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似红日,半尺青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金虔抬头望着威风凛凛的关公泥塑,心里不禁凄然。
想不到自己竟然和这座关帝庙如此有缘,兜兜转转,又来到此庙,本应感慨一番,可偏没有这个心思。其主要原因就是,这雕塑关老爷是不管饭的……
晌午时分,金虔和秦香莲母子在鬼门关溜达了一圈,最终靠一位从天而降的大侠助以援手,才幸免遇难。
说起这位大侠,那可真是没的挑——相貌清俊儒雅,身材挺拔笔直,宽肩窄腰,可比名模,身手自是不用多言,只一句话:出神入化。只是,人无完人,美玉有瑕,这个万里挑一的大侠居然是个……咳……和金虔不相上下的穷光蛋!
盘腿坐在红脸关公所座的泥台下,金虔一只手托着下巴,一只手举着大侠赠送的一块干巴馒头,欲哭无泪,心中一片郁闷,唯天可表。
这位大侠可真称得上两袖清风,那么大一个包袱,居然里面只有几块干馒头!
再看那边的两个小鬼,却视这可砸死人的干馒头如山珍海味,几口吞下,表情似乎还有点意犹未尽。
用手指敲了敲手中的馒头,闷闷作响,金虔胃部立刻一阵紧缩,伸手将手里馒头递给了两个小鬼。
“我……不饿,你们吃吧。”
这么硬的面疙瘩,吃到肚里定是胃穿孔?
两个小鬼却喜上眉梢,急忙接过,一掰两半,各自吃下,心里对面前这位“神仙哥哥”的敬仰又加深了几分。
下意识忽视两个小鬼的崇拜目光,金虔想了想,还是决定到大侠身上再搜刮一些吃食比较实际。
“那个,这位大侠,请问您还有没有……”
蹲在蓝衫男子身侧,金虔搓着双手,满面堆笑,活脱脱一个青楼拉皮条的角色。
“小兄弟如果要吃馒头,那边的包袱里还有几个。”
大侠一手搭在秦香莲的手腕上,双眉微蹙,凝神观色,听到金虔之言,头也未抬,低声回道。
金虔的笑容顿时僵在脸上,悻悻收手,闷闷坐在一边。
坐了一阵,越发觉得腹中饥饿难忍,想了想,金虔决定向蓝衫男子借几个铜钱,到街边买几个烤红薯以备生理需要。
可这借钱的话还没出口,那蓝衫男子却先开了口:“这位大嫂的伤势并无大碍,却为何迟迟不能清醒?”
“那是因为她急火攻心,加上几天没吃饭、没喝水、没上厕所,身体虚弱,体毒不排,当然醒不过来了!”
金虔饿得头脑发晕,突闻有人询问病情,也没多想,条件反射就搭了一句话。
蓝衫男子不觉一愣。原本见这位小兄弟衣衫不整,骨瘦似柴,本以为是城里的小叫化子,可听他说起这昏迷之人的病情症状,竟也头头是道,心里惊奇,口气也恭敬了几分:“这位小兄弟,可曾习过医术?”
这么一问,金虔发昏的脑袋顿时清明几分,抬眼望去,见那大侠目光炯炯,一双灿灿星眸,几乎看到骨子里去。
“学过一点!”此语几乎是脱口而出。
话一说完,金虔差点咬掉自己的舌头。
自从学艺下山以后,金虔自知在这古代人生地不熟,自然不敢太过张扬,于是就本着“枪打出头鸟”、“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几项指导方针,规规矩矩行事,夹起尾巴做人,力求能“韬光养晦”、决不当头!因此一直谨言慎行,从不敢将自己是“医仙”、“毒圣”嫡传弟子的身份表露半分。
可今天这是怎么着?怎么被这大侠双眼一望,实话顺着嘴边就溜了出来?难道自己真如那个损友所说,是个贪财好色之辈?!
金虔不禁一阵心寒,偷眼向那大侠望去。
五官俊雅,英武不凡,帅哥,毫无疑问的帅哥!但是,好歹咱也算是被中日韩三国帅哥联合轰炸下长大的一代新人,不可能这么快就弃械投降。所以此人一定有其不可告人的秘密。
想到此处,金虔不敢怠慢,急忙抱起胳膊,细细观察。
金虔这一番心里斗争,那边的蓝衫男子自然不知。只是看对面的小兄弟脸色忽白忽暗,表情又惊又惑,这会儿又抱着一双胳膊不动声色,竟然和自家那位大人审案时的神色有几分相似,只是配上一双细长双目,却如同假寐,不免有些好笑。
“小兄弟?”男子轻声道。
只见金虔仿佛被蝎子蜇到,一下跳起,手指正正指向蓝衫男子,细眼大开,双唇开合几次,却不吐半言。
那金虔如此举止,不为别的,只因为已猜透大侠身份,自己心里过于惊讶的具象化表现罢了。
金虔虽无知天预地的本事,但多少也算个未来人。想这北宋时期,像眼前这位具有如此相貌、谈吐、身手者,数来数去,金虔也就认识两个。一位是喜好白衣、飞扬跋扈、而且据传颇有家底的小白鼠,和眼前人自然是对不上号;而另外一个,就是温文儒雅,沉稳干练,据说生活颇为拮据的御猫大人,自然和眼前人——
金虔正了正心智,放下了还在不停哆嗦的手指,心道:甭问了,就冲着他这身穷酸相,肯定就是那位御前四品带刀护卫,被皇帝亲口御封的“御猫”——展昭是也。
意识到大侠的身份,金虔心里瞬间坦然。
想这展昭展大人常年跟随青天包大人左右,耳熏目染之下,必然是正气罩身,目光灼灼。自己一时不察,实话说溜了嘴,也是人之常情——看来自己并非好色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