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病已蹲下身,轻轻的抚摸着孟庭苇的那头青丝,用极轻的声音、温柔无比的在她的耳畔喃喃道:“有妈妈,有爸爸,庭苇你以后还要加多个干爹我咯!”
孟庭苇一张小脸就像那入过锅的螃蟹,绯红无比,或许是想着以后还有个干爹,以后就不缺棒棒糖吃了吧!
半个小时后。
白云,有点黑。
眼前的世界突然变得好美丽,赢病已和古龙倪匡一行人还有孟氏一家人找了一家大酒店,临行前还打电话分别招呼了邓丽君和林凤娇到来。
相互认识后,邓丽君和林凤娇也弄清了怎么回事。孟氏夫妇却很惊讶,惊讶的下巴都要掉下来!
邓丽君!
林凤娇!
呆湾歌坛一后!呆湾影坛一后!
好嘛!双后都给赢病已泡到手了!下手够稳准狠呐!
不过孟家两夫妻却衷心的为赢病已他们送上祝福!
孟庭苇老妈还招呼怀里抱着的孟庭苇道:‘妮妮,快叫大干妈,二干妈!‘
“大干妈!”“二干妈!”
孟庭苇听话的对邓丽君、林凤娇二女叫道。
入耳之声清脆,又娇又嫩,极为动听。
“你们好漂亮噢!以后妮妮长大后也要像你们这样漂亮!”
孟庭苇嘴甜着呢,刚刚收到两女的礼物,好听话张口就来,也不知道是不是她老妈教的。
“庭苇真乖。”林凤娇盈盈妙目凝视著精灵可爱的孟庭苇,面莹如玉,眼澄似水的笑着说道:“以后干妈教你演戏。”
林凤娇身袭素装,长长的头发盘起,举手投足之间露出的优雅总是那么的自然,不算惊艳夺目,却是细水长流的耐人寻味。
孟庭苇露出让人舒心的酒窝,她很喜欢这位干妈,美丽优雅又有气质的女人,无论做出什么样的动作或者什么样的装饰。都会显得恰到好处,让人赞叹,让人喜欢。
像是一线绚烂的阳光划过黑暗,林凤娇脸上扬起了流露于心的笑容。美丽的眼睛充满了柔光和兴奋,在她的额头轻吻即分,流露出无比的关怀。
邓丽君瞪着赢病已,似笑非笑,没想到自己的情郎转个身。不知不觉就认了个干女儿;她当然不会认为赢病已会对一个十岁不到的小女童有什么非分之想,只是嗔怪他这么大的事情也不跟自己姐妹商量。
赢病已嘴角扯了扯,没有做声。
至于古龙和倪匡这对好基友,听到赢病已请客,早就喊了好几瓶洋酒,开始猛灌起来,打算恨宰土豪了!
邓丽君一双漆黑溜圆的眼珠转了两转,视线落在孟庭苇的身上,望着可人的孟庭苇这份嗔怪也就烟消云散了,微微一笑。眉间眼角尽是笑意,宛若满室春光,也不落后于人道:“嗯,庭苇最乖了,以后啊干妈就教你唱歌!”
“嗯。”孟庭苇不知道好歹,只好连嗯数声。
最乐的当属她爸她妈,可乐坏他们了!歌后和影后教自己女儿,这是多大的面子多大的福分哪!世间有几个人能有这幸运?说出去不知道羡慕死多少人,这是有钱都买不来的大好事!
认赢病已做干爹,真是认对了!
高兴的两夫妇赶忙招呼大家吃喝。门口的领班微微点头。随后,一道道热菜和酒水就眼花缭乱的端上桌。
在赢病已的示意下,大家开始觥筹交错!
孟氏夫妇最先端起一杯酒,对赢病已高兴笑道:
“来!孩子他干爹。咱们干了这一杯!”
赢病已适时的咳嗽了两声,端起桌上醇酒握起酒杯笑道:“好,这酒我喝了!”
‘干爹喝!‘孟庭苇眨巴着眼,望着肤色白皙的赢病已,长着一双清澈明亮,透着些许孩子气的眼睛。五官清秀中带着一抹俊俏,那帅气中又带着一抹温柔,他身上散出来的淡定自如,无一不在张扬着高贵与优雅的气息!
只不过孟庭苇说不出来这是怎样的感觉,只觉得跟干爹处在一起觉得很舒服、很自然、很有安全感的感觉!
赢病已望着她递来的果汁,哑然失笑,道:“好,干爹喝!”
一杯橙汁,一饮而尽后,这次认亲大会算是正式完成!
关系亲了以后,接下来大家都胡吃海塞地吃喝起来!
...在赢病已进行认亲大会的时候,外面因为赢病已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而他的粉丝,也因为两本书引起了风暴。
这是场,迟来的风暴!
本来吧,赢病已的粉丝多而杂,杂而多,喜欢他的人和作品,千奇百怪的理由的都有。
其中歌迷和书迷是最多的。歌就不说了,应为他的音乐作品实在是各种类型都有,就不用多说了。
关键是慢热的《凡人修真传》和《修真世界》,经过几个月的时间,数月的发酵,粉丝们厚积薄发,终于爆发了!
就好像凡人迷与修真迷纷纷都争论那部作品才是赢病已所写得最好的一部修真作品。
“毫无疑问《凡人修真传》才是赢病已所写的最精彩的一部论是剧情的起伏还是包袱的安排,远远不是《修真世界》这种种田升级流的媲美的。”这是已经渐渐形成的凡人迷最早在报刊所发的消息。
而修真迷自然会回应,作出回应的则是修真世界迷的一位土豪迷,这货绝对是大土豪,直接包了一家报刊的整整十个版面。而且最丧心病狂、最令人发指的是,整整十个版面上面竟然只刊布着一句话!
《修真世界最强,修真世界最棒!》
一句话却像复制粘贴一样,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