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穿着很另类的女子,为何说她穿着另类呢?
那是因为这大热天里,她竟然穿着一件深色的长衬衫,还戴着墨镜跟鸭舌帽。
要知道现在虽然是晚上,但这个季节里云海市的气温可是很高的,别人穿短袖都热的冒汗,但这个人却穿着衬衫!
这也就罢了,最奇怪的是她还戴着鸭舌帽,更奇怪的是……大晚上的,这个女人还戴着墨镜!
当然,令刘新宇注意她的原因并不是因为这些,而是他认识这个女人!不,不应该说是认识,而是很熟!
尽管女子将自己围的严严实实,但这并逃不过刘新宇的双眼,凡是到了刘新宇这个境界,他们认人已经不是看外貌了,而是注重气息。
“秦思怡?她来这里干什么?”刘新宇心中产生了疑问。
虽然刘新宇认出了秦思怡,但秦思怡并没有看到刘新宇,可能是她压根就没想过刘新宇会在这里出现,也有可能是其他原因。
秦思怡的步伐有些轻浮,尽管戴着墨镜,但依然遮掩不住表情中流露出的那一抹痛苦。
这个药店很大,两人的距离并不近,此时刘新宇眉头微皱,因为他嗅到了一丝敏感的味道。
这个味道是很淡的,对于普通人来说根本就闻不到,但对于经历过无数生死的刘新宇来说……这种味道再熟悉不过了!
这是……鲜血的味道!
“她受伤了。”刘新宇很清楚这个味道是从秦思怡身上发出来的,再观看秦思怡走路的步伐跟那苍白的脸色,刘新宇更加确定了自己的想法。
“伤在上半身……右臂上。”刘新宇心中自语,这应该便是秦思怡穿长衫的原因了吧?
眸中闪过一道精芒,刘新宇的目光锁定在了秦思怡伤口处,当他看到隐藏在衣衫下的伤口时,眉头再次皱起。
这不是一个小伤,秦思怡的右臂已经被利器割开了一个五厘米长的口子,口子很深,甚至都可以看到翻出来的血肉。
当然,这一幕只有刘新宇自己可以看到,因为他有着秘术,其他人是看不到的。
秦思怡很痛,但她却不后悔自己做的事情。
因为今天下班,路过马路的时候,一个染发男子抢了一个年迈老太太的钱包,那个男子手中拿着刀,所以周围人没有一个插手此事的。
本来秦思怡也可以一走了之的,但她却没有,为了帮老太太抢回钱包,顺便将男子绳之以法,她跟染发男子争斗了起来。
可惜她的武力值并不高,虽然将钱包抢了回来,但并没有抓住那个男子,反而被男子的匕首刺中了手臂。
受伤之后,秦思怡回到家简易的处理了一下伤口,她知道妹妹一直反对她在警局里干下去,所以受伤这件事肯定不能告诉秦梦瑶。
简易处理完,秦思怡便穿上一件长衬衫,然后来到了药店。
她也有想过去医院,但是医院那昂贵的医药费……令她犹豫了!下班时间受伤,这并不能算是工伤,所以警局是不报的。(这是世界政府的规定,华夏只能无奈遵从。)
秦思怡家里并不富裕,只有她跟妹妹相依为命,妹妹还要上大学,开支比较大,所以平日里秦思怡能省一分钱就省一分钱,哪怕这些钱省下来给贫困地区的儿童,她也绝对不浪费一分钱。
她从来不给自己买新衣服,就比如这个衬衣,还是三年前买的,现在已经洗的都发白了,但她还没有扔掉。
尽管如此,在吃上秦思怡却不省一分钱,因为她是跟妹妹一起吃的,为了秦梦瑶可以更好的发育,这些钱是必须要花的。
不过说到底只有早饭跟晚饭两姐妹才在一起吃,至于中午饭?秦思怡一般是不吃的,她给自己找了一个很好的借口,那便是……减肥。
“云南白药,医用棉布,棉棒,消炎药水。”秦思怡的嘴唇有些干裂发白,可能是失血过多引起的,说话的声音都带着沙哑。
“白痴女人,这么严重的伤,以为这样简单的处理就可以了吗?”刘新宇提着买来的草药,暗自皱眉。
相比起刘新宇,药店人员可看不出秦思怡受伤了,而且秦思怡自己又不说,人家只能按照‘你要什么,自己给你什么’的套路来行事了。
买完药之后,秦思怡缓步朝着药店外走去,她失血太多了,想走快了都不行。
“老板,麻烦您再帮我拿一些草药。”刘新宇对着药店人员说出了一些草药名,便不再言语。
药店人员听完刘新宇的话,楞了一下,因为他知道这些都是治疗刀伤的药材,还有几样是祛除疤痕或者为了受伤之后不留疤的药材。
尽管心中很好奇刘新宇买这些药材想干嘛,但药店人员终究压住了自己的好奇心。
待到药材装好,刘新宇快步离开了药店,目光锁定在秦思怡身上之后,快步朝其走了过去。
“钱有那么重要吗?这个笨女人,如果身体垮了,省下再多的钱又有什么用?真是让人头疼。”刘新宇朝着秦思怡走去,边走边想。
他怎么可能不知道秦思怡不去医院的原因?但刘新宇知道这件事自己不能明说,因为这样一是显的唐突,二是会打击秦思怡的自尊心。
这个女人……可是很要强的,不然也不会这个打扮来药店了。
秦思怡一步一步的走着,她走的很慢,刘新宇自然很快就跟在了她的身后。
而他并没有压低自己的脚步声,所以引起了秦思怡的注意,如果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