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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从里那个叫做“阿欢”的,很快跟渺渺熟稔起来,他比诸葛还要年轻,性子活泼,一旦认准了渺渺不是个讨人厌的小姑娘,就不再漠视了,还常常很感兴趣的找三小姐聊天,这不,刚在小溪边野炊过后,三小姐正跟黑风玩闹呢,阿欢又凑了上来。
“到底,你是怎么知道那菜里有毒的呢?你吃过méng_hàn_yào?”阿欢最喜欢追问这个问题,渺渺越是神秘,他就越想知道。
“你才吃过méng_hàn_yào,你们全体都吃过méng_hàn_yào!”渺渺终于出离愤怒了,对这种低智商的问题,到底要不要锲而不舍啊?
阿欢诚恳的点头:“是啊是啊,我们都吃过méng_hàn_yào了,可是,那东西是啥滋味儿,也没吃出来啊?你怎么吃出来的?”
“咕咚”,三小姐从黑风脖子上掉下来了,差点没把脑袋摔傻,她委屈的揉着后脑勺,愤怒的叫道:“你们没有舌头吗?吃不出来味道不对?又苦又麻的东西,你们还个个吃的香喷喷,嘁!”
遭到鄙视的随从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把头摇的拨浪鼓似的,咱真没吃出来味道不对劲儿,明明,还挺香的呢,哪儿就又苦又麻的了?
诸葛洛奇终于看不过眼了,清了清嗓子嘱咐一句:“明儿就回京了,今日早歇着。”
可是,这天光还大亮着呢?阿欢挠挠脑袋,跟那几个同伴去一旁窃窃私语去了。
就为了渺渺小丫头喜欢在野外风餐露宿,几个人天天捞不着在客栈享福,又到底是小阴沟里翻过船的人,心底里。总有几分小心,于是每晚上还要轮流值班,就怕万一又翻一回船,那,哥儿几个的名头,可就彻底万劫不复了。
渺渺平躺上黑风的背,在黄昏的微风里翘起二郎腿,一荡一荡的摆动,黑风悠然的伸嘴,啃着小溪边的青草。身子纹丝不动。
诸葛公子在擦拭一把长剑,这是新买的花架子,手里拿着。心里能踏实,好歹吓唬歹人一下也是好的嘛!
“我小时候专门跟我爹对着干,他让我学武艺,刀枪棍棒,我都不喜欢。后来,喜欢跟着出去打猎,好歹还练了弓箭,他让我读书,我就经常逃课,长这么大。什么诗词歌赋我都不会写,我说,会认字会写字就够了。我没想当官做将军,我爹听了,追出二里地去打我——”。诸葛的声音淡淡的,像是在讲述别人的故事,渺渺闭着眼睛。笑了。
“再后来,我要经商。我爹觉得丢人,坚决不允许,好在我有个很好的奶奶,很疼我,处处护着我,把自己的嫁妆铺子交给我经营,干赔了也不生气,只是,她也逼着我成婚,说是得在死之前,看到我的孩子才行——”诸葛的脸庞,在夕阳的余晖下,蒙上了一层金黄的光影,就像一个着了金冠的王子。
渺渺嘴角的笑容,凝固了。
一根极其细微的针状物体,刺在了心脏上一般,隐隐的,有一丝钝痛。
“我爹准许我再疯一年,干买卖也好,流浪也好,只是等明年,我十八岁的时候,就必须按他的设计来,还得成婚,生子——”诸葛的声音,恍恍惚惚的,飘摇在半空中。
渺渺没有接话儿,黑风向主人走近了一些,一切,还是那样安静祥和。
一个九岁的小姑娘,你还指望她跟你谈心不成?诸葛自嘲的笑笑,把宝剑入鞘,转移了话题:“渺渺,明儿就要进京城了,你是住在郡主那里,还是去我家?我还得带你看看我的铺子,咱们再商量一下下一步的打算,你住我家,是最便宜的了。”
“我——住客栈,然后,找房子,喜欢京城的话,就买下来,不喜欢,就租一处,你不用再管我。”三小姐继续平躺在马背上,声音清冷。
“那怎么行?你一个小姑娘家,多不安全——”诸葛“腾”的站起了身子,走到了黑风跟前。
渺渺扭转头,轻轻的扯了一抹笑,看着诸葛的眼睛,良久,忽然伸开双臂:“我要去睡觉,今儿累了。”
诸葛顿时忘记了还要继续说教,抓起两只小手一提,把女孩子柔软的身子抱进怀里:“走,去马车里睡!”
那辆赶路的马车,早就只剩下做睡床一项用途,里面铺着厚厚的被褥,可以让三小姐尽兴的打着滚儿睡觉。
就这么几步路,渺渺的双手紧紧地搂住诸葛的脖子,再一次,轻轻的呢喃:“爸——爸——,爸——爸——。”
没心没肺的三小姐,不明白自己忽然而来的悲怆是为了什么,来自身体内部的刺痛,又该如何去舒缓?她只能近乎绝望的搂紧了诸葛的脖子,一遍又一遍,呼唤着给予了她心灵慰藉的男人。
可是,明日,这行程就要结束,这个男人,就不能再这样陪伴着自己了,渺渺的热泪,顺着诸葛的脖子,直滚进衣服的前襟。
诸葛的脚步,在马车前停驻,他不由自主的伸手,拍打着渺渺的后背:“乖啊——不哭——,你看,你老叫我——爸——爸,我不知道这是什么称呼,可是你喜欢叫,那我就做你的——爸爸,还是巴巴?乖——爸爸疼你,睡吧——”
他真的像一个父亲,拍打着自己的孩子,慢慢的摇晃着身子,无限的耐心,无限的宠爱,在这个渐渐寒凉的夜色里,三小姐终于安睡了,环住诸葛的双手,越来越松。
有些时候,你越是搂得紧,就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