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嫂已经赶去军营了?”听了傅青轩的话,霁云一怔。
傅青轩点头,抬手轻抚了下霁云烧焦的头发,神情心疼之余又有些忧虑:
“你受了伤,怎么能再长途跋涉?我本来和你三嫂商议,想让云杉和她一起的……”
哪里想到,一睁眼才发现,李楚楚已经独自离开,只是,自己这个糊涂妻子却是个一等一的大路痴,让她带上云杉,就是为了防止她会迷路,哪里想到……
看傅青轩一张俊脸微微发红,霁云顿时明白,自己那三嫂,怕是更不放心俊美的三哥,特意留下云杉他们来护着三哥的,这才一个人偷偷溜了!而且瞧三哥的模样,这样的事八成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脸上顿时现出一个促狭的笑容,被傅青轩发觉,在头上轻轻拍了下:
“臭丫头,连三哥也敢取笑!”
“没有。”霁云忙不迭的摇头,“云儿真的太喜欢太喜欢三嫂了!因为她,这么媳我的三哥!”
“调皮!”傅青轩绷不住也跟着笑了出来。
却不想,傅青轩实在太低估了李楚楚迷路的本领,和霁云在庄里足足等了有半个月之久,却是连李楚楚一点儿消息都没有!
以楚楚的脚程,不耽误的话,这会儿就是跑到京城也该赶回来了!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九成九,是又迷路了!
看霁云急得什么似的,云杉笑着道:“云姑娘放心,不管跑多远,我们家秀终究会回来的,曾经有一次,十多里的路,秀一个人来来回回走了三天呢,这次啊,八成还得一阵子!”
李楚楚并没有告诉众人霁云的真实身份,只说是自己的忻、傅青轩的妹子,要大家称呼霁云“云姑娘”即可。
不是吧?霁云一下傻眼,真是云杉说的这样,那得到什么时辰,才能把“自己还活着”这个消息传给爹爹和阿逊啊?
想要马上离开,可三哥这么虚弱的样子,没一个主事人在的话,自己怎么能放心?
“近日里听说昭王爷的军队一路挥兵直上,势如破竹,已经逼近京城,而元帅仍是阿逊——”傅青轩微微思索了下道。
不过短短月余,楚昭军队以惠州为据点向京师挺进,本来楚琮发布诏书,指斥楚昭狼子野心、不忠不孝不悌等八宗大罪,号召天下人齐力诛之,哪知不几天,容文翰就来至军中,并出示了皇上遗诏,京城中顿时人心惶惶。
如果说容文翰手中的遗诏树立了楚昭的正统地位,那他手下那位据说是贼人冒充的安家嫡孙安弥逊,则最大限度的保证了楚昭与楚晗对抗的可能性。
明明不过二十出头的年纪,竟是文韬武略无一不精,审时度势、揣测人心之精准,即便沙场宿将也是望尘莫及!
更要命的是,安弥逊心肠可不是一般的冷硬,直杀得楚晗的军队望风而逃,甚至有一次,一天之内,安弥逊一气儿杀了楚晗驾下八员战将,接连攻占了七座城池,其中太师凌奂的嫡孙凌宝方,更是被安弥逊在阵前足足切了十八截有余,甚至当场把凌宝方好几个部将都给吓尿了!也由此一举奠定了自己不可动摇的大楚战神的地位。
至此,天下再无一人怀疑安弥逊的身份!试问,若非安家之后,怎么可能年纪轻轻便闯下此等功业?
也有人叹息,安家人为将,一样的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却是个个心怀仁厚,这安弥逊却有些杀伤太过,不免会伤了阴鸷……
傅青轩却是明白,阿逊直杀得宝刀卷刃浑身浴血那一日,可不正是霁云死讯传出去的第二天?
不过又恐霁云担心,这些话却是不好告诉霁云,好在,截止到目前为止,容相也好,阿逊也罢,却俱是安全无虞。
“云儿,三哥知道你的心思,可你瞧瞧自己,这一身的伤,这一路山高水远的,再没有个得力的人护着,别说是三哥,就是容相和阿逊又怎舍得你如此奔波劳苦?阿逊的队伍又是势如破竹一般,不然,咱们再稍待几日,等大局定了,你的伤也能好的差不多了,再一起赶往京城,也兴许,楚楚这次——”
本想说说不好楚楚这次不会迷路,却又顿住,好像除了追着自己时,楚楚还真没走对过一回路。
知道傅青轩说的有理,霁云只得点头,这一等,又是七八日过去了。
“姑爷,姑爷——”一大早,云杉就跑了来,还一路跑一路嚷嚷着。
霁云本来正陪着傅青轩用早餐,看云杉慌里慌张的样子,心里不由一紧:
这些时日,三哥经常派云杉出去打探消息,看云杉这么慌张的样子,难道是……
“先把这碗粥喝了。”傅青轩却仿佛没有听见,自顾自端着一碗黑米粥递到霁云手里——那次火海中,霁云头发被烧掉了大半,剩余的也是焦黄干枯,傅青轩每每看了都是心疼不已,便顿顿都让人煮些养发生肌的汤水。
因此,傅青轩眼里,什么事情都比不上帮自家妹子保养重要。
第一次看到傅青轩这么殷勤的伺候霁云,云杉和二宝他们吓得眼珠子都差点儿从眼眶里掉下来——
姑爷这样长得神仙似的人儿,竟然也会伺候人?而且伺候的还是个蓬头垢面的丑丫头——当时火海里,霁云的脸也被烫伤,现在虽是已大致痊愈,肤色却仍是与正常情况有异,有着深深浅浅的红印,配上那样参差不齐的一个鸡窝头,可真是有够难看的。
只是这么多天了,也就见惯不怪了。
看霁云乖乖的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