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刚过,明乐街上仍热闹非凡,到处是小摊贩的吆喝声。街道两旁人来人往,都好奇地望着一身耀眼红装、五官端正精致的小公子,低低地赞叹着,心想着是哪家的小公子如此标致,不知婚配否?
东魏民风开放,男子出门可不必戴上面纱。若是碰到心仪之人,女子可上前直接求爱。所以每年七夕前后,京城四大街上人头攒动,热闹非凡。而三年前,萧晚对季舒墨一见钟情,追着季舒墨整整一条街的故事,也被改编成好几个版本,成为百姓们茶余饭后的闲谈。
他们感叹:终于有人收服了萧大霸王!这样以后出门,可不必怕没戴面纱,而被萧晚突然缠上了!
见众人火辣辣的目光狂盯着谢初辰,萧晚心里十分十分的不爽!她连忙买了一张白色的面纱,将谢初辰那张精致如玉的脸好好地遮盖了起来。随后,她站在谢初辰的身前,目光凶狠地瞪了一眼四周,宣告着自己的主权。
竟然敢打我男人的主意,简直是找死!
瞥见一脸煞气、目光如火的萧晚,围观的群众皆吓得后退了一步。男子们紧张得带起了面纱,女子们小心翼翼地护着自己的夫郎。
有人窃窃私语了起来:“这不是萧家的大小姐萧晚吗!”
“萧晚身边的少年是谁?这么漂亮,肯定是萧晚骗上手的!没想到萧晚娶了季公子竟然不满足,开始本性外露了!可怜的小公子要被糟蹋了!”
“说不定是萧晚想霸王硬上弓!以前她又不是没抢过人!现在,肯定是看上了这名公子,要对他下手了!”
群众愤愤握拳,有不少女子更想见义勇为,以此博得美人的佳赏。
被曲解成这样,萧晚抽了抽嘴角,正要解释时,却听有人小声道:“嘘——那公子是谢初辰,萧晚前不久娶进门的夫郎。”
“什么?!那个毫无才情、貌丑刁蛮的谢初辰?”
“对,就是他。”
“听说就是他,气得季公子呆在夫家不回来了。”
“长得一脸狐媚相!”
“对啊对啊!”
他们说的都极其小声,但有武功的萧晚却听得一清二楚。她带谢初辰出府游玩,是想放松他心情,哄他开心的。没想到他们两人的名声太差,竟一路被人指指点点的。
萧晚的好心情立刻破坏的一干二净。
往日,有美男在侧,她早就强势地搂在怀里,像个小霸王一样在街上走来走去,令其余美少年们风闻丧胆。
可现在,见谢初辰含笑地站在自己身旁,漂亮的大眼睛闪亮亮地瞅着自己,萧晚伸出的贼爪有些怯怯地僵在了原地。毕竟自己在外的名声太差,她实在是不想谢初辰陪着她遭受奇怪的目光和白眼。
可打道回府,她又不甘心!这可是她第一次约谢初辰出去玩啊!
萧晚这么一退缩,倒是被一双修长白玉的手指紧紧牵了住。谢初辰看了一眼萧晚,随即撇过粉粉的脑袋,嘴角微微扬起:“妻主,我们去看看那边的簪子吧。”
说着,他主动地与萧晚十指相扣,牵着萧晚朝着卖簪子的小摊贩行去。他这么大摇大摆地宣誓着亲热,让围观群众一阵目瞪口呆,倒是让萧晚有些不好意思了起来。
她竟倒像是个被夫郎管住的小妻主,偷偷瞥了两眼四周后,反握住了谢初辰的手。
软软的,暖暖的,真想握一辈子都不放手。
谢初辰并非没听到那些闲言碎语,他从小到大听得太多了,心早已麻木,所以他并不在意别人说什么,只是想好好地享受和萧晚的亲密时光。
“萧小姐,是给夫郎选发簪吗?”瞧见萧晚携着少年走来,玉器店的掌柜立刻堆起谄媚的笑容,迎接了上去。因为眼前这位可是一掷千金的大金主啊!
“把你这最好的簪子拿出来吧。”萧晚认得掌柜,因为她曾在这家玉器店买了好几支名贵的发饰送给季舒墨,想博得他的欢心。为此,季舒墨从不推脱,总是淡淡地收下了她送的礼物。如今,见谢初辰往这边走来,萧晚理所当然得认为谢初辰同样看中了这家店的簪子。
掌柜嘿嘿一笑,连忙端出了好几个珠光宝气的盒子,里面盛放着一支支精致绝伦的发簪。
“萧小姐,这支是用上等的羊脂白玉雕刻而成,簪头的石榴红珠宝颜色鲜艳,质地晶莹……看在萧小姐是熟客的份上,只要一百两就卖给萧小姐。”
掌柜在那夸夸而谈时,谢初辰却蹙了蹙眉,小声地对萧晚说:“妻主,这羊脂白玉最多值五十两。”
谢初辰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他母亲旗下的店铺众多,其中有好几家是玉器店。在他母亲尚未去世前,谢初辰身上从不缺这些名贵的珠宝,所以他一眼便看出,这掌柜是看萧晚财大气粗,故意抬高价格欺诈她的。
想到自己被宰了那么多次,萧晚愤愤道:“五十两银子的东西卖我一百两,当本小姐好欺负吗?”
没想到一向好骗的萧晚竟然变得如此斤斤计较,掌柜一瞬间闷了。请神容易送神难,见萧晚嚷嚷两下后,吓跑了店里的顾客,掌柜欲哭无泪,不由气愤地瞪了一眼罪魁祸首谢初辰。
舒了一口恶气后,萧晚开始为谢初辰挑选起了发簪,并且不断地杀价。她犹豫着那支簪子配谢初辰时,却发现谢初辰的目光时不时地落向店铺外的一个小摊贩上。
顺着谢初辰的目光望去,入目的是一支红檀簪子。细细的簪子上镶着一颗红色的珠宝,颜色红润通透,簪身雕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