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胡战争打了有很长一段时间了,荀英下令不许随意屠杀胡国有华国血统的奴隶,不然军法处置,所以华国士兵发现了有华国血统的胡国奴隶,如没有威胁,都会放其离开。
现在一队在草原扫荡流落的胡国贵族的士兵就遇上了这样的人,那名坐在马上的小队长用手中的大刀顶了顶斜戴的头盔,用着那双略带流氓之色的眼睛打量着面前衣着破烂的女子,以及后面那个看不清长相的男子。
“这位官爷,我真的没有骗你们,我娘是华国人,只因被胡人掳走才有了我,华军攻来我是巴不得的,只是我习惯了胡人居无定所,逐水草而生的生活方式。军爷,你就行行好放过我们夫妻二人,他是瞎子,看不到东西的……”女子苦苦地哀求着。
那名队长看了半晌,然后跨下马来,这个小娘门长得真水灵,那白嫩的皮肤摸起来一定很滑,手随意动,果真抚上了女子白皙的手背,“小娘子的手真滑,多大了?给军爷我好好看看……”
后头看不清面貌的男子顿时有着杀气冒出,手已经是暗暗地摸上了腰间隐藏的大刀,如果那个华国的小头领敢对女人出手,他绝对不会容忍,即使现在周围的华国士兵真的不少,心思迅速地转动着。想到那个可恶的女人偏要说他是瞎子,嘴角撇了撇!
女人熟知男人的一切,暗暗朝他打了个眼色,要他千万不要轻举妄动,如果稍有不测,他们很可能会就此丧命。这一路上遇到了几次华国士兵,虽然也会盘查几句,但很快就放他们通行。若不是因为他,她早就选择回国了,他那双蓝眼是很醒目的标志。没想到华军在这么短的时间就打到了这儿,要顺利到达阴山北,就必须从这儿通过。
这一男一女正是从大漠中活着走出来的呼延勃与方瑾。
此时方瑾压下心底的厌恶,故意露出一个羞怯的笑容,手缩了缩,但那名小队长却是握得死紧,心里问候着他的祖宗十八代,表面上却是畏缩地道:“军爷,你别这样,快放开奴家……奴家一路上走来,听闻荀将军说过不许为难像奴家这样的女子,还请军爷给个方便……”
“小娘子真嫩,军爷我喜欢得很。”小队长越看越喜欢,这段时日没遇上过这样的女子,早已是心痒难耐,而他身后的士兵都在大笑的起哄,谁都知道他最是贪财好色,“别拿荀英来压我,他不就是有个能讨皇帝欢心的妹子,若不是荀家的祖荫,他能当上这个大将军?还不是……”说了一大堆诋毁荀英的话,反正山高皇帝远,荀英也不可能知道他在背后骂了什么。
方瑾恨不得抽出匕首捅死这个可恶的男人,说的是人话吗?
果然哪儿都有这种坏了一锅汤的老鼠屎,哪个民族都会有几个这种败类,看到那个小队长正想伸手搂抱她好吃豆腐,忍不住挣扎了一下,推拒道:“军爷,小女子的丈夫就在身边,真的不行……”悄然打量了一下这有二十来人的队伍,看来少不得要与他周旋一会儿了,能屈能伸方为大丈夫。
可惜这只是她方瑾的想法,后面的男人却是没打算忍耐,让自己的女人被人上这种事他绝不容许,这些年来,他是首次这么在意一个女人,微掀眼帘,看到方瑾眼中冒火地推拒那名华国人的碰触,忍耐也到了临界点。
方瑾没想到当着众人的面,这人居然想要侵犯她,真是忍无可忍,她几次大力地拒绝,这个男人居然当成欲迎还拒,笑得淫邪地抱着她,猪嘴老是往她的脸蛋亲去,更是第一时间脱裤准备霸王硬上弓,她的面色一变,手暗中摸上了匕首,准备了结了这个衣冠qín_shòu。
没等她行动,呼延勃却是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就往前冲,大刀毫不留情将那名背对着他的小队长的头颅砍了下来,鲜血飙出,然后一把捞起怔愣的方瑾挟在腋下,脚下一使力,快速跃起,坐上那名小队长的马,一牵缰绳,如一支箭般向前冲。
那些正等着看现场表演春宫的士兵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等回过神时看到自家队长已经身首异处,这时候才握紧大刀骂了句粗口,回头看去,敌人已经驾马跑远了,骂骂咧咧地掉头就去追,他们人多,对方只有两人,怎么算胜算都是在他们这边。
呼延勃将方瑾放好在马上,看到对方弃用大刀,改为放箭,持着手中的大刀戒备着,漫天箭雨向他们而来,他专心致志地应付着。
方瑾没有回头看,耳里只听到一片咻咻声,心知局面不好,放心地将自己的后背交给呼延勃,这个男人宁可自己受伤也不会让别人伤着她,对这她有坚定的信心,不似那年在雪林里,呼延赞拿她来挡箭。
离开大漠后,她不是没想过要趁机回华国,对于两人的前途,她并没有太乐观。他是胡人,而她终究是华国人,他们是敌对民族的人。再说他们欢好的次数很频繁,她也担心着自己是否会怀孕,一想到生个像他的孩子,心中既欢喜又愁苦,很自然就会想到奈奈,华胡混血儿,很难被两族所接受,一想到这些,她对前程的看法又灰暗了一些。
还有一个原因是她不能在这个节骨眼上丢下他,前程什么的,在生命面前都是虚的。
他,是她现在动心的男人,所以更看不得他枉送性命。
一个在前方努力地驾马,而另一个却是用手中的大刀努力格开那些射向他们的箭,眼看那群人就要越追越近,他的蓝眸里不禁暗沉起来,做好最坏的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