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军事历史>大哉大明>34.第34章 一枝红杏两面墙4

“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这句话耳熟能详。

这可不是简单的民间顺口溜,而是当下社会无数事实的真实写照。李鸿基多少也算是“体制中人”,虽然他并不知道更多更黑暗的背后交易,可如此“浅显”的道理他还是非常明白的。因此,从刚刚知道奶奶是被害致死的那一刻起,他就没打算申诉公门,而是要凭一己之力自己解决。哪怕要因此亡命天涯也毫无悔意。

李鸿基相信刘宗敏了解来的情况都是属实的,可毕竟没有确凿的证据。奶奶头部的伤痕是确实存在的,可他不想老人家刚刚入土为安,却又被搅动的不得安宁。况且即便验证了奶奶头部的伤痕,可谁又能证明这就是致死原因?谁又能证明这一切都是盖虎所为?

虽然大明律有明文规定,凡妻妾与人奸通、而于奸所亲获奸夫奸妇,登时(当场)杀死者,勿论(无罪)。若止杀死奸夫者、奸妇依律断罪、从夫嫁卖。其妻妾因奸、同谋杀死亲夫者,凌迟处死,奸夫处斩。若奸夫自杀其夫者,奸妇虽不知情,绞。

可大明律的这些规定,都是基于发生奸情的现场。现在已经时过境迁,想要适用大明律却是不能了。

唯一可以指认盖虎的,就是自己的婆姨韩金儿。可且不说那贼婆姨能否站出来指认盖虎大成疑问,即便她愿意站出来,而李鸿基却真的不愿意再把这件丑事拿出来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做为一个顶天立地的汉子,家门不靖已是最大耻辱,如何还能再三摆出来受人评说。

所以,这种念头甫一出现,李鸿基就彻底予以否定。剩下的就是盘算着如何能够手刃亲仇了。

李鸿基感到自己所做的唯一正确的事,就是尚未将奶奶是因为“意外”而去世的事情声张出去。此前是自己不知,现在知道了真相,反而更不能大张旗鼓地向盖虎讨回公道。

但是,自己不声张,却不能指望盖虎就完全放松警惕。

所谓做贼心虚,相信盖虎此刻也正如热锅上的蚂蚁,不得安生是肯定的了。他是不会甘心束手就擒的,肯定要准备反抗。

在自家严加戒备的情况下,盖虎肯定多半还要预先知会乡里甚至县衙。以盖虎买通仵作的事情来看,盖家与官府也恐怕早有勾结。在这种危机时刻,盖虎肯定还要扯上官府这面虎皮的。

自己若是万一在与盖家子弟的缠斗中被官府派来的差役和青壮锁拿,持械寻斗的罪名那可是板上钉钉的。发生在众目睽睽之下的事情,自己百口莫辩。大仇未报,自己却身陷囹圄,想想都要憋屈死。即便自己能够脱身,可那大仇未能得报的遗憾一定令自己抱憾终身。

“兄弟,别和我争了,”李鸿基觉得必须坚定地表明自己的态度了,否则刘宗敏是不会善罢甘休的,“你听我说,”他伸手按住了刘宗敏的手臂,阻止了他要出口反驳之语,然后接着说道:“第一,最近他肯定有所防备,而你又不能一直与我在一处,这样更会令他加紧防备,我要根据情况,找机会动手……放心,没有十足的把握,我是不会冒险的。我会忍的,也能忍住。第二,事后,总要有人在外面奔走,这件事情……只有偏劳兄弟你了,”说完,李鸿基双手一抱,冲着刘宗敏拱手示意。“因此,说什么你也不能和我一起陷进去,”

大明律规定,本夫拘执奸夫奸妇而殴杀者,比照夜无故入人家,已就拘执,而擅杀至死律条科断。

而对夜无故入人家又是这样规定的,凡夜无故入人家内者,杖八十。主家登时杀死者,勿论。其已就拘执,而擅杀伤者,减杀伤罪二等。至死者,杖一百,徒三年。

也就是说,如果李鸿基手刃亲仇之后而又被官府缉拿,最多是杖一百徒三年的罪过,再加上有人在外面多方奔走,或许也还能获得更轻的处罚。

不是李鸿基矫情,此前对大明律不屑一顾,现在却又指望大明律来主持公道。

因为届时盖虎已经死于非命,而其家人是否还舍得拿出大笔的银钱打点官府,肯定大成疑问。而官府中的吏胥可不是善男信女,没有银钱供应,他们马上就能鼻孔朝天,就算是亲娘老子也不一定管用。

因此,李鸿基的打算不能说全是妄想。刘宗敏倒是对此心中有数。看好友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显是考虑良久才做出的决定,因此他也就不再饶舌。

“你……好自为之吧,可记住,如果有什么变化,可千万要让我知道,”他稍微停顿了一下,然后又接着说道:“小过不错,很机灵,应该可以办的了一些事情,”

“我知道,正要他帮我在村里盯一段时间,”

不用提及具体的名字,两人都明白所指的是谁。

为了让盖虎尽可能的放松警惕,忙完老人家的丧事之后,李鸿基是要回驿站呆上一段时间。而这段时间内,盖虎的情况却又要随时掌握,以便觑准时机将其一举斩杀。

李鸿基自己肯定不行,刘宗敏这个外人在村里出入也太过扎眼,肯定也不行。最合适的还就是非李过莫属。

李过虽然年龄要小一些,可这也正是不太为人注意的地方。而且他人很机灵,在村里窜来窜去的也不会引起注意。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与李鸿基算是最近的血缘,忠诚度没得说。因此,从各方面来说,他都是承担此项重任的不二人选。

因此,送走刘宗敏之后,李鸿基就把李过叫到一处,将自己的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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