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的会晤开始了,香港的警察素质非常高,态度也很和蔼,并不因为是大陆的来人而有什么桀骜或高高在上的态度,相反,非常地客气,专业素质也非常强,马东他们想象中的黄皮白心的假洋鬼子做派完全没有,这几年香港人的拙劣表演给大陆人留下了非常恶劣的印象。穿警服的年轻女孩并不是只是拿文件夹的陪同,她熟练地校验着各种文书,指示着这边的律师和李博签字,警局的律师也不停地宣讲文件的内容,最重要的就是保密方面,要求在香港警方发布正式公告之前不得外泄任何此次会晤的情况,另外在香港警方将案子移交检察官之前不得采取任何法律行动,条文一条一条非常细,其实这样对双方都是一个很好的保护,是按照对等的原则指定的,李博和香港的律师商量着,一一审核之后签署了所有的文件。下面就该谈及大家最关心的案情的详细情况了。
中环警务处的处长开始了案情的介绍,事情发生在圣诞之夜的后半夜大约两点左右,在中环xx大厦有一场狂欢晚会,晚会进行到一半的时候,一位先生和一位女士出了大厦,走向停车场准备离开,就当他们走到停车场的边缘处时,突然跳出来一名男子,挥舞着尖刀,不断*近,被威胁的先生身上带有枪支,情急之下,他掏出了枪支,开了两枪,持刀男子当场毙命,事发之后,开枪男子立即拨打报警电话,警察也迅速赶到现场,在核实死亡男子身份时发现是亿万富翁杨朝阳,案件迅速升级,涉案男子被带到警局询问,现场情况也反复核查过,在场的男子和女子的表述基本上都是一致的,没有什么大的出入,该涉案男子是一家大型保安公司的高级主管,有持枪证,而且当天是负责xx大厦安保的工作人员,带枪是合法的,目前警方仅仅认定其在未进行警告的情况下开枪,有防卫过当的嫌疑,该男子也聘请了律师,进一步的审理可能需要移交检察官了,是否能够达成认罪协议尚未得知,但警方是这样初步定性的。
法务处长介绍完了案情,马东要求看案子的详情档案,制服女警递给了他一个档案夹,马东打开,细细查阅。这是整个案子的完整报告,包括接警警察的现场报告,后来接手的重案组的现场报告,调查报告,结案报告,法务处的初步结论报告,非常详尽。马东首先看的是接案警察的报告,报告比较简短,和之前法务处长的介绍没有什么出入,因为他们一旦确定了死者身份,立刻上报,案件就由重案组接手了,但在接案警察的报告里马东终于知道了涉案的一男一女的身份,男性涉案人,李文瑞,英文名,,四十一岁,中英混血,身份为安赛弗安保有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有合法的持枪证;女性涉案人,ay,二十八岁,英国人,目前在一家英国银行驻香港办事处工作,当晚李文瑞在xx大厦负责一尺级的私人狂欢晚会的安保工作,他利用职务之便邀请了ay去参加晚会,大约两点左右中途退场。另外,接案的警察在停车场发现了杨朝阳的车,其他的内容就没什么特殊的了。
重案组的调查报告是非常详尽的,首先是两名涉案人员的详尽口供,李文瑞的口供大意是这样的:十二月二十六日晨约两点左右,他护送ay秀回家,当走到大厦下面的停车场走向自己的车位时,突然从拐角的黑暗处窜出来一个人,当时停车场的灯光比较黑暗,隐约只能看到他穿着红色的衣服,带帽子和白胡子,似乎是个圣诞老人的形象,他大声叫喊着,挥舞着一把尖刀*近他们,当时距离很近,给他的反应时间很短,可能也是喝了一点酒的原因,直接掏出了手枪,喊了一声让他停止,但对方继续前进,他情急之下下意识地开了枪,击中了他。之后他的大脑一片空白,赶紧报警,再之后的事情就是警察来了之后的事情了。ay的口供是全英文的,但比李文瑞的更加简短,马东的英语还可以,大致看得懂,这份口供和李文瑞的基本没什么差别,但ay强调她似乎在现场的远处还看到了一名穿制服的人,好像是警察,抑或是保安,但那天她有点头晕,看得不太清楚,不能肯定。在李文瑞的口供中则完全否认这一点。之后是现场的照片,有两名涉案人员的各个角度的照片,尸体的位置,角度,刀散落的位置,死者车的停放位置,死者的随时物品,发生枪击的手枪,还有一张整个案发现场的平面图,标记出来案发的经过和当时所有涉案人员和被害者的位置。接着就是关于死者和涉案人员的背景资料介绍以及对死者周围人员的调查,让马东感到奇怪的是,死者的妻子,包括身边的人员口径竟然非常一致,就是一问三不知,对杨朝阳那天的举动除了惊讶和不理解之外则全然不知,一点有用的资料都没有,也就是说无法从周围的人口中探听到一点消息从而推测出动机来。马东立刻就感觉这是非常不可能的,他的直觉告诉他,这个地方有问题。最后重案组给出的结论是没有证据表明此事件为蓄意发生,考虑属于意外,但涉案人使用枪支有明显不当的地方,属于未经警告过度使用枪支,建议考虑防卫过度。
看完了重案组的报告,马东又浏览了一下法务处的初步结案报告,这是准备提交检察官的,也是可能对外发表的,但法务处长强调目前这还是草案,并未定论,如果马东他们有新的有足够证据的调查结果,可以考虑修改这份草案。但话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