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怎么知道?”白一下子怔住了,拿布裹住全身,只露出一颗头来,仔细看着她,试图从她脸上找到熟悉的痕迹。不过就算长像不熟,他也知道这位妇女是桑德康翠人,大约还认识他父母,那点被人看了果体的惶恐顿时就变成了欣喜和激动:“我是白·阿克罗斯。您认识我父母?这里不像是我家,难道您是新搬来的邻居?”
那名女子像是要笑,眼圈又有点红,激动得拼命点头,伸手挽起他的银发,从自己头上摘下帽子来给他带上,含笑低声说道:“你果然是百加得的那个白子!我是你爸爸的姐姐轩尼诗,你怎么会回到这儿的,还什么都没穿躺在路当中?你这副样子可不行,先跟姑妈过来换衣服。”
轩尼诗?亲的!肯定是亲的!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起一家名,姑妈的名字也这么高洋上啊。所以我果然是买珠宝送的吧,名字跟别人都不是一个画风!白拿那块布裹紧了身子,羞涩地叫了一声“姑妈”,又问道:“姑妈,这是哪儿?是我出生的地方吗?”
轩尼诗红着眼眶笑道:“是啊,傻孩子,你父母从前就住在这儿。你出生时这儿还是一片花园,你母亲临盆时在这盖了间产房,几年前才修了这条小路。你出生后百加得就带着你们一家搬去了拜萨,把这间房子送给我了,现在是我和我婆家的人一起住。”
所以……“这里是桑德康翠?”
这里才是他出生的地方,不是拜萨城那个家里!格拉斯要是出了魔域往他们家找,肯定就是南辕北辙,更对不上了。他就知道小册子是个坑爹货,每次攥点支线就要他的命,复活时又给他整这个夭蛾子,一支支出三千里……对了,小册子呢?
白狠狠地在头上拍了一把,恨自己把最重要的东西忘了。刚才光着身子被人看见,光顾着跑了,就没注意小册子在不在身边,万一真丢了怎么查任务啊!他连忙问姑妈:“您看没看到我身边有一本薄册子,外面包着牛皮纸皮,里面印着一行行正形花纹,三十二开的。”
姑妈不知道三十二开是什么,却无比肯定地表示,跑过来这一趟就没在看见过什么小册子。
没见过?小册子丢了?还是他死的次数太多,小册子耐久度为零自动消失了?他越想越担心,撑起身子就想去复活点再找一回。
没等他起来,那群侍女也追过来了,像一群小鸟似的活泼又软弱,用袖子遮着脸远远地围观他,满脸惊骇地高声劝轩尼诗:“夫人,我们快离开这儿吧。这个男人很奇怪,而且什么都不穿,说不定是小偷或变态呢。您应该叫男仆来处理他,不该离他这么近。”
……
不穿衣服就是变态吗?其实农神就经常袒胸露怀地坐人家家里吃饭你们造吗?
白郁闷地缩成一团,用布把自己裹得更严实——因为这块布是姑妈用的,稍小了一些,他还狠狠心用缩骨术把自己的身子也缩小了。轩尼诗也配合地站起身来,用长裙挡住他,沉声吩咐侍女:“住口!这个孩子不是你们能议论的。刚才发生的事谁也不许说出去,否则就都给我离开阿克罗斯家!”
温柔姑妈忽然变身铁血资本家,非旦那些侍女一下子从麻雀变成了鹌鹑,就连白都把身子全缩进布里。
幸好姑妈只威武了那一下,转过头面对他时又恢复了正常形态,温柔地安慰了他两句。然后她用身子挡住了侍女们好奇的目光,拉过白头上那顶女帽后面垂下的纱巾在他脸上缠了两圈,围得严严实实地看不见脸了,才拉着他站起来。
“好孩子,姑妈先带你回去换衣服。一会儿跟上见着人千万别说话,跟着姑妈走就好。”
是啊,光着身子躺在人家家里,还被一群女人看见了,还有什么脸见人?还是遮起来少给姑妈丢点脸吧。
白连忙又裹紧了布,再站起来时,他的身高已经和轩尼诗差不了多少,脸上肉嘟嘟的模糊了线条,倒显出几分雌雄莫辨的可爱。姑妈仔细看了他一回,眨了眨眼睛,有点迷惑地嘀咕着:“怎么一眨眼这孩子就矮了不少,还有点胖了呢?”
她虽然有怀疑,却也不想当着侍女追问白的秘密,叫人脱了鞋给白换上,亲手挽着他出了小树林。出来之后白特地回到刚才躺的地方找了一圈,姑妈还让侍女们帮他同找,可惜众人几乎把这条路翻过来了,连张纸都没找到,更别提包着书皮的小册子了。
轩尼诗姑妈抱歉地看着他:“你别急,姑妈回头叫仆人在家里重找一遍。那是你重要的书,哪怕把这块地翻过来,姑妈也得给你找到。”
白看着她比自己还紧张的样子,倒过来安慰道:“一本书而已,没了就没了吧,您别在意。如果它该出来自然会出来,丢了的话……就是没缘份了。”连他当鬼时小册子都会跟在他身边,眼下找不到,大概就是留不住这东西了。
白干脆不再去管小册子,专心观赏起老家的景致来。路边的花木都是丰收神殿里常见的,属于沙漠之城的特有品种;而建筑风格和他家差不多,地方却广博了许多,连片绿地之间点缀着几幢大得离谱的木屋,从窗户里露出富于异域风格的家具和饰品,每面墙壁都用毯子装饰得璀璨耀眼。
而头顶的天也蓝得逼人,不像拜萨城那样有白云盘旋,太阳热烈地照下来,就算走在树阴下也能感觉到重重热浪扑脸。他仰头看着天空,脸上的纱巾滑落了几分,露出雪白的脸颊和几茎银发,轩尼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