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戎说到最后,已经痛不欲生,哭得涕泪横流,哽咽得喘不过气来。
拐角处的人,默默无声。
史隘乾并不知道刘戎今天经历了什么。他只是目不转睛地看着刘戎。两人自认识到现在,虽说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又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却向来不曾交心,也从来没有开诚布公地交谈过。
这会儿史隘乾看刘戎一双泪眼,红肿得像两只鱼泡,模样表情,精神状态都很差,绝对可以成为大加嘲笑的谈资。但他却一改往日逮着机会就等着看刘戎笑话的嘴脸,赫然出声,制止住刘戎钻牛角尖似的不断自责。
“你为何会这样想?你不能把所有事情都往自己一个人身上扛。如果他们几个知道你一直这样想问题,我估计他们也不会开心吧?你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别人身上,然后再自己背负上沉重的思想包袱。或许别人根本不需要你这样做?你有想过吗?”
刘戎手抹眼泪,很用心地听史隘乾在讲话。可惜刘戎对他说的话,好像懂,又好像不是那么明白。
史隘乾道:“钱的事情,你也不用太担心了,急也急不来,总会有办法的。”
“什么办法?”刘戎将心中郁结跟他说出来,情绪和状态,似乎都稍微好了些。
不过她再要强,终究是个女人,总有脆弱的时候,就好像这会儿,她眼巴巴地瞅着史隘乾,问话的当口,喉头还一直抽泣,哽咽不停,样子极为可笑。
但史隘乾出乎意料地,并没有取笑她,反而伸手揽住她的脑袋,轻轻在她头顶上拍了拍,“主公,我们回家吧,回去一起想办法。”
之后刘戎就如中蛊般,由他拉着手,一路牵回了家。
古代的风俗习惯与现代有很大不同。
如果现在两个大男人在街上手拉手,回头率绝对100,而且所有看见的人,都会一致在心里默念一个词:gay……
但古代男子手牵手,只是关系要好的表现,所以史隘乾一路牵着她回家,也没人议论什么。
反倒是一直在墙角偷听之人,被人非议得更多一些。
“这人居然不梳头就出来了?”
“可不是嘛……衣冠不整的,也好意思出门?”
“哎,这不是那谁吗?听说他做了大户人家的那个……”
“真的假的,好端端一个大男人,有手有脚的,居然自甘堕落,卖屁股?啧啧啧……真是白糟践了他那张脸!”
“人家就是因为脸好看才能卖呢!换做是你我,想卖也得有人买啊?你说是不是?哈哈哈……”
他身后的壮汉很是恼火,扭头瞪向街边围观的长舌妇,“走开走开!再嚼舌头,当心洒家卸了你们的骨头!”
“别理他们。”谢瑜淡淡道,“我们也回去吧。”
“好。”苟胜应了一声,跟随谢瑜走了,临走,回眸扫视了一圈街上的人,吓得那几个说闲话的妇女双股颤颤,缩头缩脑。
等他们走远之后,其中一个妇女,这才腿脚一软,一屁股跌坐在地上,长舒一口气道:“哎呀,我的亲娘,那是谁啊?吓死我了!光看那眼神,就像要吃人一般!竟比那建宁的程狼还吓人些!”
另一个笑,“说得跟真的似的,程狼什么样,你见过?”
“我男人在军队里呢,我听他说的。他说这个程狼,是程思城的一个儿子,小时候走丢了,被山中的母狼叼回去,嘿,竟然没死,跟着狼群长大,喝狼奶,吃生肉为生,找回来的时候,都不会说人话!”
另一个听得乐不可支,“你男人在军营里,也就是个做大锅饭的,还知道这些?吹牛的吧?”
“爱信信,不信拉倒!”
“哎哟,还急了?呵呵呵呵……”
谢瑜与苟胜走在路上,耳里听到身后大街上,长舌妇们正叽叽喳喳,喧闹声不绝于耳。
谢瑜道:“回去之后,什么也别说,十八……”又抿了抿唇,停顿须臾,改了口,“主公脸皮薄。”
“哎。”苟胜低头看他,“洒家虽是粗人,这些还是知道的。”
这天晚上,刘戎脑袋枕臂,趴在卧室的书桌上,整个人精神萎靡不振的,眼睛盯着桌上的烛火,发愣。
一个人走过来,火苗摇晃了一下。
桌面多了一样东西。
熟悉的玉佩,连着精致的穗子,摆放在刘戎的眼皮子底下。
刘戎目不斜视,对眼前之物一点兴趣都没有。
史隘乾叹息一声,“唉……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啊……这玩意你还是还给庄贤吧。这种随身物件不能乱拿!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又看上人家了。”
“……”刘戎一点反应都没有,依旧盯着快烧完的蜡烛。
火光渐渐黯淡下去。
史隘乾摇头,叹息不止,捏着袖子,动手拿来一根新蜡烛,将烛台上的替换了。
火光重新明亮起来。
刘戎面前,又多了一样东西。
还是一块玉佩,却比庄贤那块,好上不止一个档次。
即使刘戎这种一点门道不懂的外行人,也看得出这块玉佩,色泽通透,细润无瑕,虽然光秃秃的,就一块,既没有穗子点缀,也没有绳带配饰,但成色一看就是上品,而且棱角边沿都已经打磨得十分光滑,像是已经有些年头的物件,不似新的。
刘戎这回有动静了,盯着那块玉佩,像是见钱眼开,又像是惊奇于它的来历。
与此同时有动静的,是站在书桌旁边的史隘乾。
他几乎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