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军事历史>大哉大明>420.第420章 海盗猖獗2

台湾,以及澎湖列岛是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在中国古代文献里,台湾被称为瀛洲、夷洲、流求、东番、大员等。高山族是台湾最早的居民和最主要的少数民族。闽南语是台湾民间的主要方言。

唐宋均为化外地;南宋时澎湖属福建路;元在澎湖设巡检司,兼管台湾渔民;

进入大明王朝以来,台湾之名才正式确定。

随着“无敌舰队”和“海上马车夫”的先后粉墨登场,泰西强盗开始四处伸出罪恶的触角。

台澎地区扼守大明、朝鲜和倭国南下的海路要道,位置极其重要。海上强盗四处劫掠,很快就发现了台澎地区的重要性。于是,荷兰、西班牙先后悍然侵占,并且进行殖民。

西班牙在台湾的统治时期,是从天启六年(一六二六年)开始的,而他们对于台湾的侵占,可谓是蚕食的结果。因为台湾的位置,很靠近已是西班牙帝国版图的吕宋岛。或许是害怕无法及时消化,因此西班牙人在占领了吕宋岛之后,却没有立即占领台湾。

首先侵占台湾的,是荷兰人。而荷兰人侵入亚洲的版图要早的多。

荷兰东印度公司是建立于十七世纪欧洲的大航海时代,当时的欧洲各国兴起海上冒险,探寻世界地理,更发展外海的商机。

十六世纪的葡萄牙在东南亚地区已有殖民地与商业发展,荷兰人自然也不甘落后,一群荷兰商人派浩特曼至葡萄牙刺探商情。浩特曼回国后,这群商人便成立一家公司,然后利用这个看起来貌似既“和平”又“合法”的外衣,组团儿往东印度地区发展。

短短的六七年时间,荷兰人陆续成立了十四家以东印度贸易为重点的公司。为了避免过度的商业竞争,为了避免自相残杀,这十四家公司于是合并,成为一家联合公司,也就是荷兰东印度公司。

荷兰当时的国家议会,授权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起非洲南端好望角,西至南美洲南端麦哲伦海峡,拥有贸易垄断权。

荷兰东印度公司虽然是冠以“公司”的名头,可它却是第一个可以自组佣兵、可以发行货币,也是第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并被获准与其他国家定立正式条约,并对该地实行殖民与统治的权力。

由此可以看出,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合法外衣的下面,其实就是噬人的獠牙。

但是,有道是人心不足蛇吞象,荷兰人在印度东部站稳了脚跟之后,又将罪恶的触角向北方延伸,并很快就占领了台湾一部。之后他们扼住了海上贸易通道的咽喉,大肆劫掠过往船只,对东西方之间的海外贸易造成了相当大的破坏,而西班牙人也是受害者的其中之一。

为了突破荷兰人对马尼拉的贸易封锁,西班牙人开始出兵鸡笼,并逐步征服北台湾。可是西班牙人虽然占领了台湾的一部分,却是无力驱逐荷兰人,也无法赚取足够的利润来维持驻军的花费,反而要靠马尼拉补助北台湾的经营。

虽然如此,因为台澎地区的重要性,西班牙人也是轻易不敢言退,因为他们知道,像如此重要的地方,一旦退去,有朝一日若是再想回来,可就不是那么容易了。因此,尽管西班牙人只是保持着“微弱的存在”,可他们还是咬牙坚持着。

荷兰人在台湾的势力就很大了,他们在台湾南部修筑了热兰遮城和赤嵌楼,做为统治的中心,一方面残酷剥削台湾人民,把土地据为已有,强迫人民缴纳各种租税,掠夺台湾的米、糖,把其收购到的中国生丝、糖和瓷器经台湾转口运往各国,牟取高额利润。另一方面,他们还仗恃着船坚炮利,横行海上,劫掠往来商船,俨然成为肆虐海上的霸主。

除了外来的强盗,本土的强盗也是不甘寂寞,其中最大的一股,就是赫赫有名的郑一官郑芝龙。

郑芝龙,字飞黄(一说字飞龙),小名一官,天主教名尼古拉,福建泉州南安石井镇人。

郑芝龙是大明王朝自万历年间以来,在东南沿海、台湾及倭国等地为基地,非常活跃的海商兼海盗(随朝廷政策的变化身份随变),以其经营的武装海商集团著称。原来发迹于倭国的平户,后来逐渐向大明王朝的东南沿海以及附属海域延伸。

郑芝龙在离开日本到台湾建立新的根据地,不仅建立了一支实力强大的私人海军,而且效仿明朝在台湾设官建置,形成了初具规模的割据政权。

颜思齐去世之后,郑芝龙结合诸海盗首领,号称十八芝,拥有当时福建沿海实力最强大的一支武力及商业团队,领导海贼数万人,经营走私与劫掠事业,横行于台湾海峡。而更令人怀疑上天是否一直在眷顾他的是,另一名重要的人物李旦也于同年去世,其在台湾的产业和士卒也随即转归郑芝龙控制,而于厦门的则落入另一名海盗许心素的手里。

至天启七年,也就是当今的皇帝陛下登基之初,郑芝龙的势力已经有了爆发式的增长,拥有各种大小船只七百余艘;

许心素曾经建议荷兰东印度公司联手打击郑芝龙,但不知什么原因,东印度公司未允。

当时福建泉州府同安知县写郑芝龙虽事劫掠,但对泉州百姓却是异常仁慈,不但不杀人,甚至救济贫苦,威望比官家还高。“所到地方但令报水(即通报官府踪迹),而未尝杀人。有彻贫者,且以钱米与之。”这些言辞,不知真假,若是有五成可信,郑芝龙就犹有可用之处。

或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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