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完、拟订合同、签约、给钱,整套下来时间没有超过一个小时就办的妥妥的了,速度快的惊人。
其实别看速度快,总共没没有几句话就谈妥了,里面的道道却是并不少,而且,两个人打了几次交道,对于对方的脾气都有了不小的了解,所以也懒的多费唇舌,只要不过分就答应了下来。
就好比报酬,先说剧本一百万,在这个时代剧本并不贵,但是,那也是分对象的,首先,有了第一部的基础,再加上箫剑的名气,自然不能按照低价给,更何况,这可是三部300集的长剧,在这个时代普通的剧集都是20-30集,顶天了50集左右,如果细分起来,这可是最少都能够当6部用,所以100万的价格只能算是中庸价,毕竟,一集也就3333港币而已,真的说不上贵。
后面的300万报酬,那真的就不说了,像是翁美玲跟黄日哗,在拍完《神雕侠侣》后一集的酬劳都是好几万,而现在箫剑的名气比不上两人,但是,三百集的长剧,再加上导演的酬劳,一集下来也就一万港币,这个价同样偏低。
就这样的价方逸华再不答应,那箫剑绝对不会继续谈下去了,毕竟,他都已经做出了让步,而方逸华再不答应,那就真的让人无话可说了。
当然,箫剑也并不是光付出了,在主动减低了酬劳了时候,方逸华也放弃了对他的雪藏跟打压,只是两人都心照不宣的并没有说出来罢了,毕竟,这种事情还是不好摆在台面上来说的,只要彼此清楚就行了。
至于监制的人选,那则是两人对于剧组权力的争夺了,在这个时代电视台,一个剧组权力最大的并不是导演,而是监制,就好比去年的《射雕》,导演是杜琪峰,监制则是其师傅王天林,不管是后世还是现在,《射雕》都是王天林的作品,而不是杜琪峰的。
因为监制的权力太大,箫剑当然不可能让给tvb,省的之后发生各种麻烦事情,而且,身为导演他也不可能让自己头顶上存在着一个人,而方逸华看出他的坚决,所以没有再强求,而是选择了退一步,换取别的利益。
首先,放弃了权力,方逸华要了《家有儿女》以后的著作权,也就是说,如果以后tvb在拍摄第五、第六…甚至是第十五部都不需要问过箫剑了,而是可以自己做主,甚至以后可以一脚把他踢开,换演员跟导演以及编剧。
而对于《家有儿女》,拍摄四部箫剑认为已经够了,那怕tvb以后拍摄第五部求他他都不会拍摄了,毕竟,虽然说现在是一下拍摄三部,但是,tvb不可能一下子放完,而是会选择一年播放一部,之后再重播一遍,这样才能做到利益最大化。
三部也就是三年,三年后箫剑不认为自己还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去拍摄《家有儿女》这种剧集,所以,他才痛快的放弃著作权,毕竟,《家有儿女》在三年后对于他来说已经是类似鸡肋的存在,剩余价值也并没有多高了。
当然了,对于这一点方逸华未必没有想到,只是,箫剑之前可是拿《家有儿女》威胁了她不止一两次,那破知道这些,她也不会在让《家有儿女》的著作权放在箫剑的手中了。
不过,著作权的利益终究过小,所以又添上了《武林外传》一年内的重播权。
而箫剑要的200万说实话真的不多,先说《家有儿女》,就算他再怎么看不上眼,这毕竟是一套精品品牌,如果处理得当亦是储含不小的利益,不说100万,50万总值了吧?
而《武林外传》一年内的重播权,只要150万,真的可以算是甩卖了,要知道,现在《武林外传》的人气可是并不比《神雕侠侣》差,更何况,像是这种情景喜剧可是非常适合重播,更何况,那可是一年的重播权,而不是一次的重播权,也就是说,在接下来的一年内,tvb想播放几遍就播放几遍。
不管谁来说,这个价格真的算是甩卖价了,当然,箫剑如此做未尝不是在平息tvb的怒气,以及缓和双方的关系,以便于后面的计划,但是,这么做对于他来说也不是没有好处,现阶段对于他而言,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名气,只要名气有了,钱之后自然会滚滚而来,而在拿下了一年重播权后,只要收视率不是太低,tvb自然不会傻到只重播一遍。
在退一万步来说,箫剑现在并没有渠道,《武林外传》不可能卖到香港以外,但是,只要在香港的名气够足,自然会有片商找上门来,这无疑会为他带来一大笔的利益。
可以说,谈判的时候虽然只是妙妙几言,但是,隐藏在话语间的深意却并没有那么简单,甚至,如果再细细分析,在更深处还有其他的含义,比如方逸华背后的邵逸夫,再比如箫剑跟tvb的关系,甚至能够继续分析下去就连向华强都能够扯进来。
因为箫剑三个月的沉寂,方逸华心中的怒气消散了不少,在加上双方都克制的情况下,这才能够使这次的谈判这么快结束。
当然,这其中大部分还要归功于箫剑之前的手段,要不是他连番对抗方逸华并取得上风,方逸华,亦或者说是tvb怎么可能就这么痛快的跟他这么一个旗下艺人谈判,如果说之前的方逸华是把箫剑当成了旗下的艺人,是下属,而现在,方逸华则是把箫剑当成了同一个级别的人,自然处事态度就发生了变化。
可以说,能够有现在的结果,都是箫剑冒着被tvb打压、雪藏、甚至是封杀的危险下自己挣来的,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