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芊芊看起来有些情难自制,男人的嗓音却平淡得多,“当初,我是依照父母之命,来履行婚约,你爹嫌贫爱富,看我不起,我也不屑与之。只是在谭府之时,你对我尚可,后来我出谭府,你还派人多方寻我,并将自己的私房钱赠与我,让我去做些生意,这般知遇之恩,我一直记得。真觉得,娶你这样的女人,做妻子,倒也不错。”
虽然,当初那钱他也没有收,但他感念她这份情谊,反正也没有喜欢的人,所以,即使不是很喜欢,她若愿意,他愿意给她一个安定。
谭芊芊听到这里,心里也很庆幸。她其实,没有当众追夫的勇气,私奔什么的,也是万万不敢的。只是,当初见这男子第一眼,就是动了心的,后来他走了,也确实舍不得,这才悄悄派人寻找。给他钱,也是想让他做点生意,来日出人头地,说不定还有那么点机会。哪晓得,他做什么不好,偏偏去做了山贼……
齐天又道:“今天我来这里,最后问一次,你愿不愿意跟我走,若是不愿,此事便就此罢了。若是愿意,我这一生,当只娶你一人!”
闻言,谭芊芊有些犹豫,也有些心动。
她贪慕齐天的俊酷,又舍不得韩溪的家世,真是左右为难。
这个男人,无疑是她喜欢的类型,只要他富有那么一点,也不需要像她家一样有钱,自己都能下定决定跟他走了,偏生,他是个山贼,她可不想跟着他去山里做个贼婆娘,弄得个被人嘲笑,六亲不认的下场。而且,整日生活在山里多无聊啊,那些个名贵的胭脂水粉,山珍海味,都不是那么容易能享受到的了,她将再也不是以前那个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被全豫州城女子所羡慕嫉妒的千金小姐了……她觉得自己无法忍受那种生活!
平心而论,她喜欢韩溪远不如眼前这个男人,齐天身上有种神秘又危险的气质,一种致命的吸引力,冷酷又迷人。这是她们这些闺中小姐从未见到过的,就像是一个散发着蛊惑气息的未知空间,能带给你前所未有的刺激。
只是,她是个安逸惯了的人,或者说,被养在笼子里久了,吃不得苦,很怕踏出去之后,过的还不如以前,她一定受不了。
山贼无疑是个高危的行当,一不小心,她就得和他一起锒铛入狱,甚至人头落地。
每每想起这样的下场,她就浑身冰冷,这也是,她迟迟没有回复齐天的原因。
韩溪,无疑是个适合过日子的男人,除了不能带给她最初的怦然心动,这个男人,拥有者天下少有的风采,嫁给他,不但能荣华富贵,享之不尽,还能极大地满足她的虚荣心,她还是以前的她,甚至比以前过的更风光。比起那枯燥的山寨生活,还要时时提心吊胆,嫁给韩溪,是多么明智的选择。
只是,想起他那句作罢,她心里又觉得好不甘心。
这是她真心喜欢过的男人,如此地优秀,日后就要属于别的女人,她真的很不甘心。
良久,谭芊芊才低声开口,“阿天,三日,能给我三日的考虑时间么?三日后,我会派人送信给你,告诉你,我的答案!”
即使是拒绝,她也不想这么快来到,就让自己在这个男人心里,存在得更久一点吧!
若是,两个男人都能属于她,那该多好,就不用左右为难了……
也许是怕被人发现,谭芊芊很快便离去了,只是走的时候,依依不舍。
谭芊芊的身影消失在楼梯口之后,千凰显出了身形,正考虑找个什么借口,和这个人男人攀点交情,就听得屋子里传来一声冷喝,“谁!”
千凰本能地一偏,一枚冷金属暗器破开木门的蜡纸从她颊边擦过。
这人还真是敏锐,危险得如同一只猎豹,千凰暗道一声好险,眼前的木门突然从里面打开了,千凰抬头,就这样毫无防备地和这个冷酷的男人打了个照面。
见到他的第一眼,千凰感觉自己的呼吸都要凝滞了,不为别的,就为他的长相,居然长的跟弑天一模一样,也许是眼眸为黑色的关系,也许他身上还没有明显的魔气,他看起来要正常许多,也没有如当初一般,给她一种要命般的残忍嗜血。
不过,弑天依旧是弑天,这张脸,她化成灰都不会认错。
真的是你!千凰动了动唇,却发不出声音,觉得自己的喉头有些干涩。
在此之前,虽然已经做好了和他相遇的准备,却没想真的这么快相见,而真的相见了,这种冲击感又是如此强烈。
也许,他带给她的伤害,真的是太深了!
刻入了骨髓,渗入了血液,想忘都忘不掉。
当初,恨之入骨的噩梦,如今,要被唤醒了么!
说不清是害怕还是激愤,也许还有点别的,千凰死死瞪住他的脸,感觉身子有些发抖。
对面那人,显然不认识她,见她这个样子,有些莫名其妙地问道:“我们认识吗?”
这句话问出来很冷,其实,他的心里并不平静。
就在刚才,见到这个少女的第一眼,他感觉自己的心脏像是被什么擭住了,一种难以难以逃离的宿命感席卷了他,让他在恍惚中,有一种错觉,自己的命运将和这个少女纠缠一生,这种感觉,既然是心痛又甜蜜的,真的是很诡异。
这句话似乎提醒了千凰,心里却有些懊恼!
是啊,就算他是弑天,他也已经转世投胎,他什么都不记得了,这一刻也不是魔神,还没有掌控她生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