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子材正在想着,突然一个部下跑了进来,慌张说道:“报告大人,大事不好。”
现在的冯子材,可听不得“大事不好”这四个字,他蹭地站起身来,“出了什么事情?”
“刘……刘永福,还有……黄……黄飞鸿,都……都被人劫走了。”
“啊!”冯子材惊叫一声,颓然坐回椅子,全身都瘫软了,“怎……怎么回事?”
“我去了关押刘永福和黄飞鸿的监牢,发现狱卒尽数被杀,刘永福和黄飞鸿,不见踪影。”
“什么人干的?”冯子材颤声怒吼,报事兵卒噤声不语,抖作一团,一个幕僚凑到近前,“大人,是不是您的那个侍女,她放走了陆仙儿,现在又放走了刘永福和黄飞鸿。”
冯子材眼珠一转,“她呢,人在何处?”侍女都是在内宅住的,所以幕僚和兵卒都不知道,一个仆妇过来说道:“侍女姑娘不知道去了哪里,我已经一天没见到她了。”那个侍女的身份极其神秘,除了冯子材没有人知道她的名字。
冯子材紧紧地攥起拳头,满目喷火,半晌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画影图形,缉拿她!”
“不必了!”那个美丽侍女的声音骤然在门外响起,众人转头一看,只见那个美丽侍女已经出现门口,身上一袭白衣已经被染成了血红色,脸上满是凝结的血块,犹如暗红色的胭脂,格外娇艳。
再看那个美丽侍女的手,众人全都惊呆了,她的手中拿着一柄断剑,正是她那柄两招击败陆仙儿的软剑,可是这柄剑,竟然折断了。
再看那个美丽侍女的下半身,裤子已经完全撕烂了,两条玉白修长的美腿露了出来,上面满是一道道口子,不知道是怎么弄出来,口子已经结痂。
冯子材急忙问道:“出了什么事?”
“是一群女人,劫走了刘永福和黄飞鸿,她们有枪,还有狗,我的剑,是被枪打断的,我的腿,是被狗咬伤的。”
冯子材诧然惊呼:“是一群女人劫走了刘永福和黄飞鸿?难道是血凰特种部队?”
一个幕僚“嗖”地跳了出来,指着那个美丽侍女说道:“大人,如果没有她作为内应,血凰怎么能进得来?”
那个美丽侍女冷笑,看向那个幕僚,“镇南关关城年久失修,城墙上到处是破洞,有人想进来,简直比上你老婆的床还容易。”
“你……你竟然口出污秽,岂……岂有此理!”
“好了,不好吵了,你下去吧,包扎一下,这里没有你的事情了。”冯子材不耐烦地挥挥手,那个美丽侍女轻轻点头,转身走了。
冯子材思索良久,冲部下说道:“如今刘永福和黄飞鸿被血凰救走,镇南关已经无险可守,我冯某人世受皇恩,绝不做苟且偷生之辈,我已经决定了,留在镇南关,以身殉国!”
冯子材手下的兵卒全部立正挺胸,“我等愿意死战追随将军。”幕僚们虽然不想死,可是大势所趋,不敢发异声。
正在这时,一个兵卒飞奔进来,跪在冯子材的面前,惊声说道:“禀……禀告大人,飞贼率领大队人马,已然到了关城之下,飞贼派出一名使者,那名使者携飞贼亲笔信一封,希望面呈将军。”
“不必见了,将那使者万剐凌迟,尸身喂狗。”
“大人,那名使者是我们的人,就是先前跟着赵营统去见飞贼的兄弟。”
冯子材面色稍缓,“那就不要杀了,飞贼的亲笔信呢,拿来我看。”
兵卒掏出一封信,递到冯子材的面前,冯子材拆开信,只是那是一封普通的劝降书,冯子材随手撕了,喝令幕僚:“为我修书一封,交与飞贼,说我冯某人生为大清的人,死为大清的鬼,失身为贼,万万不能。”
幕僚很快修书一封,送与林飞,林飞虽然敬重冯子材抗击法军的功绩,可是区区一个冯子材,并不是非收下不可的人才,不像詹天佑,是林飞无论如何也要拿下的。
林飞随即给冯子材送出一封信,信中凛然写道:“冯子材,你既然想死,我不阻拦,可城中百姓是无辜的,望你放他们一条生路,我写这封信的时候是西洋钟下午两点,我给你一夜的时间放走百姓,第二天上午七点,我将猛轰镇南关,将镇南关化为一片废墟!”
冯子材欣然应允,给林飞回了一封信,在信的结尾,还感谢林中百姓早已经不敢在城中待了,奈何冯子材下过封城号令,百姓们想走不得,如今冯子材一发命令,百姓举家出逃。
清廷对百姓采用了愚民政策,大肆宣扬华夏帝国的残暴,弄得百姓没有一个敢投奔林飞。
晚上九点多钟的时候,城中百姓就已经逃得差不多了,当然清兵也有不少逃走的,冯子材无力禁止。
到了第二天凌晨,镇南关城中只剩下了冯子材和三千多残兵,众人都在等待天亮,以死殉国。
虽然天亮就要死了,可是他们还是犯困了,毕竟已经血战一天了,冯子材今年已经是八十高龄,更撑不住了,在将军府和衣而卧,很快睡觉。
不知道过了多久,冯子材才缓缓睁开眼睛,一睁眼只觉得阳光刺眼,这才发现天光大亮,他想起林飞即将进攻,急忙翻身坐起,想要提刀迎战,伸手摸刀,却发现刀不见踪影,冯子材大感惊异,急忙前前后后找刀。
可是那刀就像长翅膀飞走了一样,根本找不到,冯子材满脑子疑问,“这可见鬼了,我的刀呢……”
正在这时,门外突然传来一个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