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逍遥子之一
我的这一生飘荡游离。
在三十岁以前我一直效力于“暗河。”
我已经记不得我自己的父母是谁了,在我记事儿的时候自己已经在大街上和乞儿们一起争抢那些残羹剩饭。在我们的世界中根本没有王法,若是哪个人开心了就上一口饭吃,若是不开心了把我们当做泄愤的东西也未可知。
只是这东西到手了还不是自己的,若是有些比你年纪大的比你力气大的还会过来抢食。所以抢得到食物的自然有力气自然长得结实也自然能够在抢食物上边占到先机。这就是一个循环。
而我从并在这个循环里边。
这些人拉帮结派的多,我要是讨到了几块铜板立刻就会被搜刮了去。我也曾试过扣下不交,但是每每都会遭到毒打。
这年头,就算是乞丐也没个干净的。
然后,一天的夜里,我杀了他们,亲手。
就在他们喝了点小酒沉睡的时候。
别问我怎么做到的,我就是这么做了 ,而且没有一丝犹豫。
杀了人之后,他们温热的血液就这样沾在了我的手上。
温温的,热热的,红红的。
我的心就像是麻木了一样,什么感觉也没有。
这么小的年纪就能狠得下心杀得了人,现在想起来也是挺不容易的。
就是这一次,我被一个黑衣人掳走了,不管怎么惊惧害怕我的喉咙就是发不出声音。
我被带到了一个偏僻的荒村,这个村子里都是和我年岁差不多大的孩童,从衣饰上边看都是和我一样的乞儿或者是穷苦人家的孩子。
也就是说,像我们这种人就算是失踪了几百个都不会有人追根究底。
的确,在这儿的确有几百个人吧。
在这之后我很有幸地吃到了有生以来的第一顿饱饭,可能也是最后一顿饱饭。拒这些只是菜帮子和些陈年的米,但是我已经觉得是这辈子吃到的最好的东西了。
然后发生的事情猜也知道,一人一把小刀,放进了林子里。
那个深山老林中不是猛兽就是陷阱,若是从这一头到那一头起码要三天三夜。
只有最先穿过这片丛林的前十个人才有机会活下来。
在这三天里,有成为野兽午餐的,有吃了有毒食物而死的,有失足跌坏了无法再前行的……此类种种。
而我呢,人少的地方晚上就是生了火驱赶蛇虫鼠蚁,人多了就躲到树上去,毕竟在这儿为了那十个名额人与人之间的残杀也不是没有。
那种没有技术的厮杀只能分离血肉却是不能致命,惨叫声常常萦绕在耳边。
我只吃我认识的果子,只喝叶子上的露水。毕竟这小小的灌木上结的果子可能爬过了毒蛇,清澈见底的小溪的石缝中可能也隐藏着剧毒的蟾蜍。
也不知道是几日几夜,当我出来的时候早已是精疲力竭。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第几个出来的,总之是活下来了。
之后再出来的人却并不像我一样有人照料给口水喝,只是看着前边的人无情地挥刀。
直到此刻我才意识到自己陷入了一个不得了的地方……