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凰很委屈,“你都亲我了!”
莲镜摇摇头,“是你亲我了!”
千凰就看着他,不说话了,良久,才闷闷地说了一句,“我究竟哪里不好,你告诉我,我可以改的!”
莲镜见她拉耸着头,衣服无精打采的样子,伸出手,轻轻将她抱在怀里,拍着她的头,难得说了一句好话,“你就这样挺好的,改了就不是你了!我也想喜欢你,但这种事情,不是说说就可以的,你是个很可爱的姑娘,我相信,只要你不放弃,我总有一天会喜欢你的!”
这句话说的很平静,千凰却自里面听出了柔和,瞬间变得自信满满,转而伸手抱住他的腰,将头埋进她的怀里,“我也觉得,你一定会喜欢我的,你看,你都愿意抱我了!”
莲镜失笑,“但愿……”
他也想喜欢她,因为他从没有体会过这种心情,世间所存在的东西,他都想摸清楚,有的必得亲身体验,这样,他才能真正将一切都掌控在手。更因为,人生漫长的无聊,他得找一些新鲜事儿来打发时间。长眠也试过了,再也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打发时间了,唯独情爱,据说是人想象不到的丰富,拥有爱情的人,是天下最富有的人。他想看看,爱情到底有多奇妙,能有他所拥有的丰富吗?
他忽然有点理解尚翎的心情,最初的时候,被这么一只粘人的小东西缠着,有点无奈,却不想拒绝,看她为自己哭,为自己笑,心里居然是很愉悦,并且,完全是属于自己的。
千凰回到家里的时候,才发现家里来了一位陌生的客人,一老一少,穿着十分富贵,给人的感觉也很贵气。
这两人是父子,少年的那个长的还不错,只是看见她的时候,眼睛都值了,之后脸上便一直挂着笑,看着她的眼珠子几乎没有转开过,这让千凰觉得很讨厌,所以,千凰只打了个招呼就借故回房了。临走的时候,那个年轻男子还看了她一眼,那个中年男人正在和慕老爷说着什么,彼此相谈甚欢。
千凰心里顿生一种烦躁之感,好在这两个男人晚饭之前就走了,不然,她非得借口身体不适不出来不可。虽然对这两人不太了解,但是,她就是不喜欢他们。
结果,晚饭的时候,慕老爷还是跟她提起了这两个陌生人。
慕老爷开始以一种试探的口味道:“方才来的的是软老爷是他的儿子阮世勋,这阮老爷以前跟爹爹我同朝为官,也是至交好友,关系好着呢。他的儿子世勋,你也见过了,挺不错的一个小伙子,不但长得一表人才,也有才华,年纪轻轻的就当上了知州,管得就是我们平阳城一带。他们家祖上也殷实,如今正值鼎盛,日子过的比我们家还要好,这要哪家姑娘嫁进去,一辈子锦衣玉食,享之不尽,也是夫妻,小凰,你觉得呢!”
闻言,千凰菜夹了一般,猛的掷进了碗里,抬起头,直视慕老爷,面无表情道:“爹,有什么事儿,你就直说吧,用不着这么拐弯抹角!”
慕老爷一愣,然后笑了一下,倒似有些难以启齿,终究还是说道:“是这样的,你也到了适嫁的年龄,我看这阮贤侄人不错,我就琢磨着,你们俩,是不是——”
话未说完,就被千凰打断,“爹,你就死了这条心吧,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除了他,我谁也不嫁。这事儿要是你提出来的,你赶紧去解释了,要是对方提出来的,你赶紧给我回了,反正,我看不上那个阮柿子!”
慕老爷有些不悦,“你怎么说话的,人家叫阮世勋,不叫软柿子。这些年真是把你宠坏了,一点儿家教都没有,真要是人家听见了,成何体统!”
千凰眉头一皱,很快变幻了脸色,转而走到慕老爷身边,摇着他的手臂,讨好道:“爹,我说错了,这不是给急了,才出言不逊么!我以后不会这样了,求爹怜悯女儿,去回了那个软柿——勋,好不好?”
闻言,慕老爷叹了口气,语气有些忧虑,“这事儿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只怕是退不了啊!”
千凰惊,“什么意思,难道,你已经答应了!”
慕老爷重重叹了口气,“比答应更不妙!”
千凰急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啊?”
慕老爷看着她的脸,眼里有一种无奈,“事实上,这桩婚事在你还没出生的时候,为父在京都与阮老爷同朝为官的时候,就说好了!等你出生了,是个女孩儿,这事儿便定下了。对了,双方还有信物,是一整块极品白玉雕成的鸳鸯玉佩,就是你从小戴在身边的那块,后来你怕弄丢了,就收起来了,你忘了吗?”
闻言,千凰犹如晴天霹雳,奶奶的,这狗血的指腹为婚居然发生在她的身上,那她和阿镜怎么办?
“这婚事就不能退了吗?”她真的不想嫁给那个软柿子,哪怕他家里再有钱,若是能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就算粗茶淡饭她也愿意。若是嫁给一个不喜欢的人,就算富贵荣华也枉然。
慕老爷见她一脸希冀的模样,心里也很疼惜,但是,有的话却不得不说,“退不了啊,方才,阮世勋见了你,挺喜欢你的,还跟我说非你不娶,他的父亲也十分满意这桩婚事。原本我以为,你虽然不至于一见面就喜欢上人家,慢慢也能培养出感情,没想,你居然如此反感这桩婚事。
如今,父亲闲职在家,这阮老爷和他的儿子还在任上,这权可比爹爹我大了去了,你别看我和阮老爷称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