几方合作的结果,那就是以后caa出导演、演员、编剧等一切幕前幕后演艺从业人员。独立制片公司承包电影、电视内容的制作环节,电视台购买播放版权,而张绍平负责录像带的灌制发行和租赁。
随着家庭录像带播放机的普及,催生了新的影碟市场。产生新的分销模式。几乎所有的好莱坞电影在院线播放完之后,都会在各大电视网络进行二次播放。此外,美国还有一大特色,是其他地区所没有的,那就是越是重播多遍的电视剧,录像带就卖得越红火,却是重播的剧集往往包含了大量的访谈、花絮等内容,所以往往被人收藏。
可见,这一市场是相当庞大的。
如果说。张绍平从caa这里获得了庞大的艺人资源、完整的电视网络和畅通的发行渠道,那么他从icm得到了文学界、传媒业和独立制片方的支持。串联起来,便等于打通任督二脉。可以源源不断地供应片源。
在跟caa签了初步合作协议之后,没过两天,icm也被张绍平相继拿下。正如他所预料的那般,约瑟夫森经接触之后,果然对他开出的溢价收购条件心动不已,作为一步妙棋异军突起。杀出来搅局。张绍平通过此人,顺利掌控60的股权。达成控股的目标。
这天,张咏霖急匆匆飞来好莱坞,带来与日立集团最终议定的合作协议书给张绍平过目。
张绍平仔细翻看了一遍合作协议书,逐条审视其中的条款。根据双方的谈判结果,日立集团每月提供张绍平不少于40万台的各款录像带播放机,每台机子以低于批发价10的价格供给。张绍平这边保证录像带播放机每月销量不低于30万台,并且规定月结账,概不拖欠到下个月。如果销量低于30万台,日立集团有权立马终止合作,而张绍平支付应付账款。
协议条款林林种种,很细很多,张绍平认真地看了一遍,看不出什么花样来,便把它交给胡幕芳,道:“把这个传真给清洪他们,看看有没有问题。”
张绍平养着的律师团,说不上庞大,才五六十人,比之李超人150多人的律师队伍自是差了不少,但应付一下签约、合同纠纷之类的事务,却是绰绰有余了。
把合作协议书扔给胡幕芳去处理,张绍平问道:“公司办下来了没有?是叫‘影音多媒体娱乐公司’吧?”
“没错,就是这个名字。”
“行,就以公司名跟国际创新管理公司签约吧。”
录像带租赁连锁公司的正式称谓就叫影音多媒体娱乐公司,在张绍平规划里,录像带租赁只是它现时其中最重要的业务,马上很快演艺经纪业务也会被它收归囊中。
caa还没姓张,所以虽然它的发展很迅猛,但张绍平却丝毫没有送它一程的意思。而icm固然是多有不足之处,但谁叫它姓张,张绍平自是大力支持。对于演艺经纪业务的划分,张绍平心中自有一个谱,他希望icaa的锋芒,极力开拓北美之外的市场,比如西欧、香港及日本等地,走国际化的路线,走出特色来。
因此,caa的股份是直接算在张绍平的私人名下,坐享红利就是了,而icm则不然,要越做越强,必须跟影音多媒体娱乐公司强强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