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科幻未来>锦衣笑傲行>第九十三章 传剑(一)
倒是正适合她的自身特点。

按她的力量,根本不足以将木剑刺入树干,没想到今日竟能做到这一步,想来他日再想依此施展多半不能。待想把木剑抽出,才发觉方才用力过猛,整条胳膊都已经酸软无力,根本拔不动。

郑国宝上前道:“嫂子,算了吧。拔不出来,就留在里头,万事随他去。或许哪一天,就又能拔出来,也未可知。为了教小弟剑法,看把嫂子累的,赶紧坐下,擦擦汗吧。”说话间,就从腰里抽出一方雪白汗巾递将过去。

宁中则有心推拒,但看对方面色表情,不涉银邪,似乎不是在调系自己。暗笑道:宁凝霜,你都改名叫宁中则了,怎么还没完全摆脱那官家小姐的做派?人家国宝兄弟比你小着十岁,将你当个大姐姐看,你怎么倒想歪了?既然人家光风霁月,自己要是推拒,倒是今后不好见面了。

她本就是个江湖人,豪爽性子,便也就不扭捏的接过汗巾,见地上不知几时,已经对面铺好了两大块绸布。郑国宝指着一块道:“嫂子,请坐。”

人刚坐上去,郑国宝的水囊又递了过来,道:“刚出完汗的人,可得慢着点喝。嫂子,你方才这一路剑法,叫什么名字来着?当真好看,我这一辈子,还是第一次见,如此美妙的剑术。”

宁中则接了水囊,脸上神色不动,心里却是一阵翻腾:当年的师兄对自己不也是这样?陪着自己练剑,变着法哄自己欢喜,闯了祸,先把自己骂上一通,再帮自己解决。自己身子不方便时,师兄还晓得去厨房给自己做热面汤喝。

可是自从成亲后,为什么师兄变的离自己越来越远,反不如这个刚认识不久的国舅爷,对自己上心?可是看他模样,确实又不像别有企图。自己已经是个三十岁的老女人了,以对方的家世身份,怎么可能对自己有什么企图?定是自己太敏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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